医生园地-医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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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03
    “具体地址尚未确定,但我们将在罗湖、福田和南山三个区的交通便利地点,利用现有建筑改造建成。”5月20日的新闻通气会上,深圳市卫计委主任蔡立宣布,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深圳名医医疗中心将建成。同时,该中心将成为医师多点执业的“试验田”。据了解,深圳名医医疗中心将采取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专家诊疗与医技服务相结合、独立经营与统一配套相结合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立足深圳、服务全国、辐射海外。“名医中心定位为汇聚国内外名医,集诊断治疗、检验检查、药事服务于一体的日间专科诊疗中心,提供疑难疾病专科门诊服务和日间手术服务,实行全程预约诊疗。”蔡立介绍,该中心将提供50到100间独立名医诊所,独立设置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手术室、药房和急救室等若干专业技术机构,为这些名医诊所提供统一的专业服务。该中心将建立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运营,开展名医引进、预约挂号、独立名医诊所评价、物业管理等业务。深圳市卫计委副主任张丹表示,我市正在研究制订名医中心的相关扶持政策,市卫计委正和相关投资主体进行洽谈,目前同时在罗湖、福田和南山3个区积极开展项目选址工作。深圳名医医疗中心还将成为医师多点执业的“试验田”。张丹透露,深圳名医医疗中心的首批进驻专家,将是我市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其团队,同时也将使该中心成为我市医师多点执业的一个试点。下一步,该中心还将吸引国内外名医进驻,政府部门将提供相关的政策配套措施。深圳名医医疗中心是今年12项重大民生工程之一的“名医工程”的具体落脚点。蔡立表示,这个项目将有助于增加我市优质医疗资源,快速提升医疗水平,打造国际化医疗服务品牌,满足市民多样化、个性化的就医需求,形成与深圳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家化城市地位相匹配的医疗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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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4
    吕宏    黄土林    刘小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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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福建三明是全国首个在所有公立医院进行综合改革的地级市,以彻底取消药品加成、整顿药品流通使用秩序为切入点,以大幅提高医务人员合法收入、建立公立医院考核评估制度、完善公立医院治理结构为支撑,以加强领导和配套改革为保障,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这一改革真正触及了利益,扭转了公立医院的核心体制机制,回答了“怎样破除旧机制、怎样建立新机制”的问题,具有借鉴推广意义。2012年年初以来,福建三明市在所有22家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院实行综合改革,成为全国首个在所有公立医院进行综合改革的地级市。改革以彻底取消药品加成、整顿药品流通使用秩序为切入点,以大幅提高医务人员合法收入、建立公立医院考核评估制度、完善公立医院治理结构为支撑,以加强领导和配套改革为保障,取得显著成效。药品费用显著下降,患者负担明显降低,医务人员收入和积极性明显提高。改革的主要做法改革前,三明市医药费用居高不下,医保收不抵支。2012年以来,他们直面公立医院改革的三个核心问题进行攻坚:一是钱的问题,如何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二是人的问题,如何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使他们主动控制费用、改进服务?三是管理问题,即如何落实政府办医院、管医院的职责?这是公立医院改革争议和难度最大的问题,他们都取得了突破。(一)彻底取消药品加成,整顿药品流通使用秩序,控制医药费用。面对“以药补医”这个导致药价虚高和药品流通领域商业腐败的体制性根源,三明市双管齐下进行治理:一方面是彻底取消药品加成。所有22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器械、耗材加成,通过调整服务价格、增加财政补贴等途径增加医院收入,但财政补贴同医院药品及服务收入均不挂钩,而是直接投向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人员支出等政策规定的项目,以彻底消除医院逐利动机。就全国来看,在全市范围完全取消药品、器械和耗材加成,是很少见的。另一方面是严格整顿药品流通使用秩序。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对商业贿赂活动,查处一批医院院长和药品企业。自2012年4月起,对129个品规的常用药进行重点监控,将发现有回扣情况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取消供货资格。严控医师处方权限,对连续三个月用量排名靠前的抗菌药物暂停使用,对责任医生诫勉谈话。对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的,视情节对其及所在医疗机构实行吊销执照、停止医保结算、取消医保定点、追究领导责任等处分。(二)大幅增加医务人员合法收入,实行按劳分配,提高积极性。大胆突破事业单位分配制度,实行医生(技师)和临床药师年薪制。根据社会平均收入3—5倍水平确定各类岗位平均年薪,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平均年薪分别为7万元、12万元、18万元和25万元。政府就各家医院工资总额逐一核定。在工资总额范围内,各医院根据服务量、服务质量、医德医风进行考核,内部拉开收入差距。取消药品加成、整顿用药秩序和增加医务人员合法收入,这“一疏一堵”,扭转了医务人员激励机制。(三)加强院长管理,建立公立医院考核制度,完善公立医院治理结构。首先是加强院长管理。三明市委组织部专门出台加强院长管理的文件。实行院长年薪制,由财政全额支付院长年薪,院长年薪和公立医院考核结果挂钩。其次是建立公立医院考核制度。从医院服务评价、办医方向、平安建设、医院管理、医院发展等方面对院长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办院方向,包括均次费用、药占比、住院率、目录外药品比例、检查化验收入比等,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再就是强化医院内部考核。核定的医生工资总额和医院的考核挂钩。促使全体员工都主动关心、自觉参与到医院管理上来。上述三项措施,是三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核心措施,可以称为“一体两翼”。其中,第一项着眼于破除旧机制,后两项着眼于建立新机制,全部触及了公立医院的核心体制机制,调整了利益关系。同时,为确保保障改革顺利进行,他们还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主要是强化政府责任和实施配套改革,主要领导亲自推动。