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园地-医政法规

  • 107438
    09:31
    由航天中心医院承担建设的北京市海淀区西南部区域医疗联合体5月14日下午正式启动运行,旨在推动区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和共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品质,有效缓解长期困扰民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北京市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指导意见》,海淀区按照全区医疗资源和行政划分,分为东南部、西南部、中部、东北部、西北部5个片区,计划逐步构建5个区域医疗联合体,实现全区域、全生命周期的以健康为中心医疗保障服务体系。航天中心医院医疗联合体由12家医疗机构组成,涵盖了公立医院、社会资本主办医院、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和优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成员具有非常广泛的代表性,相互之间优势互补性强、协同发展潜力巨大。始建于1958年的航天中心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综合性医院。该医院负责人表示,刚刚启动运行的医疗联合体力争用2-3年时间,通过构建一个平台、二个体系、三种机制,逐步提升医疗联合体成员医疗技术水平与医疗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益,目标是发展成为北京市最具特色的区域性医疗联合体之一。据介绍,一个平台,即建立远程医疗会诊、预约挂号、大型检查检验预约综合信息平台;二个体系,即探索建立区域内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规范化的常见疾病诊疗体系和国际领先的特色专科技术协作体系;三种机制,即建立重点专科对口扶持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分工协作的双向转诊机制。航天中心医院医疗联合体还将建立联合体内专家团队,通过专家定期查房、出诊、会诊、疑难病例讨论等方式,实现航天中心医院与医疗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间医疗技术协作、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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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435
    11:11
    广东省副省长林少春5月12日表示,公立医院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事关整个医疗体制改革的成败,各地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首先是要找准定位,真正发挥县级公立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带动乡镇医院提升医疗水平的承上启下的主要作用。当日,林少春率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负责人赴韶关市,专题调研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先后来到乳源瑶族自治县中医院、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乳城镇卫生院、大东村卫生站考察,深入了解基层医改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医院负责人、医务人员对医改的感受和建议,指导深入推进医改。林少春称,公立医院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事关整个医疗体制改革的成败。各地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首先是要找准定位,真正发挥县级公立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带动乡镇医院提升医疗水平的承上启下的主要作用。其次是要突出改革的重点,一是扎实做好医疗队伍人事基础工作,配套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改革,逐步去除医疗机构行政化,实施竞聘上岗,让有能力、有水平的医务人员获得机会,成为改革的受益者。二是扎实做好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后的配套改革。切实落实财政补偿机制,进一步理顺医药价格,科学体现医疗技术的价值。扩大基本药物范围,保障基层用药需求。充分运用阳光采购平台,杜绝药价虚高现象。加强对药品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廉价常用药物正常供应。三是扎实推动医保政策改革。提高基层首诊医保报销比例,发挥医保政策的导向作用,让基层成为民众看病就医的首选。四是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加大乡村医生培训力度,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五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大力扶持民营医院发展。六是充分调动医院负责人、医务人员参与医改的积极性,给予医院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支持医院探索管办分离、法人治理等新型管理模式,为医改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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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434
    10:55
    为了彻底纠正多年来广受诟病的“以药补医”乱象,浙江省所有公立医院从今年4月起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除,代之以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来进行补偿,希望从制度机制上根治“以药养医”。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医疗服务收费到底怎么算、收多少?医生的劳务价值如何认识,如何衡量,能否物化?这是极为复杂的命题。从性质上看,医生的劳动应该是无价的。病人面对医生的时候,是“健康所系,性命相托”。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医生为抢救生命所付出的劳动也是无价的。“感动中国”人物、妇产科专家胡佩兰一直工作到98岁,她认为“医生是一个有博爱精神的职业,感情投入的职业”,因而“技不在高而在德,术不在巧而在仁”;“医者,看的是病,救的是心,开的是药,给的是情”。这种全身心投入的感情,如何定价?中国现代外科学之父裘法祖更是认为,“德不近佛者不可为医,才不近仙者不可为医”。所有这些都说明,从根本上来说,医生的劳动价值是不可估量的。然而,医生的劳动必须也必然是有价的。马克思说:“对于提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从商品社会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来看,医疗服务自然也是商品,是应该计价,也可以物化的。