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园地-医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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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32
         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年,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央视新闻中心的新浪官方微博“央视新闻”也于昨晚将这一制度的情况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了发布,“原来看病是自己先垫付,看完走医保报销;现在是医院垫付,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此外,原来住院需要交一大笔押金,现在只用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了。”据悉,该制度已在山东的部分医院进行了试点。  江苏某三甲医院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推广是一把双刃剑,在便利病人就医结算的同时,也给医院对病人诊治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因为这项制度的推广范围有一定的限制,在具体推广执行的过程中,本省与外省患者就医、医保结算联网等具体问题需要在推广的实际过程中逐步加以完善。”该知情人士表示,“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在推广的过程中想要“叫好又叫座”,仍需详细配套的相关措施来加以保障实施,如“个人征信系统”的配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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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2
        卫生部部长、中华医学会会长陈竺在1月27日举行的中华医学会2013年学术年会上指出,以自主激励为核心的治理结构的转变,以价值激励为核心的支付方式改革,以团队激励为核心的服务流程的再造,是实现医疗卫生体系创新的核心要素和挑战。    陈竺说,促进卫生服务体系的创新,推动医改深入,需要积极推动基于全科医学的医学模式转换;需要发展医疗联合体,实现医疗卫生体系的再造。当前,要将全科医学理念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贯穿到二级、三级医院,推动医学模式在各级医疗机构的转变,大医院要建立全科医学科,与基层上下打通。要改革全科医生的执业方式,建立全科医生“守门人”制度,做实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推动卫生资源纵向整合。要完善医疗服务支付制度、监管制度等配套政策支撑,健全全科医生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要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合理就医。    陈竺认为,改变目前医疗服务体系基层医疗资源利用严重不足、大医院人满为患的倒金字塔结构,还需要通过发展医联体,实现服务系统再造。医联体的联合有两种形式,一是以所有权和资产整合为基础的实体联合,一是以技术、管理、信息等要素联合组成“契约式联合体”的虚拟联合。从长远看,“利益捆绑式”的实体联合实施效果更好,但这需要医保制度、支付方式改革等提供支撑。    陈竺强调,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调动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的积极性。各地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整合和协同;要先易后难,逐步整合,由技术协同模式向一体化的联合兼并模式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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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4
            继公立医院试点医药分开后,新医改专门针对药品流通领域再出大动作。2月4日,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日前在北京市“两会”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北京将探索通过集团采购,或者由北京人社部门参与采购药品的方式,推动流通领域改革。   “这是继医药分开后,又一次既敏感又重大的举措,利益格局面临重大调整。”2月4日,一名医管局内部人士表示,此项新措的具体配套细节正在规划中。    这一“既敏感又重大的举措”,尤其是医保部门牵头,将给医院、药品流通企业、患者,乃至监管部门带来什么样的利益调整呢?  医保部门或牵头集中采购   “今后北京将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改变以往的药品招标由卫生局主管进行、各医院再分别根据需求和中标目录进行单独采购的局面,探索医院可联合集体团购的方式进行采购,以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韩晓芳说。   截至目前,北京市已正式启动取消医药分开改革的公立医院先后包括友谊、朝阳、同仁、天坛、积水潭等5家医院,主要措施是药品零加成并设立医事服务费。卫生部官员在一次经验交流会上将北京改革经验总结为“价格平移法”。   上述医管局内部人士认为,取消药品加成虽然解决了医院和药品之间的利益关系,但仍然没有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而今年通过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有望进一步挤出不合理的价格水分。  付费方介入利于控制药价 一直以来,医保部门主要代表参保人员的利益,通俗地说是患者的付费方,其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控费的动力将明显增强。从这一点上来看,选择医保部门操盘招标是有一定道理的。   朝阳医院执行院长陈勇也认为,药品集中采购由医保部门来牵头是合乎情理的。由药品的付费方来操作,有望把药品价格控制到更合理的区间,从而有效减轻医保资金的负担及支付压力。而从医院方面看,取消药品加成后,药品从一个能带来利润的工具转化成了医院的经营成本,因此医保部门加入和药厂谈判、竞标时,有最大的动力把药品价格推向合理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控制医院的成本也是有好处的。   以往单纯由卫生部门牵头的药品集中采购,由于不能准确预估医保资金的缺口,在产业链对接中往往不能完全顺应市场需求。如今医保部门加入后,将给准确预估医保资金缺口提供了可能。“医保部门进来后,蛋糕不会变小,只是会刺激其更合理地分配。”赵镇表示。  药品招标目录仍待细化 “希望社保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根据以往医院用药的情况,特别是临床用药来设定招标目录。”陈勇对记者表示,哪些药纳入招标目录,哪些药不纳入,须和临床及药品使用单位展开充分、及时的沟通,多听一听医院的意见,保证临床供药的正常使用,也保证招标进来的药品恰到好处地满足医疗市场的需要。越是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如糖尿病、冠心病等用量大且占整个药品费用权重大的药,越应当率先纳入。如果是权重占比较大的药种,即使压价幅度只有20%,其影响面也会很大;反之费用权重占比小的药种,即使压价幅度达到50%,也不见得产生很明显的影响。   蒋华阳则认为,基本药物及其大病医保药物应首先纳入集中采购的药品名单中。由于基本药物的需求量相对较大,集中采购可降低医药成本从而降低医疗保障机构的财政压力。同理,挤出大病医药的水分也是当务之急。   此次药品流通领域的新措,是否预示二次议价放开的可能性变大?对此陈勇认为,从法理上说,二次议价的放开在政策上仍有些障碍,相关管理部门应尽快从制度设计上趋向更加透明合理,进一步发挥医院的积极性,把药品虚高的水分再挤一挤。“二次议价涉及到政策层面的许多方面,亦涉及到暗扣变成明扣。药品招标后,再经过医院这个关口,既然有进一步降价的空间,为什么不让其让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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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1
    在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2013年1月8日)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卫生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的重要批示,听取了陈竺同志的工作报告,对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等进行了表彰。会议期间,代表们围绕工作报告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报告着眼卫生工作全局,求真务实、振奋人心,是指导全国卫生系统做好今年工作的重要文件。大家还针对当前卫生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会议开得很好,达到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的目的。    下面,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大家讨论情况,讲三点意见。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卫生改革发展道路     党的十八大明确了我们党在新形势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实现什么目标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项重要任务,指明了卫生工作目标方向。全国卫生系统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准确把握十八大对卫生工作的新要求,把十八大精神作为新的历史阶段做好卫生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我讲几点自己的学习体会。(一)坚持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根本方向。     十八大提出健康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一重要判断,顺应了广大群众对身心健康和幸福生活的美好向往,显示了健康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肩负的历史使命,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把实现人民群众健康新期待作为我们的神圣职责,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检验工作的最终标准,把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二)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十八大着眼于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对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出了进一步的制度安排。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就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并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从资源配置、体系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多领域、多层次继续深化改革,不断破除地区和城乡差异,不断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三)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     十八大针对当前居民健康和卫生工作形势,强调指出要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这就要求我们适应疾病谱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进程,采取有效健康危险因素干预措施。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让农村居民享受到更好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大力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充分发挥其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的特色和优势,让祖国传统医学不断造福百姓健康。(四)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     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是深化医改的基本原则。从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保基本,就是保障全体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合理确定保障标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全覆盖、可持续;强基层,就是要把服务重点放在基层,把更多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多人才技术引向基层,使基层机构成为群众就医的首选;建机制,就是要继续致力于建立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确保可持续的体制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公平和效率、激励和约束等关系,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五)坚持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     十八大提出要统筹推进五个重点领域综合改革,为深化医改指明了方向。要健全全民医保体系,逐步缩小制度间、地区间差异,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要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分工协作和上下联动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转变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整体性、连续性、协调性服务。要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各项任务,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运动。要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价格、流通、使用、报销等各项政策。要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卫生行政管理体制。这五个重点领域紧密相关,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全国卫生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卫生改革发展道路的丰富内涵、理论基础、制度安排的理解和把握,在党的领导下,实践好、发展好、完善好这条符合国情、独具特色的卫生改革发展之路。二、以改革发展统揽卫生工作全局,着眼长远制度建设,突出研究解决好几个方面的关键问题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党的十八大确立的改革开放重大部署落实好,就要认真回顾和深入总结改革开放的历程,更加深刻地认识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性,更加自觉地把握改革开放的规律性,更加坚定地肩负起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责任。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只能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座谈会上强调,改革开放是我国发展的最大红利,实现未来发展目标必须靠改革开放。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没有勇气,不往前闯,改革就会停滞。不干事可能不犯错,但要承担历史责任。我们一定要全面领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历史责任,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凝聚力量,攻坚克难。    我们要认真总结三年医改经验,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增添动力。第一,改革要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生事业获发展的目的。改革只有一个指向,就是为人民而改革;改革只有一个标准,就是尊重人民的意愿,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医务人员的强烈呼声和殷切期待,用改革的最大红利让群众受益。第二,改革要着眼于创新体制、建立机制。在加大投入的同时,更要在体制机制上做文章、向改革要效益,才能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第三,改革是渐进的,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畏难不前;既要整体推进,也要突出重点;既要加强顶层设计,也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应当看到,相对于经济领域,社会领域不仅发展滞后、改革也滞后。特别是卫生事业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尚未根本改变。医改是世界性难题,在一个人口多、底子薄的发展中国家推动医改,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改革过程中会不断出现新问题、面临新挑战,必须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破解难题、推动改革。下面,围绕今后一段时期卫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我再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强调几点。