改革的成效三明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触及了公立医院的核心体制机制,打破了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利益链,扭转了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激励机制,强化了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管理监督。通过改革,使公立医院回归到公益性,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使医生回归到治病防病的角色,而不是推销药品的商人;使药品回归到治病的功能,而不是营利创收的工具。由于改革方向正确,措施有力,虽然改革时间不长,但已经取得明显成效,药品费用显著下降,患者负担相对减轻,医院收入有所增加,医生收入增加较多,社保收支恢复平衡。出现患者、医生、医院、政府多赢的局面。(一)药品费用显著下降,医药营销和使用秩序初步好转。三明全市药品费用从2011年约9亿元下降到2012年的7.46亿元,再下降到2013年的5.67亿元,药品占比由2011年47.1%下降到2013年的28.2%,远低于全省40%的水平。如不进行改革,2013年的药品支出将超过13亿元,这一进一出就节约了7.3亿多元药品费用。(二)患者负担明显下降。全市县级以上医院出院者平均费用从2011年的4937元下降的2012年的4913元、2013年的4692元,逐年下降。2013年职工医保次均住院医疗费用为6738元,比上年同期7351元下降8.34%。(三)医保收支恢复平衡。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由2011年亏损8000多万元,扭转为2012年当期结余2632万元,2013年统筹基金当期结余5021万元,扭转了收不抵支的局面,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增强。(四)医务人员合法收入增加,积极性提高。除个别过去收回扣过多者外,大部分医务人员实际收入明显提高,灰色收入转为阳光收入,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积极性得到提高。2013年,全市公立医院入院人次比上年增长9.63%;门急诊人次比上年增长4.18%。(五)公立医院办院宗旨导向公益性,精细化管理加强,院长主要精力从原来的保运行、保增长转变为保质量、抓管理。一些医院重新修订或新出台一系列内部管理规定,医院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三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经验和启示第一,坚定办好公立医院的信心,是改革成功的前提。三明的实践证明,只要搞好顶层设计,公立医院改革就不会增加财政负担。相反,放任公立医院在旧机制下运行,费用虚高不下,才会给财政带来长期风险。第二,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是转换运行机制,向改革要红利。既要切断药品费用和医务人员收入的联系,又要切断业务收入、检查收入同医务人员收入的直接联系。如果取消加成之后,又允许医务人员收入同检查、服务收入挂钩,或者由政府按药品费用的15%给予补贴,都起不到控制费用的作用。建立新机制,就是建立有激励、有约束的公益性运行机制,使控制成本、提高质量、改善服务成为公立医院院长和医务人员的内在动力,让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行为有了正确的指挥棒,从根本上解决医务人员的激励问题。第三,以壮士断腕的气概整顿药品流通使用秩序,取消药品加成,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最大红利。三明改革之前,对药品流通领域进行了摸底,发现药品企业通过省外企业转票(实质是洗钱),省级采购中标价达到出厂价的3—4倍,最终患者支付价格是出厂价的4—5倍左右,销售价和出厂价之间的差额,由医疗机构获得15%—20%的药品加价,配送企业获得6%的配送费,医药代表获得20%左右推销费,医生获得30%左右的处方回扣费,省外过票公司获得10%的手续费。按此计算,如果完全挤出水分,即使把30%的回扣完全转变为阳光工资直接发放给医生,药价也起码可以下降一半,置换医疗费用增长空间。只要解决药价虚高问题,财政和医保并不需要大幅增加支出,医改是可以省钱的。三明只有230万人口,药价就能够这样明显的下降,如果能够在一省甚至几省联合起来搞带量采购,药价下降的空间更大。第四,只有大幅度提高医务人员合法收入,同时进行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才能真正扭转医务人员激励机制。三明市的实践证明,只有把医务人员合法收入提高到合理水平,才有条件真正切断医务人员收入和药品、服务费用的关系,让医务人员主动为医保和患者节约费用。这也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医生收入是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有的同志担心“按下葫芦浮起瓢”,财政和医保不堪重负,这种危险是存在的。但三明的实践表明,改革前,医务人员灰色收入只占虚高药价的一小部分,只要把这一部分堂堂正正发给医生,甚至再提高一些,同时整顿药品流通秩序,总费用是可以控制甚至降低的。同时要避免出现新的“养闲人”和“大锅饭”。三明市不是把工资发到每个医务人员,而是确定工资总额,内部通过严格的岗位绩效考核,根据服务量和服务质量拉开差距,这样院长也就有了管理的抓手。第五,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监管责任。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关键不在于形式上谁来管、谁来办,而是在于政府切实尽到办医院、管医院的责任。办医院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政府尽到出资人的责任,对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医院发展进行投入,对医院院长加强管理。管医院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建立综合绩效考核制度,这也是国际的普遍做法。实践表明,市场化的竞争手段,固然能提高公立医院和医生的积极性,但这种竞争会刺激医疗费用上升,同公益性的目标有偏差。靠卫生、医保等部门对公立医院监管,各部门往往只侧重于单个目标。只有建立综合性的绩效考核体系,并且根据实践不断调整,才能完整反映公立医院绩效,激励他们提高绩效。第六,实行综合配套改革,强力推进机制转换。三明市的改革能够顺利推行,首先是因为在全市所有医院开展,体现规模效应。在政府统筹下,各医院之间形成充分竞争,便于对改革措施进行试点和对比,营造了改革氛围。其次是实行综合配套改革,效果比一些仅仅在单项进行试点的地方要显著得多。再就是实行强有力的领导和合理的策略。敢于破除既得利益,抵挡住了医药企业打招呼、施加压力。短期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充分发动政法、纪检、宣传部门,查处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贪污腐败,为改革的各项部署创造条件。对全国医改的建议三明和其他一些地方的试点,已经使公立医院改革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建议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第一,确定福建省或三明市为“医药卫生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给予更大的先行先试权限。三明在公立医院方面突破最多,在医保、医药方面也都有明显突破,改革基础和条件很好,应当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典型,允许他们继续大胆探索。当前,三明要继续深化改革,面临不少体制障碍。例如:现行三种医保管理体制尚未整合,导致他们上下不对口;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同他们的医师年薪制有冲突;现行的财政体制限制他们整合各类卫生投入统筹使用;现行的省级集中采购规定和三明市组织药品招标采购的办法有冲突。