三国时期名医董奉,让前来就诊但无力支付医药费的穷人病愈后在诊所门前种一棵杏树,天长日久,杏树成林,传为佳话,杏林成为医药的象征。董奉为自己的医务劳动确定了一个充满爱心和人性化的计价方法。一位德国电气工程师,为一家企业修理一台故障发动机。这位工程师在发动机前听了听,在发动机上敲了敲,在发动机盖的某个部位画了一条线,告之沿线打开,将线圈减少数匝,问题就解决了。前后几分钟,收费100美元,在场的人都觉得收费过高。这位工程师解释说,画一条线,1美元,懂得在哪里画线,99美元,这个收费不高。医生的诊疗活动,是知识、技术、经验、智力思维和创造性劳动的结晶。我们的医疗收费,往往只收了“画线”的钱,而懂得“如何画线”的收费,却常常被忽略了,因为前者实实在在,便于认定,易于操作,后者却看不见摸不着,不好界定,难以估价。当然,医生的劳动价值的评判,也有诸多的不确定性。同一种病,在不同病人身上有不同的表现,治法也不一样。成千上万次的诊疗活动,没有一例与其他病例是完全相同的。一个阑尾手术,顺利时,连同消毒、麻醉、切除病变阑尾,关腹缝合完成全部程序只须个把小时,如果碰上阑尾异位,并发腹膜炎,局部组织粘连等情况,就可能要几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同是一台手术,不同情况下医生付出的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技术含量可能大相径庭。技术熟练、反应敏捷、胆大心细的医生主持一台手术可能一两个小时就能完成,换一个医生,所用时间却可能成倍增加。所有这些,都给医疗服务劳动的价值衡量带来种种困难。医生劳务价值的不确定性还表现在,医生的劳动在许多情况下是无效的,讣告上经常看到的“因病医治无效”在医疗服务中大量存在。人类有能力登上月球,但对人类自身的结构、功能和疾病的认识,却仍然停留在必然王国阶段。对于许多疑难病和危重病,医生哪怕用尽浑身解数,穷尽一切现代科技手段,也可能力不从心,徒唤奈何。有的时候,医生千方百计维持的,可能是一个只有心跳呼吸却毫无知觉意识的植物人的生命。这种情况下的劳动价值,也受到质疑和争议。有时候,医生的劳动对于病人还是有害的。比如,由于认识的局限而难以避免的误诊误治,由于难以掌握适当的分寸而产生的过度医疗和药物毒副作用的影响等等,都会对病人的身体带来伤害,有时甚至是严重的伤害。这种情况下,医生的劳动价值又该如何衡量呢?当下,医疗服务收费偏低是不争的事实。破除“以药养医”的局面,提高医疗服务的收费势在必行,其中的关键则是医生劳动的价值如何体现,如果衡量,如何物化。这方面的问题远比本文所提及的内容要复杂得多,琐碎得多,精细得多,也艰难得多。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制订出评判医疗服务价值的政策方案——这种政策不可能完美,但尽可能接近客观、准确和公平,则是应该也可以做到的——无疑是破除“以药养医”的首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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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431
    09:17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12日发布《中国农民社会文化状况报告》显示,农村医疗条件大为改善,但医疗资源仍显短缺,千人拥有诊所不足1家,有效供给不足。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百村观察”跟踪调查数据显示,全国千人拥有的诊所数为0.88个,千人所拥有的医务人员数为1.44个,千人所拥有的病床数2.33个。在医疗保障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与率达到97.34%,84.26%的农户认为报销“方便”,74.63%的农户认为参与新农合后减轻了医疗负担。专家认为,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新农合推行,农民群众对医疗需求扩大,但目前医疗资源供给不足,政策上需要建立多层次医疗体系。同时也必须注意到农村重大疾病保险方面的缺位,大病报销是考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核心,也是进一步改善农民就医条件的关节点。(原文标题:调研报告显示:农村每千人拥有诊所不足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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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425
    16:48
       以医药分开为主的公立医院改革经过北京、深圳、杭州试点之后,近日迎来大幅扩容,辐射至我国中部、东部、西部地区。  5月9日晚间,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挂出《关于确定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通知》确定了天津市等17个城市为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接下来,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摸底调查,为今后开展试点评估工作提供基线数据”。  事实上,为试点扩容而展开的摸底调查一事早就在推进。以北京为例,据记者获悉,5月初,北京市相关公立医院就已在规模核算并上报自己的经营及成本数据。  一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北京等地的改革经验对于其他地区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从这点来说,北京、深圳在改革中业已遇到的问题,在这17个试点城市中同样值得注意,其中包括财政补偿配套细则的跟进。  数据摸底将在全国铺开  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从地方的实际经济发展状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时兼顾各省申报试点城市时的优先排序,决策层从全国范围内甄选出17个城市作为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通知》显示,在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中,东部地区涉及5个城市,分别为天津市、浙江省绍兴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三明市、广东省珠海市;中部地区涉及5个城市,分别为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太原市、吉林省长春市、江西省新余市、海南省三亚市;西部地区涉及7个城市,分别为重庆市、四川省南充市、甘肃省庆阳市、宁夏银川市、新疆克拉玛依市、广西柳州市、内蒙古鄂尔多斯(行情,问诊)市。  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要“在深入调研、精心测算、充分协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订路线清晰、措施具体、任务明确、分工细致的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综合改革;要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聚焦解决当地公立医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在关键环节有所突破。