(一)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为目标,推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十二五”期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要从扩大范围向提高质量转变。当前重点是筑牢新农合常规保障、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医疗救助“三道保障线”,着力提高实际保障水平。要推动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实现筹资水平可持续增长。要积极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提高抗风险能力。要加快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减轻重大疾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要做好各项保障制度间的有效衔接,方便群众及时获得补偿。要推进按病种、床日等多种支付方式改革,合理控制诊疗费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要发挥商业健康保险补充作用,规范商业保险经办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服务。(二)从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着手,巩固好、稳定好、发展好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具有极强的社会公益性。“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切实落实政府责任。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经费要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足额落实,采取多种补偿方式落实药品零差率政策补助。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动态调整机制,并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二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成效。有序推进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其他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三是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合理核定编制总量,实现区域统筹。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实现人才柔性流动。四是提高服务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着力推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各项任务。(三)以维护公益性为核心,推动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公立医院改革仍然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要以维护公益性质为核心,降低费用、增进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积极稳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各项便民惠民措施制度化、机制化。二是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要全面落实公共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补助政策,解决政策性亏损和负债。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检查价格,合理提高技术劳务价格。三是健全监管评价机制。要强化卫生行业监管和基本医疗保障监管,实现对公立医院运行情况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实时、全程监管。健全以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并与财政和医保资金拨付挂钩。要创新监管模式,健全监管标准,充实监管力量,将服务、质量、费用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四)以改革促发展,全面落实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必须妥善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将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各地要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着力推动以下工作:一是优化卫生资源配置。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新增卫生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等薄弱环节,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二是大力发展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推进分级诊疗、急慢分治。三是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使90%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疑难重症在县域内得到救治。四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健康服务业,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诊所,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五是以政策、资金、人才支持为抓手,以提高能力水平为重点,继续做好卫生援藏、援疆和卫生扶贫工作。(五)以保障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建立符合人才发展规律、充满生机活力的卫生人才制度。    人才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卫生改革发展的瓶颈。要实现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发展,必须抓住以下重点环节:一是健全卫生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二是推动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推行基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推行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招村用等做法。加大对长期服务基层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积极推动医师多点执业。三是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用人机制。     在这里要特别强调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问题。乡村医生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保障待遇和提升能力相结合,研究解决补偿和养老保障等基本待遇问题,加强培养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健全和巩固基层卫生服务网底。(六)以信息化为手段,创新管理方式。    卫生信息化日益成为发展卫生事业、维护群众健康的客观要求和必要手段。要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要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起包括药品供应使用、健康管理、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发展面向农村和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要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医院诊疗行为管理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信息系统。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医药卫生信息化标准体系,统筹管理卫生统计、疫情报告、卫生监督、医疗救治、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由单项管理逐步转变为实时监督、综合管理。三、加强卫生队伍自身建设,为卫生改革发展提供强劲内在动力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医改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任务已经十分明确,关键在落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卫生系统要强化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自身建设入手,努力做到思想正、作风实、能力强,确保卫生改革发展持续健康推进。(一)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    改革永无止境,必须不断探索。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清醒认识深化医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紧紧抓住卫生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既不能消极观望、畏难退缩,也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要充分运用已经具备的良好工作机制和丰富工作经验,拿出一股子拼劲闯劲,敢于碰硬、大胆实践、锐意改革,更要始终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科学决策、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稳步推进。另外,今年各地进行政府换届,要重视做好新任卫生领导干部培训,确保工作承上启下、连续推进。(二)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近期,中央提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勤政为民、高效务实的执政理念。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政为民思想,坚决治理文山会海、迎来送往、铺张浪费等问题。要用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虚心向群众学习。这次会议,代表们对部里的工作作风提出了一些意见。主要有部内有些司局工作协调不够,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下发文件有交叉重复甚至相互矛盾现象;各类会议、督导和检查过多,针对性不强,到一些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过于集中,造成地方接待任务繁重;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扎实,与一线医务人员、患者和群众接触少,对实际情况了解不够、研究不深,通过视频等方式组织地方经验交流不充分、信息沟通少。部党组高度重视这些意见,我们正在研究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要充分反映和体现大家的建议。在改进作风方面,党组成员要作好表率,部机关和部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希望各级卫生部门对我们进行监督。(三)要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2012年,卫生部组织开展了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积极参与,取得初步效果。医疗卫生职业精神体现的是医疗卫生行业的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卫生系统的具体化,是伴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而积淀形成的,富含历史传统、职业特征和时代内涵。当代医疗卫生职业精神集中包括了以下内容:一是恪守宗旨、救死扶伤。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秉承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把呵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最高使命,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尊重生命、崇尚医德。要尊重患者,将病人利益放在第一位,不仅提供最佳的治疗技术,还要给予高度的人文关怀,对患者满腔热情、认真负责,视事业如生命,待患者如亲人。三是尊重科学、精益求精。这是医学最基本的职业素养,要求医务人员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和理念,不断挑战医学科学难题和未知领域,努力提高医学水平和医疗质量。我们要通过全系统共同努力,把这种职业精神根植于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实践中,努力展现卫生行业新风尚。(四)要重视做好基础工作。    医改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很多基础性工作影响科学决策、决定改革成效。这方面我们需要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比如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如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见到更多实效;在医院便民惠民措施方面,如何通过流程规范,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在信息管理方面,如何确保各类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为政策制定提供良好基础。(五)要加强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   要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继续巩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成果。要发挥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卫生干部职工立足岗位、扎实工作。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严肃查处和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干部选拔任用以及资金和项目的监督制约,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管,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力度。    借此机会,我要特别强调维护医疗秩序问题。近期连续发生了多起医务人员受暴力侵害致死致伤的恶性事件,不仅危害了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也危及患者就医安全。各级卫生部门要主动加强医患联动、警民联动,强化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严密防范恶性事件发生。加快推广建立规范、公平、有效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及时排查问题、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好医患权益。春节将至,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走访慰问工作,有效防范、妥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最后,我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提几点要求。一是要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二是要尽快召开本地区卫生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部署好今年各项工作。三是要根据会议要求,抓住重点工作任务和本地区薄弱环节,逐条逐项提出具体落实意见,抓紧春节前这段时间,早部署、早起步、早落实。同志们!    201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十二五”卫生改革发展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国卫生系统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维护全民健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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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5
