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园地-医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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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2
      [杨月欣]: 五是社会的大动员,我们希望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团体、每一个个人都积极参与这个行动计划,更好的促进营养标签的实施。所有说的这些工作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人民的健康。大家如果有这方面的建议,也希望和我们联系,我们会非常愿意与大家配合。谢谢。     [邓海华]: 前几天从媒体上看到一个消息,中国科协等团体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于2012年发生的食品安全领域的众多事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排位前12的食品安全 事件中有10个是由于媒体的报道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公众的误解,这个比例还是相当高的。卫生部主管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评估工作,针对这方面的情况,我们 会在本月适当的时候组织一次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的媒体沟通会,希望到时候大家积极参加。     [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有两个问题:第一,本月27日是“世界麻风病日”,想问一下现在的麻风病防控的情况怎么样,今年会不会采取更多的举措?第二,关于甲流,卫生部8号公布的 数据显示,12月甲流报告病例比11月增长了2倍,同时北京近期也出现了两个因甲流死亡的病例,想问一下,现在全国甲流的防控形势是怎么样,会不会出现甲 流大爆发的情况。谢谢。     [邓海华]: 第一个问题,今年的1月27号是第60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卫生部联合多个部门已经印发了《关于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的通知》,今年的主题是“加速行 动,消除麻风的危害”。1月25号卫生部将会同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赴浙江慰问麻风病患者和防治人员,届时我们会邀请相关记者参加这次活动。麻风病 是一个古老的疾病,由麻风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列为我国重点救治的疾病。新中国成立以后,全国共免费查治麻风病患者约50万人,麻风病的患病率从 1958年的十万分之五点五六,下降到2012年的十万分之零点四二,麻风病的流行基本上得到了控制,总体处于低流行的水平。在防治工作方面,2011年 9月份,卫生部等11个部门以及相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2012年5月份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消除 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11-2020年)》,对麻风病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下一步卫生部将积极会同有关方面,继续完善麻风病防治多部 门协调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对基层的防治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的培训、规范麻风病的治疗与管理,对于患者及时给予治疗、处置。还需要大家一块儿参与的是大力 的普及麻风病的防治知识,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观念,促进公众消除麻风病的歧视。这是关于麻风病的问题。     [邓海华]: 关于你提到的甲流,按照专家的说法,现在甲型H1N1流感已经成为了北方地区的季节性流感。全国流感监测网络的数据显示,去年12月以来,我国北方省份进 入了流感的流行季节,流感样病例占门急诊病例总数的比例和流感病毒检测的阳性率,都高于2011年的同期水平,但是低于流行的高峰水平。南方省份从去年9 月中旬以来,流感活动处于较低的水平。上述两个监测数据低于2011年、2010年的同期水平。监测的情况显示,从2012年3月到现在,绝大多数的省份 是以H3N2为优势的毒株,北方的个别省份包括北京、山东,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比例在逐步的上升,并且成为优势的毒株,当前流行的A型H3N2和甲型 H1N1以及B型流感,病毒没有发生变异,而且流行的毒株与北半球2012-2013年的疫苗株匹配性较好。     你说到的疫情的报告数据,全国的统计情况是,2012年4月-12月全国累计报告病例数在10例以上的流感样病例的疫情一共有45起,其中A型H3N2一 共是29起,B型3起,甲型H1N1是3起。月度统计,去年12月1号到今年的1月6号全国一共报告了360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其中北京报告2例死 亡病例,这2例都有一些基础的疾病。     根据近期全球和我国流感疫情的形势,专家评估认为,目前北方省份已经进入了流感的高发季节,未来几周将维持在较高的水平。随着气温的降低,预计南方省份也 将逐渐的进入高发季节。但是由于当前我国流感的活动强度没有超过2010年度和2011年度流行季节的流行高峰,且流感的毒株没有发生变异,流行毒株与疫 苗株的匹配性较好,所以2012-2013年度流感流行季节的流感活动超过历史高峰水平的可能性不大。卫生部将继续密切关注全国以及重点省份流感疫情的形 势,加强对流感疫情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对重点省份的流感防控工作予以指导。这是关于流感的情况。     昨天的《健康报》刊登了一篇北京地坛医院的蔡皓东教授的文章,标题是:北京甲型H1N1流感已经成为季节性流感,也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浏览昨天的《健康报》。     [新快报记者]: 不知道卫生部有没有关注到献血证买卖的报道,卫生部会不会就此做出调查?比如管理上有一些漏洞,广州血液中心就说无法识别献血者的证件,不知道卫生部对这个方面有没有什么建议?谢谢。     [邓海华]: 通过中间人来购买献血证,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打击。这个事情发生以后,卫生部高度关注,卫生部的主管司局与广东省卫生厅及时进行联系,要求 进行认真的核查,明确是否是属于媒体报道的这种情况。据我们了解,公安部门已经介入,正在进行调查处理,最终的结果出来可能还需要一个时间。     这个事件也给我们的管理以及各方面敲响了警钟,卫生部将进一步规范采供血的服务工作,重点提高血站人员识别身份证件的能力和水平,从流程设计上不给不法分 子钻空子的机会。同时我们更要大力的通过媒体来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避免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献血法》第15条明确规定,为了 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且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这条规定从立法本意可以看出来是应急 的措施,在血液供应比较紧张的情况下采用的一个献血模式。