方案由省级医改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分工,建立问责机制,做到早部署、早开展、早落实。试点城市范围内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要开展综合改革。  记者从《通知》看到,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摸底调查,为今后开展试点评估工作提供基线数据。加强对试点情况的监测,收集相关数据并定期上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  更重要的一点是,“要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督查考核,对于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改革的试点城市,将取消试点资格,并相应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补偿金额还会增加  一名业内人士和记者探讨公立医院改革时认为,全国范围内的医药分开,乃至公立医院改革,将以北京、深圳等地的改革成效为重要研判根据,“尤其要关注涉及财政补偿层面的问题,同时包括医保方面的问题等,都需要更细致的协调。”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家对实施医药分开的公立医院,给予了一定的财政补偿。不过,已经由过去按人头、亏损额进行补偿的方式,转变为按现有工作量、服务效率、绩效、指标完成的情况进行对应补偿,补偿更加细化,未来补偿的金额还会进一步增加。  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认为,未来医药分开乃至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是从经济角度切断药品在医院和医生之间的利益链。同时,医药分开应建立在稳定的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地方试点医药分开应该有相应的价格和药品招标政策配合,以及财政社保等政策支持。  建立长效的财政补偿机制迫在眉睫,也是保障医疗卫生体制有效运行的关键要素,尤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而言意义重大,相关补偿资金能否及时、全额落实,很大程度上将影响部分机构的生存状况。  从更深层次看,在医药分开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还需要在医药价格调整上持续发力。  “价格调整既敏感又重要,又是十分关键的一步,如果不能蓄势待发择机而动,扭曲的医疗服务价格很可能会积重难返,很难真正实现医药分开和健康发展。”王虎峰认为。      原标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添17城市 财政如何补贴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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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407
    11:35
    “前几天我去基层调研,有个县拿出40个编制招聘乡医,一共招了不到10个人。基层留不住人,不单单是钱的问题。”在山东省政协5月7日举行的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座谈会上,山东省卫计委副主任袭燕说,人才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基层医改的一大难题。“现在,老百姓都愿意到大医院看病,是因为社区、乡镇(街道)、县医院的水平不能满足需求。”省政协常委、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侯桂华认为,推动分级诊疗是解决看病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作为今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7项重点任务之一,山东省正制定分级诊疗相关方案。袭燕认为,推动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基层就诊,仅有医疗机构是不够的,还要提高医保基层报销比例,提高基层医生诊疗水平。医生问题恰恰是最大的难题。目前,山东省有大约12万人的乡医队伍,这些人没有养老保险,且老龄化较严重,60岁以上的占20%。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后,乡医收入减少,大多数每月只能拿到1000多元,相关补偿和养老政策都有待完善。“现在的大学生不愿意去基层,除了条件差、待遇差,关键一点是缺少提升水平的机会。”侯桂华等政协委员关心,我省有没有鼓励医生向基层流动的政策。“有,但是效力不大。”袭燕说,目前,各级都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但收效甚微。山东省卫计委基层卫生处处长丁凤深说,这几年,该省财政出资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每年培养1500名全科医生,只要本科毕业就可以参加,但培训完后要下基层工作,报名的人很少,最多的一年也就400来人。没人愿意去基层,是因为基层的职称晋升、生活环境、孩子教育等方面都不理想。“尤其是当医生的,到基层工作,在职业发展上肯定不能和在省立医院这样的大医院相比。”对此,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王新陆表示,医生是终生学习的职业,没有学习的机会肯定是不行的。对基层医生,如果只搞低水平培训,那永远是低水平的医生,应该提升培训水平,基层医生从业几年、水平提高了,就接受高层次的培训。“如果能每两年到大医院进修半年,对水平提高是非常管用的。”“在澳大利亚,大医院医生工作相对轻松,但收入不如基层医生高,因此,很多人愿意去乡村或社区当医生。”省政协委员、山东中医药大学妇科教研室主任连方认为,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基层医院留人机制,真正让专业技术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原文标题:基层卫生机构40个编制招不到10个人 人才问题困扰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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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366
    09:55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竺率农工党中央调研组在山东就“卫生立法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题进行调研。陈竺说,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在向深水区推进,下一步医改的方向和重点更需要立法来引领。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表示,山东在医改方面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围绕当前医改面临的难题,深入调研,探索规律,为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提供借鉴和帮助。姜异康表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系到千家万户,受到各方关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围绕医疗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这既反映出群众对加快医改的强烈愿望,也说明当前的医药卫生体制还有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山东省将继续深化改革,推动医改不断取得新成效,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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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353