在全国性政策短期无法调整的情况下,建议国务院医改办确定福建省或三明市为“医药卫生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给予更大的先行先试权限。第二,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医改“十二五”规划确定2015年完成县医院改革。按照近几年医药费用增长趋势,如果到2015年之后再规划三级大医院的改革,财政和医保早已不堪重负。鉴于已经有三明这样成熟的经验,建议在今明两年内开展大型三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将县医院改革和三级医院改革“两步并作一步”,以切实取得实效。第三,进一步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三年多的实践证明,不对药品流通领域进行根本整顿,医改的一切政策都无法真正惠及人民。建议对基本药物和公立医院常用药实行招标定点生产,零差率销售,并要求生产企业把药品出厂价标在包装盒上。第四,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工资制度和综合绩效考核制度。三明市对这两个方面已经进行了探索,但还是初步的,需要继续完善。建议对公立医院试点城市,允许突破事业单位工资制度,鼓励探索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改革。组织力量对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研究,出台指导意见。第五,进一步加速信息化建设。从国际上看,实行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必须依托信息化手段。当前应以扩大内需、调整结构为契机,在全国加快建设高效统一、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平台,使得政府能够实时对医院运营状况、医生医疗活动、财务流程、患者个体信息及群体疾病特征各个子系统进行监测,为公立医院运行和监管提供有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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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7
    编者按:5月14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建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建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国的收入分配改革。值得注意的是,联席会议由发改委牵头,涉及21个部门,其中就有卫生计生委。而且,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就是联席会议成员。收入分配改革,也涉及全国数以百万计的医务人员,自然属于医改中的重要环节。记者邀请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磊,专门对这一新政进行解读。他特别提到,多部分参与的收入分配改革要接受1997年医改的经验,国务院安排16个部委管医改,最后还是没有管好。5月15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已获国务院批复,联席会议由发改委牵头,包括21个部门和单位。21个部门中,既有负责全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中编办,也有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等12个国家部委,以及央行、税务总局等。记者特别邀约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磊对这一新政进行解读。记者:这么多部门齐抓共管收入分配改革,说明了什么?石磊:至少说明收入分配的问题涉及的部门很多,从收入的来源涉及很多部门,从收入的支出也来源于很多部门。劳资收入也就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微观收入,也包括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和财政的转移支付,因此它涉及的部门会很多,21个部门应该说都可以在收入分配领域中找到自己的功能定位。同时,也反映了多部门共同关注、共同重视收入分配的问题。记者: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说了有几年了,但我们一直没有看到大的进展,大家自觉不自觉地把原因归于既得利益群体的阻力。这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有三项,第一项是统筹协调做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第二项是组织研究和协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收入分配政策与规划、产业、价格等政策的协调联动,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这种统筹能否破除既得利益群体的阻力,推进分配改革?石磊:如果要把统筹问题跟突破既得利益者阻力相联系,主要是指涉及收入分配领域当中一些重要问题的时,一些部门未必特别的关心,因为对它可能不是重要的问题。但是从全国来说,作为一个主管部门,不能仅仅考虑部门利益,不能考虑小团体和少数人的利益。相信21个部委中,大部分真正处于公心有责任担当的部门,都不会简单的出于部门利益、团体利益考虑来对国民收入分配体系的改革设置阻力。但是,确确实实存在多部门之间怎么协调的问题,统筹不好的话,尽管有21个部委看似形式上很重视,但到最后很难落到实处。记者:协调统筹之后怎么能够落实?那您觉得有什么保障的办法能够让这些个协调和统筹真正落到实处呢?石磊:这就是第二个方面,政策的落实,体制上的调整和任务的确定。从政策来看,它涉及到财政预决算体系,也涉及到宏观收入分配政策,即整个收入分配要解决什么问题以及用什么样的政策来解决这些重点问题。比如税收,税收结构的调整实际上涉及到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问题,对什么人、对什么项目相对可以分税,实际上更多是结构性减税。至于减谁的税,这就涉及到国民收入在宏观领域当中的分配有效性的问题,此时政策的重要就突显。这个政策到底怎么制定才科学,这就需要研究。而研究又不是一个单一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涉及到很多口子,但是共同研究怎么分工明确这又很重要,否则到最后大家都推诿。像当年的医改,16部门管医改,结果最后改得一塌糊涂,看起来都在重视,但实际上到最后都没有落到实处。记者:我们在重点说说联席会议第三项职责,是整体推进改革总体方案与部门专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加强部门沟通和信息共享,会商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改革。建立这种制度有什么样的特别意义?石磊:首先,从信息共享来说,如果一个部门垄断了公共信息,那其他部门就不知道收入分配到底处在什么样的状态?比方,从民政部门反映出来的,我们收入在多大程度上要更多用于基本民生的改善,哪些特贫人群需要重点的通过宏观收入再分配转移政策来加以兼顾;如果民政部门的信息没有能够跟国家发改委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的话,那么就部门信息往往就不能够准确的用于政策的制定。还有金融方面,比方,中央反复强调要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金融资产的收入是财产收入的一部分,如果不知道现在居民人均金融资产到底有多少,大家认为金融资产收入分配严重不公平。