    (接上文)三、以深化医改为中心,扎实做好2013年卫生工作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针对今年的工作,卫生部已经制定了《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将印发各地贯彻执行。我这里不具体部署各项工作,只突出强调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几项重点工作安排。      2013年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把深化医改作为卫生部门的中心任务,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抓住关键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改革效果。 (一)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明确改革发展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是今年卫生工作的首要任务。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确定的医改方向、目标、原则和要求上来。各地要 根据《“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各项改革发展路线图和时间表,把各项任务细化为年度工 作指标,倒排时间表,抓好贯彻落实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巩固参合率。全国人均筹资要达到340元左右,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人均280元,比2012年增加40元。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     二是提高补偿标准,实际报销比要力争比2012年提高5个百分点。要提高基层门诊对慢性病诊疗的报销比例,发挥医保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方面的杠杆作用。以 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我这里提的不是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而是实际报销比例。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确立合理的 诊疗路径,严格限制政策外药品、耗材、技术的使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当然,随着保障水平的逐步提高,一些原来是政策范围外的药 品、耗材将逐步纳入到政策报销范围内,但是绝不能在政策外过度用药、过度检查。     三是推动购买大病保险试点,做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在已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地区,要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 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对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     四是加强新农合管理,强化新农合监管。继续探索便民、利民措施,结合居民健康卡,推进新农合“一卡通”试点工作,方便群众就医和即时结报。有条件的地方可 以逐步提高新农合基金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完善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准入、退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 务。加强督导检查力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三)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效率。     一是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足额及时到位,尽快化解债务。全面实行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保统筹支付范围,发挥医保支付的补偿作用。     二是完善人事分配和绩效考核制度。鼓励各地先行探索,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全面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期目标责 任制,推行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体现公益性和运行效率的绩效考核制度。加大对基层卫生人员的考核力度,完善激励办法,着力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效率降低问 题。      三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转变服务方式。继续推进中西部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多种渠道,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素质。 继续为中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不断优化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方案。加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较大幅度提高基层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推动实 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研究全科医生职称晋升优惠政策,扩展职业发展空间。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推进签约服务和基层首诊试点。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 医师转化,积极落实培训经费和在培医师待遇保障。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巩固农村网底。这是为乡村医生量身定做的国家级考试制度,以保障他们的职 业尊严、职业待遇和职业发展。大力推行县乡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和人才柔性流动政策。继续组织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工作生活 条件。      要积极探索和大力推广上下联动的医疗联合体体制机制,在医疗联合体框架内,在大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组织动员一批医生下基层做全科医学带头人,负责协调上 下联动、双向转诊以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同时,也要在大医院逐步建立金字塔式的人才队伍结构和岗位设置制度,促使大医院的人才向基 层流动。鼓励城市大医院退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服务。      四是巩固完善和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通过政府补助和医保补偿等方式,继续推进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版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各地要规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 达到40%-50%,其中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二级医院应达到50%左右;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30%。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 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等不法行为,维护药品正常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秩序。 (四)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维护公益性。      一是切实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政策。中央医改文件已经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研究并掌握政策,积极争取、加强协调,推动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通过编制动态管理、实施岗位聘用制度、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开展执业医师多地点执业、制定体现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等政策措施,完善激励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待遇。      三是抓住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关键环节,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要覆盖全国所有省(区、市),试点县达到全国县总数50%以上。积极推动 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全面落实新的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切实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努力争取加大政府投入和医保补偿力度,为2015年底在90%的县 级公立医院和全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奠定基础。      四是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立医院所有者、举办者、经营者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赋予公立医院运行自主权,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高效可持续运行。      我这里要特别强调,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是公立医院的排头兵,集中了最优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得到中央和地方财政大力支持,在医疗、科研、教学、对口支 援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后,这些医院要更加积极主动谋划和推进改革,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同时,发挥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 支持市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和能力提升。 (五)抓好公共卫生工作,遏制重大疾病上升势头。     一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保证公益性运行。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农村急救等公共卫 生机构建设。研究制定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和标准,积极论证。加强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完善“对口支援”计划,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二三级医院要加强对基层人 员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指导和交流合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二是继续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今年将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各地要加强资金督导管理,缩短资金拨付周期,推动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封闭运行。要利用好中央财政专项管理经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要逐步明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的分配比例,原则上 村卫生室不低于40%,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补助。     三是实施和扩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落实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各地要根据主要健康问题,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发现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选择对居民健康威胁大、干预措施明确、成本效果好的重大疾病,纳入地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是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落实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遏制高血压、糖尿病、癌症、脑卒中、慢阻肺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快速上升势头。加强对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监督指导和质量控制,积极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六)强化食品药品、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一是加强政府行政监管。各级卫生和食品药品行政部门要站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立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产品、非法行医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利益 的违法行为,树立卫生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要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规,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加强医疗服务安 全、质量和费用监管。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安全、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危害防控等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管。     二是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各地要加大医药卫生政务公开、院务公开的力度,确保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和社 会团体的专业监督作用,强化对政策措施、运行绩效的评估与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和医药卫生机构要重视并利用好各项社会监督结果,及时改善管理和服务。 (七)做好传承与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      继续完善财政补助、服务价格、医保报销等政策激励,促进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利用。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特色与优势,提高中医预防和医疗保健服 务覆盖面和质量。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治未病”健康工程和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推动中医药立法和标准化进程。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 新,构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提高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和研究水平。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发展中医 药服务贸易,更广泛地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八)加大卫生人才和科技工作力度,提升卫生信息化水平。      一是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等相关政策。尽快解决总量不足,结构和分布不合理问题。加快实施基层卫生人才、紧缺专门人才、中医药人才和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     二是推进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针对重点疾病、重点人群和重点问题,增加医药科技投入,开发推广使用适宜技术,开展重大 科技攻关。加强科研伦理审查和科研项目监管。推进医学科研基地建设,强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加速医学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资源共享。要按照国家制定的“3521”工程框架,推进卫生信息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国家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连通部分试点省份信息平台与地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试点范围内跨机构跨区域的互联互通,在保证信息安全和保护隐私的基础上,实现医院之间检查结果、 医学影像、用药记录以及患者基本信息的交换与共享。要以参合人员、新生儿、职业病高危人群、无偿献血者等四个重点群体以及大型医疗机构为突破口,加快居民 健康卡发行与使用,完善功能,规范管理,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动态融合,促进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      最后,还要强调一点,今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大力弘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和行业自律。要进行组织创新,尽快设立患者权益保护的机构,负责处理与患者及社会的公共关系,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建立良好医患关系。要全面贯彻落实 2012年卫生部和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文件精神,保护医务人员不受侵害,为医务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同志们!