    13:34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表示,今年将继续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不过,有险企人士反映,大病医保制度建立以来,经办机构商业保险公司一直为业务亏损的问题困扰,影响可持续性,其中筹资水平过低是主要原因。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官员回应称,险企的投标遵循自愿原则,不论低价或高价都是企业自主的市场竞争行为,政府没有干预,即使存在暂时的亏损,也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但他同时表示,政府层面的风险共担机制将来有可能建立。诉苦:商办大病保险整体亏损卫计委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已有28个省份出台了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不过,“商办”大病保险近两年,保险公司仍未摆脱亏损。2012年8月,六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经办这项业务主要为几家大型上市保险公司,而其中80%至90%的份额都掌握在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手中。从态度来看,企业不能不称得上积极。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2013年底,国寿已在青海、山东、辽宁、吉林等省市承保了70余个大病保险项目。公司中标业务后,积极与当地政府采购方签署合作协议,配备专业服务人员,开设独立账户,实现大病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当地基本医保系统对接上线,按政府要求开展报销工作,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不过,从财务数据看,大病医保业务的持续亏损可能让这项任务显得不再那么诱人。中国人寿2013年报显示,公司2013年新开展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业务收入为25.14亿元,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共计14.79亿元,利润总额为-2.47亿元。其2013年半年报也显示,上半年新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利润总额为-0.75亿元。尽管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和新华保险2014年年报都未提及大病保险,但中国保监会2013年部级研究课题重点项目“保险业参与大病保险制度研究”主持人朱铭来表示,上述公司业务量非常有限,可以推测,商业保险公司在大病保险这个项目上整体亏损。互掐:地方抵触VS低价竞争对于持续亏损的局面,保险公司难免会有怨言。但在政府部门看来,险企间的低价竞争才是其主要原因。大病医保制度设计之时,国务院医改办针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抽取1亿人样本,测算出大病发生概率为0.2%至0.4%,并由此测算平均每人每年从医保基金拿出40元,即可保障大病。不过,由于机构间的恶性竞争压低筹资水平等原因,这一标准在实际中的可操作性还有待考验,有专家提供的资料称,仅有青海、吉林等少数省份人均筹资额超过50元,其他多数省份都未达到40元及格线。“很多地方政府并不了解保险公司的展业成本、费用支出等。”一位保险公司人士说,主导招投标的地方政府则一般认为,保费水平是招投标时保险公司接受的,以后即便亏损也不能把责任推给政府。保监会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部分地方政府对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有一定的抵触情绪,甚至设置苛刻的招标条件,大病保险难以实现“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对于这一质疑,新农合的主管部门有不同的考虑。“大病保险建立以前,新农合就有二次补偿制度,用年底节余的统筹基金对得了大病的人进行二次补偿。这个工作一直由新农合经办机构进行,也不用增加人手。”卫计委相关官员对记者表示,对二次补偿新农合有明确的规定:当年新农合统筹基金的结余不能超过当年筹集总额的15%,如果超过了,很多地方要进行二次补偿,累计的统筹基金结余不能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25%。上述官员认为,2012出台的大病保险制度,本质上与过去的新农合二次补偿是相似的,不同只在后者是交给保险公司来做。“这样一来,地方基本经办机构就难免有异议——本来人手足以完成任务,可现在要交给保险公司来做,他们还想要从中赢利,羊毛出在羊身上,老百姓是否就受益少了?”对于人均筹资额过低的问题,上述官员认为,保险公司的投标是自愿的,很可能是采取了价格竞争策略,争取市场份额。“中标的价格都是险企自己报的,因为即使亏损他们也要办。如果明年后年扛不住亏损,企业自然就会退出一定的市场份额。”上述官员表示,大病医保“商办”的本意是利用企业的灵活性、市场性,放大保障效应。险企账面呈现亏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且作为准公共产品,盈利本就不是首要目标:“政策的出发点,是通过保险公司的竞争,压缩成本,控制费用,放大老百姓救命钱的效应。但现在某些地方不但没有放大,反而缩小了。”地方政府机构的顾虑并非全无道理。历经此前不少的分歧,颇受关注的北京市大病医保方案在今年1月初终于落地。根据试行办法,初期仍由政府部门主导经办,而对于何时能够正式引入专业机构运营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对此解释称,由于缺乏数据基础,如何盈利以及各项风险都不太好控制。因此在实行一年或者更长时间后,可能会在摸清各项数据的基础上再向商业保险机构做大病保险招标。那个时候更稳妥。寄望:风险共担机制建立面对亏损,政府部门和保险公司各执一词。不过,大病医保的风险共担机制有可能在双方博弈中加快建立。从经办模式上看,保险公司希望采用“基金制”,即保险公司的收入为按照一定比例获得的经办费用,盈亏都不由其负责。这也类似于保险公司经办新农合业务的模式。中国人寿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寿所开展的新农合经办业务以不承担基金运行风险的委托管理型模式为主。该模式由政府主导新农合方案的建立和运行,并负责筹资、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险公司接受政府委托,提供方案测算、审核、调查及支付等经办管理服务,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不对新农合基金盈亏承担责任。“大病保险刚办第一年,会有一些成本,但是2、3年以后成本就摊薄了。以后是否会继续亏损,还不好说。”上述官员表示,即使险企亏损了,也是市场机制产生的。