因为,基尼系数计算当中财产性收入是重要部分,如果没有金融资产收入占大众收入比重的话,就很难看出收入分配是公还是不公,均衡还是不均衡。而此时,来自金融资产管理部门的信息就很重要。所以,信息共享要通过协调来解决。记者:最后还问您一个难点,九龙治水能不能治得好?会不会出现各治一段,而最后效果不好的状态,怎么来预防这种状态出现?石磊:这个我们要接受1997年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出台以后,所出现的十六个部委管医改,最后管得很不好的教训。其中有几个教训值得认真总结,第一就是多部门共管,但多部门责任不明确。第二,到底谁牵头谁协调,协调过了以后怎么落实这是一个执行力的问题,执行力没有解决谁也不听谁的,谁都推,把事情推诿给别人。收入分配领域在宏观领域当中涉及的问题就更多一些,特别是转移支付,每一个口子上都希望向本部门多转移一点。问题是钱从哪里来?钱有多少?怎么转最合理?转给谁?这四个问题都是需要大家认真负责,共同研究来加以解决的。不要简单的说,21个部委都参加了就显得我们国家对这个问题重视。其实重视程度的效果如何,往往不体现于多少部门参加,关键是责任明确没有。从国家治理来说,收入分配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原文标题:复旦教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吸取医改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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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8
    为充分发挥医疗资源优势,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温州市卫生局2013年出台相关办法,鼓励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协作。温州市首次出现市级公立医院与民营综合医院合作的全新模式。究竟取得怎样的成效?近日,记者走访了温州市首批定点帮扶民营医院——温州同德医院。政策引导 促进医疗质量全面提升在温州瓯海区的温州同德医院,来自温州市中医院的专家、医生却在坐诊,在医院内忙个不停。很难想到的是,公立医院的医生们走进民营医院坐诊,正是温州医改背景下的独特风景。《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两个重要文件近期相继出台,为响应国家医改政策,充分发挥医疗资源优势,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温州市卫生局出台相关办法,鼓励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协作。为此,温州市中医院经过多次考察后,决定与本市首家医保、农保定点医院——温州同德医院合作,联合建立医学临床基地。2013年8月19日,温州市中医院与温州同德医院签订帮扶协议,“温州同德医院·市中医院康复病区”挂牌成立。按照帮扶协议,温州市中医院将安排专家到同德医院为患者提供门诊、会诊、查房和手术等服务,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实际措施。切实解决市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以求在最大程度上给就诊患者带来便利。帮扶协作 惠民诊疗满意率高达97.5%采访中,患者吴先生告诉记者,以前看病都往中医院跑,排队挂号难不说,医生压力也非常大。自从知道同德医院有市中医院专家坐诊后,就直接到这边来了。在这里,同样的收费,既有公立医院的专家技术保障,又能享受到民营医院人性化关怀和服务,还可以用医保、农保,一举多得。正在医院的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慕名而来找骨伤科吴初环主任为自己治疗的。得知同德医院与市中医院的“联姻”,感慨此举对患者来说又多了一层保障,连声称赞。温州同德医院骨伤科吴初环主任坦言,2013年与温州市中医院签订帮扶协作协议之后,两院之间实现了设备、技术、专家等资源的共享,使科室在四肢骨折、腰椎间盘突出、人工关节置换、脊髓损伤等方面的诊疗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综合实力跃居省内前列,2013~2014年度更是取得诊疗满意率高达97.5%的喜人成绩,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与开展的帮扶协作办法密不可分。资源共享 首创骨伤与老年病特色康复病区温州市医疗行业帮扶协作取得的成绩,除了在服务质量上得到体现外,不断创新的诊疗模式也足以体现。65岁的老李因意外摔倒造成左腿骨折,常年伴有高血压的老毛病,这次意外受伤后听说同德医院的骨伤康复病区和老年病康复专区是一起的,儿子因此立即把自己送到了这里。入院接受治疗的几天时间里,完善的服务让李老赞不绝口。据温州市中医院康复科主任、温州同德医院康复科主任的杨迎民教授介绍,在传统的科室诊疗范围划分当中,老年病康复治疗与骨伤康复治疗是两个独立的环节。自2013年与温州市中医院签订帮扶协作协议之后,同德医院不仅升级成为市中医院康复病区,并且率先打破传统科室诊疗范围划分模式,首创老年病康复专区与骨伤康复治疗合二为一的全新康复模式,并通过两院专家全面且深入的合作交流,在冠心病、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心肌病等老年人常见疾病,以及骨折康复训练、肢体功能恢复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为老年人患者及骨伤患者带来了福音和欢乐。深化合作 推动惠民工程持续发展谈及医疗行业帮扶协作的利弊时,温州同德医院院长杨富荣指出,帮扶协议签订一年来市中医院与同德医院在诊疗技术、医疗设备、医院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接轨,有效促进了医院人才、学术、设备等优势的融合,使同德医院在医院管理、诊疗规范、服务能力等方面得到极大提升。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医院会继续深化与市中医院的合作,力争为市民提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方便快捷的诊疗服务。(原文标题:温州医改中的民营医院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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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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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4年3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7.8万个,其中:医院2.5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8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2万个,其他机构0.3万个。与2013年3月底比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增加22,667个,其中:医院增加1,39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06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19,473个。医院中:公立医院13,388个,民营医院11,514个。与2013年3月底比较,公立医院增加9个,民营医院增加1,38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万个,乡镇卫生院3.7万个,村卫生室64.9万个,诊所(医务室)18.6万个。与2013年3月底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诊所增加,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减少(见表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4个,卫生监督所(中心)3,091个。与2013年3月底比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减少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减少161个。各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数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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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9