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人士参加互助献血是出于真心帮助患者而无偿献血的行为,我们在座的许 多人都参加过互助献血。这在国际上许多国家也是一种通行的做法,是缓解血液供应不足的一种措施,并且在以往的实践当中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尽管法律 以及卫生部的一些管理规定都非常的明确,仍然有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利用互助献血的政策,非法组织买卖血液,违反了法律的初衷,属于非法采供血行 为。在上个月例行发布会上也有记者问到这个问题,当时我们主管的官员给出很明确的回答。对于这种非法采供血行为,卫生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坚决的予以打击,同 时我们还要重点开展一些工作:一是大力推进无偿献血,这是最重要的。只有保证血液充足的供应,才能降低互助献血的比例,从而减少不法分子借此进行非法活动 的发生,有效保证血液的安全。二是要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服务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互助献血的条件要求,保障互助献血真正按照《献血法》的规定来实行。     借这个机会再多说几句,随着深化医改持续深入的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快速的发展,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血液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但是目前血液不能够人工 制造,也不能够长期保存,所以需要我们健康的适龄公民积极的参与无偿献血,这样才能够满足临床用血的需要。感谢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无偿献血工作者的大力支 持,也希望大家继续的关心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动员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中国日报社记者]: 我有三个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问题:第一,请您评价一下从去年开始北京市市属公立医院改革的措施。第二,除了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师服务费,您觉得有没有必 要着手采取其他的措施,进一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第三,在就医过程当中,在北京一些医院外地的患者比较多,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医师服务费他们的报销可能性不 太大,医疗负担比较大一些,在医疗过程中,怎么平衡本地医保患者和外地医保患者的利益?谢谢。     [邓海华]: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北京医管局的局长封国生同志做了大会发言,介绍了北京市医改的相关工作情况。     近四年来,深化医改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在医改五项重点任务中,只有公立医院改革提的是“试点”,“十二五”医改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二 五”规划都对下一步的医改,包括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去年开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 推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工作。第一批300多个县都已经启动了试点工作,第二批300多个县也即将启动,我们将会有将近700个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 合改革试点工作。在国家联系的17个试点城市,包括像北京、上海、深圳,大型公立医院改革也在积极探索和实践。在卫生工作会议上,陈竺部长的主报告中,分 析了当前医改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媒体也做了一些报道,陈竺部长也提出下一步要完善政策,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医改不断地深化,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 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这五个领域的综合改革。     [邓海华]: 陈竺部长特别强调,各级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都要切实的承担起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职责,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安全质量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安 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大家对医改,特别是公立医院的改革非常的关注,我们和卫生部医改办已经商定,在本月16号上午举行一次关于医改 工作的媒体沟通会,希望大家届时积极参与。     [香港健康卫视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2012年发生了多起伤医恶性事件,由此引发了人们对医患关系的担忧,请问在2013年卫生部采取哪些举措来帮助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第二,最近媒体比较关注北京水质的话题,引发了激烈的讨论,特别是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发布北京水质是全国最好的回应,就引来很多网友的集体的质疑和抗议,不 知道卫生部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什么样的调查,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有学者也指出,老百姓喝水的感受不等于水质的本身,老百姓也非常关注喝水口感的问题, 反映比较多的水垢和自来水当中含氯的问题,不知道接下来卫生部有哪些相关的举措来保障水质,另一方面如何顾及水的口感问题?     [邓海华]: 先回答关于水的问题。我不知道北京这位“水专家”是怎么样的专业背景,我也不知道他向媒体声称这些内容的动机是什么?但是我很相信北京市有关方面的一位发 言人他的说法,北京的水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的106项指标的检测要求。在饮用水的职责方面,卫生部是负责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监测,你提到的关于水质的一些 口感、质量方面的问题,可以去请相关部门来回答。我从饮用水的安全方面可以发表一点意见,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各界对此高 度关注。