但他同时表示,政府对保险公司的亏损也不是完全不管:“如果是因政策而导致的亏损,我们可以与他们风险共担。比如,有一些疾病来临,而某种特效药不在报销范围内,政府却要求将这些药物纳入报销范围,这时候就要由政府和保险公司共担超支风险。”“我们会同保监会讨论,希望在目前的‘保险风险准备金’的制度下,保险公司要交保险准备金,如果出现政策性亏损,各方可以商量减收一些准备金。”上述官员透露。对于商办大病医保的未来,这位官员认为,暂时的亏损未必会浇灭险企经办大病医保的积极性:“占市场、占数据、开发延伸品种,这是保险公司在大病保险之外的获利。有时叫苦也是好事。政策要让保险公司共赢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朱铭来也认为,大病保险实际是一次先行尝试,保险公司的目标是借此与当地政府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合作,进而实现和当地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核心数据的信息对接,这将有助于公司开发二次产品,设计配套的补充产品。此外,保险公司自身在广大农村品牌知名度也将得到提升,包括客户的积累,服务水平的提升以及保险公司的基础建设。这使得保险公司在做其他商业保险业务时,展业成本要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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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涿州市的主政者大概不会想到,十年前涿州市人民医院改制的决定,会让涿州如今的医疗资源成为其最突出的优势。相较于北京周边的其他县市,涿州最明显的优势不是交通,也非教育,而是医疗。“涿州在医疗上的优势是其他县市比不了的。”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吴则良告诉时代周报。十年前,涿州市人民医院的改制带动了涿州多家医院纷纷效仿;十年后的今天,北京301医院、309医院、协和医院等医疗机构与涿州市的各类医院相继牵手。和北京一样的医疗资源,涿州却拥有比北京更低的就医费用,这不仅吸引了涿州周边县市居民来此看病,甚至连房山、大兴等地的居民也前来就医。公立医院改制私营“涿州市医院的改制属于‘背水一战,不得不做’”,涿州市卫生局一位人士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称。2004年以前,涿州市人民医院是隶属于涿州市政府的公立医院,其职工全部为事业编制。医院的经营状况非常不好,职工的工资都不能保证,更不用说缴纳医疗、养老等各项社会保险的费用,甚至连退休职工的工资也一直在拖欠。在这样的背景下,医院如何能发展成为摆在涿州市执政者面前的一道难题。恰逢当时国家出台了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市场,适当参与公立医院的改革的政策,这让涿州市主政者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2004年,涿州市联合实业集团(下称“联合实业”)进入涿州市人民医院。改制之初,彼时的涿州主政者就为改制定下了基调,“医院的性质不变,仍然是公立的事业单位;承担社会性的政府和公益职能不变;原有职工的身份不变,还是国家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等。”联合实业董事长韩联合告诉时代周报。涿州市医院完成改制后,韩联合成为涿州市医院院长,没多久,他就发现现实的困境—如果要想提升医院的档次,必须要吸引人才。为了让医院的改制更加顺利,涿州市政府将医院的编制彻底下放,这意味着,韩联合可以根据医院的发展,自行招聘需要的人才,不受编制限制。联合实业进入后,投资近2亿元,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合作成立了北大医院医疗集团涿州市医院。“当初改制时,以股份制形式成立了董事会,董事会三方分别是北大医疗集团、联合集团和政府。北大医疗集团没多久即撤出,主管部门觉得医院都是非营利性的,即使有盈利,政府也不能拿走,最后涿州市医院就变成了联合集团自主经营的医院。”上述涿州市卫生局人士说。这一理念日后应用于2008年涿州市中医院改制中。“中医院改制的时候,主管单位觉得只要把医院搞好,给老百姓好好瞧病,政府该干的事情承担好,能把职工养起来,就可以了。”改制前,涿州市人民医院仅有床位100多张,包括退休职工在内共有126名职工。现在涿州市人民医院建起4座20层的高楼,床位扩张到2600张,日门诊量和北京大医院几乎持平,已经成为保定市最大的三甲医院。涿州的“京”字号医院走进涿州市人民医院,一眼就会看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涿州合作医院”的醒目招牌。谈到和301医院的合作,韩联合说机缘是十年前的一块菜地。2003年,301医院在通州菜地的租赁合同到期,而该单位专家教授们每天吃的肉、蛋、菜均由通州基地直接提供。彼时通州的地价又正在上涨,如何在短期内找到一块菜地,成为301医院最紧迫的事情之一。301医院院长李书章找到了时任涿州市委书记王舟,问涿州能否提供一块菜地,作为301医院的肉食供应基地。“王书记和我谈了这个问题,他知道我有块400亩的地是闲置的,问我能不能把那块地让出来给301医院。”韩联合说。韩联合当即就同意了,在最后和301医院谈租金时,韩称,只要301医院能给涿州市医院提供医疗支持,那这块地就不要租金,白送。随后,301医院和涿州市人民医院签订了医疗支持的合作协议,协议的内容是,涿州的土地给301医院无偿使用20年,以此换取301医院给涿州市人民医院提供医疗支持。这20年中,301医院每天要有不少于13个专家在涿州市人民医院出门诊。此外,协议还规定,涿州市人民医院每一个科室的主任都由301医院医生来担任。2013年12月,联合实业再次与301医院携手,投资98亿元建设解放军总医院涿州培训保障基地。再次合作并非偶然。在韩联合看来,301医院如今也遇到发展瓶颈。整个301医院占地250亩,但每天会有1.5万—1.6万人前来看病,这意味着,每个医生在出门诊的时候,要面对130位乃至更多的病人。当得知301医院想建设一个亚洲最大的肿瘤治疗中心时,韩联合就希望,能把这个项目放在涿州。韩联合说,301医院原来想把肿瘤中心建在丰台,但最终因为丰台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块很少且地价太贵而作罢。肿瘤治疗中心要采用世界上最先进的治疗方法,即质子治疗与重离子治疗,全世界的这种机器不超过十台,大部分在发达国家。“这两种机器比较贵,两台设备加在一块差不多需要28亿元,而它的长度是65米、宽度是45米,想在北京建立这么一个中心很困难。”韩联合说,“这种机器的核放射也强,有这种机器的医院至少要距离居民区1.5公里远。”这个项目很快得到了保定市以及河北省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先起了八栋楼,今年我们计划起3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在130万平方米左右。”韩联合说,河北省政府批了1800亩地。在该项目中,联合集团是投资方,投资总额约为70亿元,已经开工的1000亩地建成后,会有一部分过户给301医院,而肿瘤医院的产权则归属联合集团。“来挂牌的是解放军总医院肿瘤研究所,另外还挂一块牌叫实习基地,里面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301医院的,我们只负责后勤管理。”未来,301医院会将哪些医疗机构搬到涿州呢?韩联合介绍,一是康复治疗中心,二是解放军总医院军医学院,三是博士生学院,四是外国人和留学生医院,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一个会员制的国际体检治疗中心。“我们想让治疗中心也迁过来,这个中心的专家、教授都是给领导看病的。以后说谁要体检,就可以直接奔涿州了。”