      继上海公立医院剥离特需医疗服务后,北京市卫计委也决定削减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并纳入绩效考核。备受争议的特需医疗,该不该彻底退出公立医院,再次引发了社会关注。   北京将削减公立医院特需医疗   记者近日了解到,已有多年历史的特需医疗服务或许将逐步退出北京市公立医院。   “下一步,我们要控制公立医院的特需服务,还要进一步推进改革,两个方面协同推进。”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一方面要通过监管,通过绩效考核,让公立医院更多地提供基本医疗,但另一方面也要解决公立医院的现实问题,改革公立医院的补偿制度,让公立医院不必依赖药品、检查和特需而弥补基本医疗收入的亏空,让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就能够获得体面的收入,否则一些医疗机构还是有动力和压力提供特需服务。   特需医疗始于上世纪90年代,其前身多为外宾门诊或高干门诊,后期逐步取消了身份识别。由于特需医疗大大增加了医院收入,曾被认为是医院改革的重要举措。特许医疗主要包括点名手术、加班手术、全程护理、特需病房、专家门诊等形式。   特需医疗一般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生坐诊,专人为病人提供从挂号、诊疗、缴费、取药等全程导医,对行动不便或病情较重的病人提供专用轮椅推送的门诊服务,设独立的诊室、候诊室,配备空调设备及茶水供应,有条件的单位还可设独立的治疗室。   对于特需医疗,上海市最先“开刀”。2011年5月,《上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提出,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开设特需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对特需床位实施剥离,以人员、品牌、技术等形式在两个医疗拓展区内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医。   上海市的设想是,将公立医院10%的特需病房剥离出去,纳入两个高端医疗集聚区。《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为推动这项工作,上海市政府在虹桥和浦东专门规划了两个国际医学园区,发展高端医疗,用以承接公立医院剥离出的特需和高端医疗服务。   其中,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是原卫生部和上海市的合作项目,也是国家医改试点区,目标是打造市场化的现代高端服务业。位于浦东的上海国际医学园区也是以现代医疗服务业和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产业为核心,打造高端医疗服务集群和高科技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相关产业基地。   是否取消引起较大争议   对于医院而言,特需医疗意味着丰厚利润,但对于公众而言,特需医疗意味着对公共卫生资源的挤占。因此近年来,特需医疗面临较大争议。   专家认为,公立医院本质上姓“公”,应为大众提供公平的医疗服务。“特需”为少数有钱人服务,有损其公益性。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廖新波认为“公立医院办高端医疗需要回答‘公立医院为谁而办’的问题,作为政府资产的公立医院,应是让所有人都享有一种相对公平的医疗服务。假如公共资源为少数人服务,就与公立医院原来的宗旨不符。其实就是伤害了、侵犯了大多数人的权益。政府在医改中的责任是将基本医疗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社会公平地提供,将不能管也不应该管的事交由社会来办。取消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势在必行。”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立医院的主要职责是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在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进程中要明确公立医院的定位。从价值判断上,公立医院开展大量的特需服务是一种对于公共资源的挤占,不符合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而且也压缩了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空间,造成了医疗服务资源配置的一种失衡。   但目前公立医院特需服务仍然大量存在。《经济参考报》记者随机走访一些大型三甲公立医院发现,10余万元的月子中心、房费上千元的高端病房、高端产房在广东省公立医院内比比皆是。并且这些公立医院设立“高端产房”都拿到了卫生部门和物价部门的相关批文,并符合原卫生部医改方案中将特需服务比例控制在10%以内的相关文件要求。   记者采访了解到,公立医院报批特需服务通常有两大“理由”:首先,政府投入不到位,尤其是取消“以药养医”后,公立医院仍需要保证收入维持运转;第二,民营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跟不上患者的多元化需求。   朝阳医院院长陈勇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指出,人们对于特需医疗服务有需求,并且公立医院在这方面有资源优势,“为什么要将这些优势服务让给民营医疗机构去做?”他认为特需服务取消以后民营医疗机构并不能补上这块缺陷。   “北京儿童医院的门口还开设了一家新世纪儿童医院,医生其实全是儿童医院的医生。当初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加医生收入,让他们不用去全国各地走穴、留在北京好好看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立医院院长告诉记者。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尽管上海市在三年以前就提出要取消特需服务,但是在过去三年间,这项工作一直进展缓慢。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公立医院来说,在目前政府差额拨款及其他相关体制机制尚未配套改革的情况下,特需医疗是实现其自身收支平衡,弥补资金不足的重要来源;对于市场化的高端医疗机构而言,医疗人才的短缺严重钳制了发展,在目前的体制下,优质的医生资源仍聚集在三甲医院内,而医生多点执业也受到公立医院不愿放人、医生对自身职称评定考虑等因素的影响而难以推进。   逐步淡出是趋势   “特需服务逐步淡出公立医院会是一种大趋势,但暂时不会硬性取消。”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特需医疗服务,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要减低公立医院特需服务的量,需要有一个过程。   