卫生部牵头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跟国际接轨的,非常高水平、高质量的饮用水标准,106项的指标,从2012年7月1号全面实施。 2012年6月29号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一次关于饮用水安全工作的专题询问,国务院有10个部委回答了常委们关于饮用水安全方方面面的问题,卫生部部长 陈竺代表卫生部回答了关于标准和供水单位的监督监测的有关情况,大家如果感兴趣,可以到全国人大网查询。     卫生部是根据职责在开展国家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去年我们一共是监测了饮用水的监测点29825个,涵盖了所有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91.5%的地级 市和46.7%的县和县级市,目前已经完成了6万多分水样检测,结果正在进行统计,也将及时的向社会进行公布。我想说的一点是,饮用水的安全质量涉及的面 很广,这些年国务院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城乡特别是农村地区的饮用水的安全状况有明显的改善。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包括今后一段时间我们的饮用水安 全形势仍然是十分严峻的。从卫生方面来讲,我们的饮用水监测能力还不是很强,各方面的保障还不是很到位,监督监测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去年卫生部印发 《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这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饮用水监督、监测能力 的建设,切实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做好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有 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邓海华]: 关于医患关系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发布上经常被问到,卫生部对这项工作一直是高度重视的,陈竺部长曾经在多次讲医患关系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共同的目标是 “病魔”,是要跟疾病做斗争,医患之间也必须是建立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一种和谐的医患关系。这样才能够共同的战胜疾病,来保护我们每个个体的 健康。全国医患关系总体的形势是好的,发生在局部地区个别伤医案件,这是一种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我们不能把它简单的理解为医患矛盾。要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最根本的应该是通过深化医改来解决体制机制方面深层次的问题,既要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水平为群众看好病,又要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让群众少花钱。近年卫生部门还 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国开展了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和平安医院的建设,积极推进医疗责任险,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这些措施都是要构建一个和谐的医患关系和良好 的医疗秩序,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维护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法制晚报记者]: 今年1月1号开始开始实施的《性病防治管理办法》,我想问一下这次艾滋病不再划为这个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的重点是什么?对于患者艾滋病和乙肝患者的个人信息被公开,卫生部下一步将会有什么样的措施,怎么来维护这些人的权益。谢谢。     [邓海华]: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是1991年颁布的,这些年来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进一步提高《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的实际效率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监管 的职责和各方面的法律责任,卫生部对于《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今天我们请来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性艾防治室主任王晓春 研究员,一会儿介绍《办法》的核心内容。我先回应一下关于隐私保护的问题。首先从大的方面来讲,《传染病防治法》对于所有的传染病,包括传染病的病人以及 相关人员的隐私保护有明确的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对于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 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规定了很详细的法律责任,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 关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执业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业医师法》也有相关保护患者隐私的要 求和法律责任,这是从总体上看的。具体到某一种传染病相关的专项法规和规章,以及一些规范性的文件也都有具体的要求。专家一会儿也会讲到。新修订的《性病 防治管理办法》就特别增加了关于隐私保护的内容,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泄露性病管理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如果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相关的法 律规定进行处理。     [邓海华]: 对于你提到的艾滋病和乙肝,大的方面我们可以说《传染病防治法》和《执业医师法》都有相关的要求,具体的在《艾滋病防治条例》里面有相关的规定,对于乙 肝,卫生部、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也对保护病人的个人信息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卫生部要求各级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要严 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有关具体的要求,加强监督,加强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中心、性病防治所研究员 王晓春]: 大家上午好。