卫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断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不断开创卫生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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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而努力奋斗—在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卫生部部长陈竺(2013年1月7日)同志们:    今年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是在全国人民努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卫生系统全力落实深化医改“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系统总结2012年卫生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理清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部署2013年重点工作,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凝聚力量,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而努力奋斗。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讨论。一、2012年卫生工作总结     2012年是深化医改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根据部统计信息中心截至2012年11月底的医改监测数据,卫生部牵头的33项任务顺利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会议交流材料反映了各地医改的亮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相互借鉴。下面,我重点总结2012年进展突出的几方面工作。(一)深化医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和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新农合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人均筹资290元。2012年1-3季度,20种重大疾病实际报销比达到66%,全年受益患者预计至少达到80万人。按病种、人头和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推进。全国普遍建立新农合信息网络,89%的统筹地区实现省内互联互通、即时结报,国家级信息平台与9省(区、市)联通,实现跨省监管。开展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管理试点,探索建立管理、经办和监管分离的运行新机制。     基本药物制度不断扩展,带动基层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延伸,覆盖全国74.6%村卫生室。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平台普遍建立,全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现网上采购。全国97.4%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目前全国已有600多个县(包括国家确定的首批311个县)的1000多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围绕取消“以药补医”关键环节,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17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等体制机制改革。预约诊疗、优质护理、便民服务、即时结算等措施在全国医疗机构普遍实施,群众就医感受明显好转。引导社会办医的政策力度明显加大。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基层医务人员培训等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得到加强。(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安全质量得到提升。    通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城市医院医师支援农村、东部三级医院支援西部县级医院等工作,农村和西部地区服务能力快速提升。制定和实施400余种临床路径及分路径,广泛开展医院感染、药事、抗菌药物应用等专项管理,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医疗机构内部治安管理得到加强,诊疗秩序有所改善。地市级以上普遍成立医疗纠纷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达85%,满意率达93%。(三)重大疾病防控、卫生应急和妇幼卫生成效显著。    全国没有出现重大疫情,甲乙类和新发传染病形势总体平稳。艾滋病、肺结核检测和综合干预覆盖面及治疗率大幅度提升,病死率明显降低。麻疹和疟疾防控成效显著,病例数量分别下降53%和42%。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世界卫生组织确认我国重新恢复无脊灰状态。慢性病防治更受重视,全国55%的县(区)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继续扩大。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实现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目标。卫生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加强,25个省份实现应急指挥系统网络连通,疾病跟踪监测和卫生应急救援有序开展,国家重大活动得到有效卫生应急保障。(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执法全面加强。     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计划不断完善。化学污染物和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监测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和90%地市。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开展的药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基本药物实现全企业、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抽检合格率98.7%。启动仿制药品一致性评价。     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显著加大。饮用水监测哨点遍及全国,重点职业病、医用辐射防护、中小学卫生监测哨点逐步增加。完成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80%以上的县(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监督工作更加及时有效。(五)中医药工作更加注重服务基层、贴近群众。     中医药优势在医改中不断得到发挥。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探索适宜中医药服务项目、人均经费标准和服务流程。加强基本药物目录中药配备使用指导。组织实施中医药基层能力提升工程和传承制度建设。开展22个省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惠及亿万家庭和群众。(六)人才科教信息等其他工作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积极推进。科技重大专项顺利实施。基层适宜技术在西部省份广泛推广。通过发放居民健康卡、建设医疗机构药品电子监管和电子病历等系统,逐步发挥卫生信息化在便民服务和监管中的作用。    2012年中央财政共投入243亿元用于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卫生系统广泛开展基建和财务审查监管、专项经费监督检查、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通过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讨论等活动,卫生职业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廉政风险防控得到加强。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提高我国在全球卫生事务中的影响力。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精神卫生法》,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了《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卫生部组织研究发布了“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报告,推动循证决策和依法行政进程。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卫生信访工作卓有成效,增进了社会对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同志们,通过以上简要总结,我们欣喜地看到2012年卫生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绩。这不仅是过去一年努力工作的结果,也是近几年深化医改成果的反映。深化医改确立的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改革方向和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使我国卫生改革发展理念和思路更加明确。经过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覆盖13亿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提供,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成,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居民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国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和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发展中国家先进水平。    多年来,全国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无论是在抗震救灾、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线,还是在平凡的医疗卫生工作岗位上,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第一位,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作出了突出贡献,不愧为深化改革的主力军,不愧为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在此,我谨代表卫生部,向在一线辛勤劳动、努力工作的医疗卫生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向长期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向关心、支持卫生工作的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二、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统筹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持卫生改革发展方向不动摇。    党的十八大作出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基本判断,确立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提出卫生改革发展的总布局和总思路,强调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改革方向,重申了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和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整体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五个重点领域,提出了完善国民健康政策的要求。张茅同志将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专门阐述,大家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领会,深入思考。    对照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社会环境和改革发展的新挑战,要如期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我们愈发感到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只有进一步总结经验、坚定信心、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才能有所创新、有所作为,实现新的更大突破。     我国卫生事业不断改革,不断发展,在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得到社会各界肯定和积极评价。实践证明:维护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的改革理念、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改革方向、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改革目标是正确的,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改革任务、遵循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改革原则是符合国情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改革路径是卓有成效的。这些是中国特色卫生发展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框架的核心内容,为实现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宏伟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自信。(二)立足国情,实事求是,客观分析问题和挑战。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医改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推进卫生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和有力支撑。同时,必须清醒看到,要如期实现卫生改革发展目标,依然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    首先,宏观形势变化对卫生改革发展提出新要求。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充满变数,我国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经济将从高速增长转变为平稳增长,财政增长速度趋缓,甚至可能要过几年紧日子。虽然政府仍将加大对卫生等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但要保持深化医改以来的高速增长困难也比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民生领域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在卫生领域,政府必须承担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将工作重心放在解决基本医疗、基本医保、基本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问题上,主要依靠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制度,动员全社会参与解决卫生改革发展难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改革是最大的红利。必须深化改革不停顿,大胆创新不止步,依靠改革实现医药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     其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仍然是卫生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我国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优质资源短缺、分布不均衡、结构不合理、发展模式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远未得到满足,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近年来有所缓解,但仍没有根本解决。近年来,尽管采取多种措施,但医疗费用上升较快势头仍没有得到扭转,影响了医改整体效果和群众对医改成效的感受,必须高度重视、加以解决。      再次,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仍不健全。一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分割、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位不清、服务在很多方面不衔接、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脱节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基层硬件条件虽有较大改善,但人才匮乏、留不住人、村医队伍不稳定等关键问题还未解决。部分地区绩效工资设计不合理,重新出现“大锅饭、养懒人”现象。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社会环境尚未形成,老年护理、康复保健等服务十分欠缺。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水平、保障范围仍有限,不同制度间及地区间的保障待遇差异较大。