这其中有多方面原因。他表示,一是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和患者需求变化存在差异。如北京老百姓看病的需求是多样化,多层次的,但是同时医疗机构的供应赶不上需求,高端的医疗服务当前单纯依靠民营医院无法获得足够的服务;二是公立医院也有提供特需服务的压力和动力。这是多种因素造成的,比如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如北京的医疗服务价格十多年都没有调整过,所以要通过特需服务的收入弥补基本医疗收入的不足。   有专家认为,公立医院“大小通吃”,基本医疗和特需服务“通吃”现状不尽合理,缓解群众看病难,有赖于开放医疗服务,给社会办医留出空间。“等到社会力量办医形成水平和规模,就可以全部取消公立医院特需服务,逐渐形成公立医院满足基本医疗、社会办医满足高端医疗需求的局面。”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说。   曾益新提出:“公立医院办特需(服务)是特殊时期的产物,也是权宜之计。长远来看,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应该慢慢减少,逐步取消。国家鼓励社会办医的文件刚刚发布,社会办医发展壮大尚需时日。”   在具体措施上,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立医院改革的进程中,政府对于医疗服务价格首先应有一个更合理的调整,同时对于医护人员薪酬制度体系的建设、对公立医院实行的财政补助机制实行改革。“这样公立医院就没有必要通过开展特需服务来创收了,能够更好地保障基本医疗,坚持其公益性属性。”   广州的伊丽莎白妇产医院执行院长黄志帼表示,一些民营医院在承接高端服务方面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公立医院应该首先解决‘公’的问题,而不是为一小部分人服务。特需、高端服务的市场应该交给社会资本去做。”她认为类似于产妇美容、庆祝派对、月子餐、育婴师陪护等高端服务卖点占据了公立医院太多资源,将更进一步加剧普通群众的看病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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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441
    12:14
    一、出台《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随着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全面快速推进和新技术快速发展与应用,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采集产生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信息等人口健康信息的数据量越来越大,人口健康信息互联共享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利用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于群众健康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同时,人口健康信息面临的安全威胁也在不断增加,亟需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人口健康信息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人口健康信息管理,保障人口健康信息安全,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为推进人口健康信息资源的规范利用和有效保护,经多方参与研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多次组织专家研讨,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了《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加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的人口健康信息采集、管理、利用、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明确管理和安全职责,在保证人口健康信息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促进人口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利用,推动人口健康信息化和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二、《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适用范围《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含中医药服务机构)所涉及的人口健康信息的采集、管理、利用、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是人口健康信息管理中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医学伦理原则,保证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三、如何理解人口健康信息的基本内容人口健康信息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人口基本信息、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等,主要包括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以及人口健康统计信息等。四、如何理解人口健康信息管理的工作原则一是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国家卫生计生委统筹制订人口健康信息发展规划和相关管理规范,统一组织制定人口健康信息相关标准。各责任单位按照统一规划,遵循统一标准,开展人口健康信息各项管理工作。二是属地管理、责权一致。按照现行卫生计生行政管理体制分工,落实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责,由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推进、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健康信息各项管理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责任单位要组织落实本单位的人口健康信息管理职权,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责任单位承担因管理不力或不当行使职权的相应责任。三是保障安全、便民高效。人口健康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大数据挖掘应用事关社会稳定与安全,社会关注度高,保障人口健康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是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推动人口健康信息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群众健康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五、责任单位采集人口健康信息的要求一是要保证采集质量。