韩联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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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务院法制办官网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起草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医护人员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泄露患者隐私、开展医疗活动未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隐匿不报,主管人员也将依法给予处分。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8日。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质量,是指在现有医疗技术水平及条件、能力下,在临床诊断及治疗过程中,按照职业道德及诊疗规范要求,给予患者医疗照顾的程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质量管理,是指按照医疗质量形成的规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对医疗服务要素、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与控制,以实现医疗质量系统改进、持续改进的活动过程。  第四条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机构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第五条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六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第九条 国家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依托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质控管理部门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十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国家级各专业质控中心,委托质控中心制定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和标准,收集、分析、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各省和有条件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中心,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医技等部门(以下简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诊所、村卫生室可以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反馈及考核评估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三)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工作。  (五)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六)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要求报送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七)其他医疗质量管理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 二级以上医院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二)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三)制定本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  (四)定期对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医疗质量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六)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 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加强对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学习,规范临床诊疗行为,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七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人才的培养和考核制度,提高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专业人员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章 医疗质量管理的实施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质。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要求,使用合格的医疗仪器、设备、药品、耗材、试剂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技术和手术管理有关规定,对医疗技术实施分类管理,对手术实施分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学部门和药事质量管理。推行临床药师制,加强临床药学服务能力建设,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建立贯穿检查、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质控中心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促进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完善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门急诊质量管理,加强门急诊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保证门急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把门急诊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科室和医务人员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高度重视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的风险监测、预警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历质量管理,建立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保障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重视人才培养、临床技术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专科的临床服务能力与水平。