补偿制度设计不尽合理,门诊报销范围窄、比例低,造成“小病大医”、住院率过高等新问题。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缓慢。三是国家药物政策尚缺乏顶层设计,国家基本药物的产品性质还不明晰,基本药物政策还不够完善。医药产业集中度不高,医药技术创新不足,特别是药品流通环节过多,流通成本过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公共卫生形势严峻。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生产生活环境和方式转变加剧,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各类健康危险因素交织,给疾病防控带来巨大挑战。五是医药卫生监管体系缺乏有效制度安排和严格执行。近年各地出现多起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不少医疗机构领导和专家也深陷其中,令人痛心,严重损害政府声誉和医务人员形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最后,医药卫生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以新农合为例,提高终末期肾病等20种大病的保障水平,遇到的一个重要瓶颈是,医疗机构尤其是中西部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不足,影响了政策落实。又如,儿童用药、血液制品等部分药品生产供应不足以及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政策不完善,造成“降价死”或配送不及时,影响了临床用药需要。再如,虽然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已达到或接近75%,但由于报销目录外用药未得到有效控制,实际报销比只有50%左右,居民医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此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药品价格虚高和流通成本巨大,不仅造成药品和耗材等医疗资源浪费,增加了医保基金的透支风险,也成为腐蚀卫生队伍、导致患者对医务人员不信任的重要因素。(三)完善政策,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医改不断深化。     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我们要按照中央的总体布局和要求不断推进改革。一方面要抓住重点难点、找准切入点,实现新突破;另一方面,要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五个领域的综合改革。     第一,在医疗改革中,调整服务结构,提高整体效能。要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大型公立医院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控制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增长,控制大型公立医院单体规模扩张,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完善设置审批,为民营医疗机构留出发展空间。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与公立医院形成功能互补,满足居民较高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力争每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增加2-3个百分点,实现2015年占20%以上的目标。    加强医疗需求管理和政策引导,逐步实现防治结合、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协调性,提高诊疗效果。要探索通过医疗服务联合体等形式,推进医院与社区一体化、县乡和乡村一体化,引导医疗资源向农村和基层流动,带动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第二,在医保改革中,加快推进支付制度改革。科学合理的支付机制,不仅可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还可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一是合理确定支付方式和水平。针对不同类型机构和服务,采取混合支付的方式,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费用;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不同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到基层首诊和分级就诊,尽可能把患者留在基层;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尤其是重大慢病在门诊的报销比例,鼓励患者首选门诊治疗,降低治疗成本。二是尽快实现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逐步对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所有病种全面实行支付方式改革。三是统筹兼顾多方利益。以收定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金支付水平,科学确定参保人员费用分担比例。建立基本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服务供方组织协商谈判机制,根据医疗服务数量和结构变化趋势以及物价指数变动情况,确定具体支付方式、额度、条件和分担比例等。在推行总额控费改革中,摈弃简单粗放的总额后付控制,采取“总额控制、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办法。四是扩大支付范围。逐步把预防保健、疾病筛查、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服务纳入保障范围,使基本医保从传统的“保医疗”向“保健康”转变。五是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质量监管。发挥卫生等部门对医疗服务的协同监管作用,运用行政、经济、管理等多种手段,确保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后医疗机构服务内容不减少,服务水平不降低,实现保证服务质量和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的双重目标,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利益。     第三,在医药改革中,大力推进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要充分发挥我国医疗服务市场规模巨大的优势,通过集团购买、增强谈判能力降低流通领域的“水分”。从基本药物开始,从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所涉及的药物、设备和耗材开始,实行严格意义上的集中招标采购。可探索由公立医院管理部门代表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在省级集中采购工作的基础上,与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成交确认,签订购销合同,明确采购品种、数量、回款时间、成交价格等,实现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最大限度降低药品价格。对独家生产的药品,可以省为单位直接与药品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价格。对于临床治疗必需、用量小、价格低廉的基本药物,探索试行招标定点生产、统一配送,保障药品供应。    第四,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遏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快速上升的势头。要将健康融入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制定公共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时,必须进行健康预评估。要将创建健康城镇的核心指标纳入卫生城镇创建与考核的内容,赋予爱国卫生运动新的时代精神,并以此为平台,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融入预防、医疗、康复等所有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要根据疾病模式变化和居民健康需求,不断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服务项目和范围,整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的服务、技术和管理资源,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突出公共卫生问题提供高质量的早期干预,控制健康危险因素,从根本上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带来的疾病负担。    第五,积极稳妥推进卫生监管体制改革。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公众利益代表,要切实承担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职责,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安全质量和服务行为监管,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要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分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等依法依规管理,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证医疗卫生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当前,要着力推进管办分开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是将公立医疗机构的举办职能与医疗卫生市场的监管职能分开,要在大卫生框架下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建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局、中心)等实体性机构,负责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指导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等,落实办医责任。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要求,强化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在非试点城市或县,可设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由卫生、发改、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组成的医院管理委员会,整合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办医责任,专门负责公立医院的举办和精细化管理。    推行政事分开,就是要科学合理界定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的举办监管职责以及公立医疗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的运营管理权限,政府要履行好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用等责任,将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内部分配等权力下放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宏观有约束,微观有活力。     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遵循统一、高效、协调的原则,整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筹资、服务、经办和管理职能,形成责任主体明确、管理服务高效、利于控制费用、统筹协调发展的卫生行政管理体制。这方面的改革必须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和提高医药卫生体系整体效果出发,遵循规律,顶层设计,总体规划,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未完待续,阅读接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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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3月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重点改革。三年多来的医改起步稳健、进展顺利,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近70%的居民对医改总体情况表示满意,84%的居民认为医疗卫生服务比医改前有明显改善,国际社会也给予了积极评价。  总体看,新一轮医改的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老龄化进程加速,慢性病负担带来严峻挑战,卫生需求矛盾仍将十分突出;进一步深化改革更多涉及体制机制问题,涉及诸多利益调整问题,任务仍将十分艰巨。下一步医改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着力破解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在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控制医药费用、创新卫生人才培养和使用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环境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上取得新进展,努力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一、关注民生,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近年来,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但是建立在一般性普惠报销水平上的保障制度难以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重特大疾病的医疗保障问题,因重特大疾病致贫、返贫问题依然突出。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对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减轻大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提高患者救治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升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民基本医保重点要从扩大范围向提升质量转变。一是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在“十二五”期末达到98%左右。二是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建立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提高报销比例,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三是发挥商业保险作用。依托信息化等手段加快推进异地即时结算,推进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经办管理的具体业务工作。四是提高统筹层次。积极稳妥地将县级统筹提高到地市级统筹,具备条件的省份也可提高到省级统筹。五是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统筹管理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的优势。推动建立医保、医疗和医药“三医联动”的新机制,形成对医疗行为内控和外控相结合的新治理机制。  (二)积极稳妥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推动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自2010年以来,卫生部会同民政部、财政部启动了提高儿童两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2011年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农村儿童两病试点,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等6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2012年,又将肺癌、食道癌等1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截至2012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救治上述20种重大疾病患者88万多人次。近日,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国务院6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机制、保障内容和承办方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从卫生部门职责出发,下一步工作重点要从两方面加快推进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一是实现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衔接。2013年基本推开20种重大疾病保障,新农合基金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在已经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地区,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在新农合补偿70%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力争避免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二是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基本完成县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优先支持其配备救治设备。