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程序,从源头上保证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到标准统一、术语规范、内容准确,对采集数据质量负责。二是要遵循“一数一源、最少够用”原则。责任单位应当保证服务和管理对象在信息系统中身份标识的唯一性,基本数据项的一致性,便于信息共享和利用,避免重复采集、多头采集,即“一数一源”。不得超范围采集信息,只采集满足服务和管理工作所需要的最少且够用的相关信息,即“最少够用”。三是要满足业务应用和管理要求。责任单位应当根据服务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采集的人口健康信息应当满足业务工作要求,实现区域内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六、人口健康信息的管理要求一是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部门)是人口健康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监督本区域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工作。二是存储管理要求。按照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三大数据库(全员人口数据库、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和四级平台(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的总体规划,人口健康信息实行分级存储。责任单位负责存储管理服务和管理工作中产生的相关人口健康信息,并应当具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数据存储、容灾备份和管理条件,建立可靠的人口健康信息容灾备份工作机制,定期进行备份和恢复检测,确保数据能够及时、完整、准确恢复,实现长期保存和历史数据归档保存管理。各级各类机构不得将人口健康信息在境外的服务器中存储,不得托管、租赁在境外的服务器。三是更新与维护要求。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明确人口健康信息管理部门和岗位职责,结合服务和管理工作需要,及时更新与维护人口健康信息,确保信息处于最新、连续、有效状态。四是委托管理要求。责任单位确需委托其他机构存储、运维人口健康信息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标准,确保受托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并按照“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仍由委托单位承担人口健康信息的管理和安全责任。受托的存储、运维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协议做好人口健康信息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禁止超权限采集、开发和利用人口健康信息。五是变更管理要求。责任单位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管理的人口健康信息完整、安全地移交给主管部门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不得造成人口健康信息的损毁、丢失。七、如何利用人口健康信息利用人口健康信息的目的应当是提高医学研究、科学决策和便民服务水平,最终服务于群众健康。一是分类利用。按照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逐步实现人口健康信息互联共享,服务于区域内各项人口健康服务和管理工作。人口健康信息统计年鉴等依法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应当及时主动公开。不得对外提供涉及保密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二是授权利用。责任单位应当建立人口健康信息综合利用工作制度,授权利用有关人口健康信息。相关单位或个人利用人口健康信息相关数据,应当向责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双方签订数据利用协议书,明确利用数据的方式、内容和用途等,明确利用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利用单位或个人不得超出授权范围利用和发布人口健康信息,不得将获得的人口健康信息擅自提供给他人利用,不得用于危害公民权益、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用途。三是个人利用本人的人口健康信息。责任单位应当提供人口健康个案信息的查询和复制服务,并提供安全的信息查询和复制渠道,保证个人隐私信息不被非授权泄露。八、保障信息安全和保护隐私的要求一是加强信息安全保障。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确保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安全。在人口健康信息采集、管理、利用等过程中,要落实隐私保护要求,确保人口健康信息的安全性,不得泄露隐私信息。二是建立痕迹管理制度。任何建立、修改和访问人口健康信息的用户,都应当通过严格的实名身份鉴别和授权控制,做到其行为可管理、可控制、可追溯。三是落实信息安全审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安全审查制度要求,加强对人口健康信息系统的信息技术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可控。九、相关责任一是加强指导监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各责任单位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人口健康信息利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逐步提高本行政区域内精细化人口健康服务和管理能力。二是建立通报制度。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人口健康信息利用、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技术支持等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数据丢失、破坏、隐私泄露等不良后果的,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应当对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予以督导整改、通报批评、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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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440