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认真落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关于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质控中心开展工作,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建立本机构单病种管理的指标体系,制订单病种医疗质量参考标准,促进医疗质量精细化管理。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医院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法、专业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使信息化工作满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医疗质量监测工作,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质控中心发布的质控指标和标准完善本机构及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指标体系,及时收集相关医疗质量信息。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收集的医疗质量信息进行及时分析、评价和反馈,对医疗质量问题和医疗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促进系统的持续改进。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对各科室医疗质量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予以内部公示,对存在问题的科室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在不违背保护性治疗措施的前提下,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和隐私权,并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第四章 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  第三十八条 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第四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医疗质量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与风险管理。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医疗责任保险等风险分担形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完善投诉管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上报等工作,及时化解纠纷,妥善处置医疗事故争议。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被检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评估工作,定期在行业内发布评估结果。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约谈制度。对发生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或者未按要求整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约谈,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并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全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对全国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指标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反馈。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反馈,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进行评价。  第四十七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关键指标,并与医院评审、评优及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对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四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聘任、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考核不合格的,视情予以处理。  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以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工作、使用不合格或者未经批准使用的医疗技术、仪器、设备、药品、耗材、试剂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十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  (二)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未发挥作用的;  (三)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  (四)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未按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的;  (六)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隐匿不报的;  (七)未按照规定如实报送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的;  (八)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 医护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规范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泄露患者隐私的;  (四)开展医疗活动未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医疗技术、药品、设备、器械、耗材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  第五十四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 月 日施行。  (新华网-法治《医生泄露患者隐私拟追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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