加强县级医疗机构的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重大疾病救治能力。实行重大疾病分级医疗制度,引导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间建立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分级诊疗格局,使大部分大病在县级医院得到救治。  (三)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基本医保运行效率  改变现行按项目支付的方式,从制度上避免“大处方”、“大检查”现象,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要认真总结一些地区实行新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的成效与经验,继续扩大改革试点范围。一是实现统筹区域内机构、病种全覆盖,逐步对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所有病种全面实行支付方式改革。二是实行不同支付方式。在现有技术管理水平下,可考虑在对费用实行总控的基础上,推行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三是统筹兼顾多方利益。以收定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金支付水平。科学确定参合人员的费用分担比例。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建立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四是强化质量监管。发挥卫生等部门对医疗服务的协同监管作用,运用行政、经济、管理等多种手段,确保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后医疗机构服务内容不减少,服务水平不降低,实现保证服务质量和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的双重目标,切实维护参合人员利益。  二、改革机制,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任务,为此必须从体制机制改革上做出更多的努力。  (一)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县级公立医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龙头,是广大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重要场所。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转换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是贯彻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内在要求,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环节,是统筹城乡卫生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国家已经启动了第一批311个县(市、区)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近期争取再启动第二批县市的试点工作。“十二五”期间,要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实现阶段性改革目标。一是逐步全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二是采取财政、医保、价格等政策联动的方式完善补偿机制。继续完善和强化政府在县级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服务等6个方面的投入责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三是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稳步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开展人事分配、绩效考核、编制和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增强县级医院的运行活力。  (二)推动城市大医院改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要全面抓好17个国家联系点城市和37个省级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推动一批城市大医院主动参与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一是与县级公立医院建立联动机制,推动一批城市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二是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公立医院的独立法人地位,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卫生行政部门框架下成立相对独立的公立医院管理机构,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三是支持卫生部的部属部管医院参与所在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当前重点是将在京部属部管医院纳入到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中。  (三)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有利于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巩固改革成果。一是完善医保分级支付政策,引导患者到基层就医,实现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的目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二是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城市医院要加强对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三是探索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利益共同体等多种方式,鼓励其探索建立紧密型的医疗联合体和医疗集团。  (四)完善便民惠民服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从把医改成效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的角度,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提供方便、优质服务,在前几年已有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完善便民惠民措施,使之长效化、制度化、可持续。一是推进预约挂号、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等便民措施,提高群众就医可及性。二是继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等措施。重视服务内涵建设,形成持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长效机制。三是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强监管,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加强费用控制是缓解“看病贵”、减轻社会和个人就医经济负担的重要举措,是遏制不合理医疗行为和减少医疗资源浪费的主要手段,也是配合其它医改措施取得综合效果的必要手段。  (一)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控制公立医院无序扩张  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无序扩张,既能为社会办医留出发展空间,又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一是制定和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省、市、县各级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每1000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二是强化医疗资源准入制度,鼓励发展老年护理、康复等延续服务。三是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在资源布局、土地税收、学科发展、人才培训、医保定点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扶持力度,落实“十二五”医改规划提出的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总量20%左右的目标任务。  (二)控制医疗服务成本的不合理增长,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技术  在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的基础上,要继续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严格实施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同时要促进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推广适宜技术。研究制定鼓励性政策措施,提高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促进合理用药。  (三)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积极推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继续实施以省为单位的基本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的原则,严格落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政策。扩大采购范围,鼓励将非基本药物和医用高值耗材等一并纳入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范围,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积极探索带量采购、量价挂钩,规范购销行为,降低成本,并进一步探索建立降低设备采购价格的实现途径和办法。  (四)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实施成本核算与控制  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科学制定经济控制目标,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推进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全面实施新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继续强化预算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五)完善措施,加强控费效果考核。  各地要确定具体的控费工作目标、措施和监督考核办法。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和费用公示制度,加强医药费用控制的社会监督,增强患病群众看病就医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将医药费用控制作为医院等级评审、公立医院目标管理、院长年度和任期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四、积极探索,创新卫生人才培养和使用制度  广大医药卫生人员是深化医改的主力军。要尊重卫生人才培养和成长规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加快卫生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理顺卫生人才教育体制,造就一大批掌握适宜技术、适应基层需要、服务人民群众的卫生人才,同时也要培育一批掌握高端技术、具有创新能力的领军拔尖人才。  (一)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培养  规范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在过渡期内,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可以实行“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方式。对到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工作的3年制医学专科毕业生,可在国家认定的培养基地经2年临床技能和公共卫生培训合格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注册为助理全科医师。继续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并强化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到2015年达到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的目标。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重点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师,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培养专科方向住院医师。  (二)加大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大力培养与培训护理、药师、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儿科医师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合理扩大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医学教育规模,加强对相关领域在岗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激励高层次人才发展的制度和机制建设。  (三)创新人才使用机制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城市社区和中西部地区服务,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总结一些地方的有关经验和做法,创新编制管理,采取县管乡用、乡招村用等方式,将人才吸引和稳定到基层。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及县级医院急需高层次人才特设岗位计划,吸引高素质人才到基层服务。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支持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五、多措并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进一步释放医疗机构活力、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是巩固深化医改成效的重要保障,也是发挥医务人员医改主力军作用的客观要求。  (一)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技术劳务价值  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技术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确定医药费用结构,提高医院业务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所占的比重。  (二)完善人事和收入分配机制  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用人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性的分配制度,调动医务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的积极性。加强对人员的绩效考核,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并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  (三)优化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大力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积极与司法、保险部门沟通,建立信息共享、互动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严厉打击“医闹”活动,维护医院正常就医秩序。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  发挥医疗卫生机构中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立足岗位,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形成积极向上的医院文化。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医学“大医精诚”的文化和道德内涵,现代医学“尊重生命”的人文思想和道德理念,坚持恪守宗旨、救死扶伤的精神,坚持敬畏生命、崇德尚义的精神,坚持尊重科学、精益求精的精神。  六、夯实网底,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乡村医生植根于广阔农村,是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保障待遇和提升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补偿机制,不断加强培养培训,提高服务能力,确保基层网底不破。  (一)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改善村卫生室的就医条件。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要建有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都要配备合格乡村医生。  (二)加强业务指导和合作,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  积极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把村卫生室人员、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作为补助依据。  (三)落实补偿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和待遇  结合新农合门诊统筹政策,通过一般诊疗费等方式给予补助。引导参合农民在村卫生室就医,使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村卫生室的比例达到50%左右。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可以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者核定后的乡村医生人数制定补助标准,补助水平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同时,把不低于40%应由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交给乡村医生完成,在考核基础上及时拨付相应的补助经费。  (四)加强培训和教育,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确保乡村医生每年接受不少于两次免费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培训内容要侧重于提高实际操作能力。鼓励乡村医生参加继续教育,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五)努力解决养老问题,解除乡村医生后顾之忧  一是要在政府的支持和组织下,引导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保证基本的养老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新农保制度,适当提高乡村医生保障水平,政府给予必要支持。二是鼓励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创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鼓励地方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统筹解决养老问题。  七、鼓励全社会参与,营造有利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环境  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创造尊医重卫的环境,为卫生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一)增强执行力,认真落实国家医改和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要坚持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深化医改工作,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各地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和实施“十二五”医改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将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督促检查和行业指导力度,提高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领导力和协调力,确保规划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工作,健全专业监管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机构、人员执业资格监管和查处力度,严格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准入,严禁超范围执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合理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医疗安全。提高群众医疗安全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和虚假宣传的能力。  (三)改革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效率  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整合卫生管理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之间的卫生投入责任。强化区域卫生规划,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使用效率。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和经办运行机制,提高经办能力和效率。  (四)争取部门支持,加大投入力度  继续争取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医改工作和卫生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加大政府投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补偿办法。落实“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要高于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相应提高。  (五)加强宣传引导,统一各方认识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的医改政策以及三年多来的医改实效,增强社会各界对改革的信心,提升社会各界对医改各项举措、取得成效和医务人员辛勤劳动的认同感。引导社会的合理预期,使群众认识到医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使改革在宽松、有利的环境中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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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2013年原则上降低到33%以下。  工作要点指出,要加大医改投入力度,落实好医改各项投入政策。继续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村急救体系、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地市级医院和重大疾病防控体系等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启动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人员周转宿舍和妇幼保健体系等建设。  工作要点强调,要贯彻《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以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范围。规范开展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全面推进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工作要点指出,要抓好卫生总费用核算、医改资金监管和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监管全覆盖,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建立医改资金使用效果评估机制。进一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2013年原则上降低到33%以下。  工作要点要求,抓好卫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卫生系统官方网站以及“12320”卫生热线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卫生系统微博客的运用和管理。做好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院务公开和采供血、食品安全标准等信息公开。原文阅读:卫生部关于印发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上)  http://www.orthonline.com.cn/node/78407       卫生部关于印发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下)   http://www.orthonline.com.cn/node/78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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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卫生监督     落实《国务院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相关能力建设。完成年度食品安全 标准清理工作任务,加快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限量标准等基础标准的制修订,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及跟踪评价工作。以粮食、蔬菜、肉、乳、婴幼儿食品和非法 添加物等为重点,实施201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至少覆盖50%的县级行政区域。完善食源性疾病管理制度,规范食源性 疾病监测、报告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开展优先评估项目,推动基础数据库建设和相关研究。适时发布食品中非法添 加物“黑名单”,完善相关检验方法。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项目。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运行机制,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率扩大到90%以上。贯彻全国卫生监 督员培训规划,落实首席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紧缺人才以及基层复合型人才等培养工作。深入推进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 设,职业病诊断机构市(地)级覆盖率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区)覆盖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80%以上。扩大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防护 工作。实施2013年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方案。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确保实现量化分级管理率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达到100%,美容美发场所达到 50%以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50%以上。加强学校卫生监督,中小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80%以上。做好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严厉打 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六、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根据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七、中医药工作    根据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安排中医药工作,继续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八、加强人才、科技创新、卫生信息化工作,为医改提供有力支撑     贯彻国家人才规划纲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实施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以及 农村医学生免费培养。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专科医师培训路径,建立公共卫生医师毕业后培训模式。做好“十二五”继续医学教育,落实乡村医生教 育规划。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修订全科医生评价标准。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总体部署,推动出 台相关机构编制标准。开展省和地市级新任卫生行政领导干部卫生政策法规培训。     强化医学研究规范管理,完善医学伦理、科研诚信等制度建设。部署2014年卫生行业科研专项、“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 科技重大专项计划任务。制订卫生行业科研专项“十二五”后两年的实施发展规划,建立科研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制订创新药物保护管理规定,促进创新药物与大 病保障的有机结合。出台《涉及人体的医学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     加快推进国家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联通卫生信息化综合试点省份信息平台。促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药品供应、卫生综合管理等主 要业务领域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实现卫生信息化3521建设总体框架。完善卫生信息标准规范和安全体系,建设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加快居民健康 卡发行和应用。加快推进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与各省级平台及大型定点医疗机构等试点单位的互联互通。九、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改进会风文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做好权力运行网上监控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德考评制度,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 行为规范》。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着力构建防控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自觉接受 社会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十、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加强卫生改革发展重大政策研究,加强医改监测和评估工作,做好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     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宣传贯彻《精神卫生法》。推动《基本医疗卫生法》、《中医药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执业医 师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传染病 防治法实施办法》、《院前急救管理办法》、《专科护士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办法》、《临床药师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做好卫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探索行政复议案件现场审理方式。开展卫生系统“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 政审批权力规范运行。      加大医改投入力度,落实好医改各项投入政策。继续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村急救体系、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儿科医疗服务体 系、地市级医院和重大疾病防控体系等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启动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人员周转宿舍和妇幼保健体系等建设。做好牵头联系的吕梁山片区、卫生行 业扶贫、定点扶贫以及对口帮扶青海省玉树州杂多县等工作,继续推动卫生援疆、援藏、援青和玉树地震灾区医疗卫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贯彻《医疗机构药品 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以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范围。规范开展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全面 推进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大型医用设备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落实《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医改投入监测 平台、医改资金监管平台的建设与使用。抓好卫生总费用核算、医改资金监管和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监管全覆盖,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建立医改资金使用效果评估 机制。进一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2013年原则上降低到33%以下。    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发言人队伍建设。围绕深化医改和落实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持续推出卫生系统重大先进典型。