    11:12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和薄弱环节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会议认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向结构调整要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大措施,既可以有效激发内需潜力、带动扩大社会就业、持续改善人民生活,也有利于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实现服务业与农业、工业等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会议指出,要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和创新驱动,重点发展研发设计、商务服务、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促进提升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一是加强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应用,鼓励设立工业设计企业和服务中心,发展研发设计交易市场。二是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加快标准化设施应用,推进第三方物流与制造业联动发展。三是提高信息技术服务水平,促进工业生产流程再造和优化。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社会化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四是推广制造施工设备、运输工具、生产线等融资租赁,创新抵押质押、发行债券等金融服务。发展战略规划、营销策划、知识产权等咨询服务。五是鼓励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大力培养生产性服务业急需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放宽市场准入,减少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简化审批程序,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提升中国企业竞争力。有序放开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完善财税、土地、价格等相关政策。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所得税优惠。尽快将“营改增”试点扩大到服务业全领域。鼓励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配套措施,为生产性服务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会议强调,要继续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在抓紧落实健康、养老服务和信息消费等方面支持政策的同时,围绕群众迫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丰富文化、医疗、旅游等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水平;使生活性、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并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新引擎。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指出,保障食品安全关系每个消费者切身利益。修订食品安全法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重视。修订草案重点作了以下完善。一是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二是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三是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增设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要求。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会议决定,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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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439
    09:36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竺一行来浙,就“卫生立法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行考察调研,并于5月8日至9日在温调研,指导温州市社会力量办医工作。由陈竺亲自带队的此次调研是农工党中央2014年度大考察,主要针对当前医改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解决之道,力求通过立法来推动、引导和保障改革。在温期间,陈竺一行先后考察了温州康宁医院、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医院及附属一医,听取关于社会力量办医工作情况的汇报,了解公立医院改革和医院信息化工作。调研中,陈竺指出,温州实施社会力量办医试点改革以来,通过全面破除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使社会力量办医政策环境日渐完善,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快速增加医疗资源配置,引导健康服务业发展,又倒逼公立医院改革,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机制,初步构筑起一个公平竞争的医疗环境,为争取把“全国试点”办成“全国示范”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这次来温调研这块工作,对深化社会力量办医、发展医疗服务业意义重大。陈竺强调,社会力量办医是补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应体系不足的重要手段,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多样化需求的重要内容。从历史和实践看,社会力量办医有利于改善医疗服务体系结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促使公立医院拓宽思路、提高质量。政府在提高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医疗服务提供能力的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开社会力量办医通道,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的医疗服务产业格局。要为社会力量办医留出政策空间,以利于调动积极性、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力度推进社会力量办医工作。陈竺指出,农工党中央开展的此次调研活动要更多地尊重医务人员,尊重地方的首创精神,从地方的实践中寻求问题的答案。调研结束后,农工党中央还将继续收集、整理大家的意见建议,争取形成一份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言献策。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农工党中央专职副主席兼秘书长何维,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中央常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焦红,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卓高柱,温州市副市长孔海龙等陪同调研或汇报工作。(原文标题:陈竺来温调研:为全国试点办成全国示范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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