做好突发事件风险沟通,推动和创新健康传播,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抓好卫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卫生系统官方网站以及“12320”卫生热线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卫生系统微博客的运用和管理。做好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院务公开和采供血、食品安全标准等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完善预防和减少卫生信访问题的综合体系,全力解决重点案件、突出问题。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推动多边、双边和区域卫生合作,全面深入参与全球卫生事务。开展多领域国际交流,引入海外优质卫生资源。积极参与2015后全球卫生领域新发展目标制订和 世卫组织改革进程。加强和创新援外医疗工作,筹备召开援外医疗队5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落实中央对港澳台政策,推动各项卫生合作协议的落实,加强两岸医务 界别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充分发挥老干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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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办发〔2 0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副省级城市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已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2013年1月22日2013年卫生工 作要点    2013年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做好“十二五”期间卫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民身心健康。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全国卫生系统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这一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新贡献。全国卫生系统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学习活动推向深入,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实现卫生事业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的新突破,全面开创新时期卫生工作新局面。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继续完善新农合制度,推进基层综合改革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全国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40元左右。优化统筹补偿方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力争实际报销比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提高门诊报销水平,逐步降低个人自付费用比例。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病种纳入试点范围。开展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试点,探索新农合大病保障机制。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规范推进多种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受益水平。强化新农合基金监管。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即时结报等便民服务。     出台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基层首诊制。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继续做好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开展乡镇卫生院评审工作,制订村卫生室管理规范性文件,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指导乡村医生转变服务模式,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加快建立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多渠道长效补偿机制,建立按人头支付的门诊诊疗费制度并纳入新农合报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分配比例村卫生室原则上不低于40%,落实各级政府对乡村医生的专项补助。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    巩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新机制,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开展绩效考核,调动人员积极性。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探索签约服务。继续开展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    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30元,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巩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成效。继续推动农村基本公共卫生联系县工作。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住院分娩补助、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逐步向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序推进。推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逐步健全基本药物遴选调整机制。规范各地药品增补。规范基本药物剂型、规格和包装,探索建立基本药物统一标识。稳固基本药物采购新机制,坚持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管等采购政策。确保重大疾病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对于独家品种和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于独家品种,也可以省为单位直接与药品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价格。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逐步规范基本中药饮片管理。     加强药物政策研究,适时发布国家药物政策白皮书。完善基本药物使用政策,修订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制订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提出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鼓励政策。加强医务人员用药培训和考核,重点提高基层药学服务能力和水平。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加强监管。推动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基地建设。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逐步将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纳入监测评价范围。加快建设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便民惠民服务措施。     在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继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争形成可向全国推广的经验和路径。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适时启动第二批改革试点,争取2013年年底前全国50%以上的县(市)参与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围绕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等改革重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     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继续推行预约诊疗、便民门诊等便民惠民措施,优化就诊环境和流程。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病房创建工作。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提高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工作,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社会办医机构床位数占比增加2-3个百分点。三、认真做好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和妇幼卫生工作    贯彻《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推进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探索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模式,继续推进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完善各级卫生应急指挥框架,开展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制订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制度》等制度,修订《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制订《卫生部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规范国家和省级风险评估工作,在全国1/4以上的市县级推广风险评估工作。启动卫生部卫生应急指挥决策平台二期建设,初步实现20个以上省份与卫生部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互联互通。制订各级各类卫生应急储备目录,完善物资储备。启动国家级区域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相关工作。做好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制订疾控机构管理规定和岗位设置管理意见,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开展疾控体系建设10年评价工作。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五扩大、六加强”各项措施,指导社会力量参与防治工作。推进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建设,以地市为单位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化诊治覆盖率达到3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继续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策略,全面启动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落实包虫病防治行动计划。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维持无脊灰状态,推进消除麻疹工作。提高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加强呼吸道、肠道、自然疫源性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及时处置暴发疫情。加大中西部地区地方病防治工作力度。落实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推进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继续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推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以区县为单位,网络覆盖率达到65%以上。修订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及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开展以农村为重点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环境卫生监测,推进疾控工作与爱国卫生紧密结合,继续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将健康城镇建设指标纳入其核心建设与考核内容。     制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和标准。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妇女常见病筛查管理。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制订早产干预指南和规范。继续实施“降消”项目,做好儿童健康综合干预重点联系点工作。探索流动人口孕产期保健服务模式。加强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组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清查,开展卫生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和多部门综合整治行动。制订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健康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协作。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成果,推进戒烟服务。四、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修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制订临床专科服务能力核心指标,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信息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强化重点医疗技术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推进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推进合理用药和临床药师制度。加大临床路径管理,改进医院管理与服务。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院前急救管理与建设。制订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标准,引导建立分级医疗、上下联动的格局。组织开展专科医师认定和考试试点、乡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工作。落实《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在近100所三级医院开展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工作。继续开展万名护理人才培训项目。贯彻《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2015年)》。加强无偿献血和采供血服务体系、能力建设。稳步推进血液核酸检测工作,保证血液安全。推动临床合理用血。落实《“十二五”时期康复医疗工作指导意见》,逐步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落实《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12-2015年)》,为30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重点提高955所受援县级医院的能力水平,巩固东部9省(市)对西部8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省际医院对口支援。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重点提升县级医院对20种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推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重点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开展平安医院示范地区(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医药费用监测工作,加强医药费用控制。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完善医疗安全预警机制。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使用专项治理活动。制修订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标准、各临床专科诊疗能力评价体系。继续对部属(管)医院开展巡查工作。确定首批优质医院重点联系单位,分批次分步骤推动100所国家优质医院、300所区域优质医院和500所优质县医院创建工作。贯彻《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严厉打击非法器官移植活动,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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