新的《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在2013年1月1号正式实施。这个管理办法不再包括艾滋病防治管理,因为艾滋病防治工作已经按照《艾滋病防治条 例》实施。新修订的《性病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其他五种性病,包括淋病、梅毒、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道疱疹。目前艾滋病经性传播的比例特 别大,性病的控制对于艾滋病的流行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性病的存在会促进艾滋病的感染性和传染性,通俗一点说,如果是一个人是得了性病,如果他跟另一个 感染了艾滋病的人有性接触的话,更容易去感染艾滋病,反过来也一样。所以,性病的管理一直是控制艾滋病非常有效的措施。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特别明确了各个部 门的职责,比如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疾病预防控制的职责,医疗机构的职责等等,有利于整个性病管理办法的落实和实施。     [王晓春]: 关于泄露信息的事情,有一些传染病,由于广大的群众不是很理解,或者是这种疾病跟某种行为有关系的时候,大家会对这种疾病和患病者产生一种歧视。对于医疗 机构、疾病控制机构,我们一直在强调保护患者和就诊者的隐私是非常重要的。这么多年来,不论对性病还是艾滋病,从诊断、治疗包括疫情报告,我们对于保护患 者隐私一直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也采取了一些必要措施。同时,保护隐私对个人和社会都是非常重要的,对个人,隐私保护好了,不会对就诊者和患者个人和家庭产 生不必要的危害。对社会更重要了,如果隐私保护不好,把个人信息泄露出去,可能很多的人本来应该去检测和治疗就不去了,对于整个传染病的控制,也包括对性 病的控制是不会有效果的。从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当中第36条可以看到,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怎么做好就诊者和患者的隐私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 时,也强调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执业医师法》对于泄露信息的有关人员有严肃的处理规定。     [邓海华]: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也谢谢我们三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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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际医药市场不断变革,针对罕见病的“孤儿药”市场发展近年来呈现迅猛势头,跨国巨头纷纷抢占先机,其背后的政策引导经验值得借鉴。当前生物技术发展为全球“孤儿药”产业带来新机遇,而我国产业发展要迎头赶上还需弥补多重缺失。  全球“孤儿药”产业发展迅猛跨国公司借机“分羹”  世界卫生组织(WH O )将罕见病定义为患病人数占总人口0.65%至1%的疾病,常见的有白血病、地中海贫血、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白化病、法布瑞病、成骨不全症、戈谢病等。“孤儿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罕见病的药品,具有研发成本高、药品定价高等特点。如罗氏治疗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孤儿药”美罗华年销售额为64亿美元,在全球所有药品市场排名中位列第八。  汤森路透报告指出,2001年至2010年间“孤儿药”市场的增长(年复合增长率为25.8%)相对非“孤儿药”市场(年复合增长率为20.1%)呈现显著优势。2011年全球“孤儿药”市场销售额为500亿美元,占全球医疗市场约6%。  鉴于全球“孤儿药”市场的广阔前景,跨国制药企业近年来纷纷抢占“孤儿药”市场先机。2009年辉瑞公司与以色列生物技术公司Protalix达成协议开发用来治疗戈谢病的药物,开始涉足“孤儿药”市场。戈谢病为遗传性罕见病,每年治疗费用约为20万美元至25万美元,患者需终身服药。同年,罗氏公司以468亿美元全资收购生物技术公司基因泰克,充分利用其在生物制药领域里的专业知识进军“孤儿药”领域。  2011年作为全球第三大制药公司的赛诺菲以逾201亿美元收购罕见药巨头美国健赞,借此进入“孤儿药”市场。此外,诺华公司也十分关注“孤儿药”市场,旗下重磅产品“孤儿药”格列卫目标人群是慢性髓性白血病患者,年销售额已达50亿美元。  刚刚参加完第十六届北京国际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论坛的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国际医药市场原来所谓的重磅炸弹商业模式———靠一种药能卖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个性化用药将成为全球药业的大趋势,即根据每个病人的具体状况,针对性用药。  美国强生集团创新中心资深总监夏明德认为,孤儿药其实就是个性化用药趋势的一个具体表现形式。孤儿药单个品种市场规模虽然不大,但由于是针对特殊人群,竞争程度低,市场进入门槛相对较高,盈利能力更强,当前全世界都在注重个性化用药的趋势下,孤儿药的研发尤其受到关注。  罕见病致医疗保障压力增大“孤儿药”产业亟待政策支持  目前罕见病在我国尚无官方定义,疾病种类及患病人群尚无确切统计数据。按W T O罕见病定义粗略估计,我国罕见病患者至少在1000万以上,常见罕见病包括白血病、血友病、白化病、法布瑞病、戈谢病、成骨不全症、苯丙酮尿症等。  北京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的相关报告指出,我国至今还没有一种自主研制生产的“孤儿药”上市,仍主要依赖进口,且引进困难,这使得许多罕见病患者得不到有效的诊断和治疗,加剧医疗保障压力,如“瓷娃娃”常被误诊为缺钙、小儿麻痹;国内罕见病患者使用“格列卫”必须通过中华慈善总会接受国际捐赠。  另外,国内针对孤儿药发展的相关政策扶持滞后,仅于2009年发布了《关于印发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对“孤儿药”新药注册申请可实行特殊审批。  相比而言,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孤儿药”产业发展。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超过30个国家和地区先后颁布了“孤儿药”法案,通常给予权益拥有者市场独占权保护、大量研发资金资助、临床研究和新药报批相对时间较短等特殊国家政策优待。如美国在1983年《罕见病药法案》实施前仅有不足10个“孤儿药”上市,到2008年FD A批准上市的“孤儿药”达到325种;欧盟在2000年的“孤儿药”法规实施前,仅有8种“孤儿药”审核通过,到2009年已有47种“孤儿药”审核通过。  美国强生集团创新中心资深总监夏明德指出,美欧一系列扶持政策的出台,为这些国家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不仅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孤儿药”的研发环节,而且通过市场手段保障研发投入者有一定时间回收成本,同时价格也给予一定优惠,以此来引导“孤儿药”产业进入良性发展壮大轨道,控制社会医疗保障成本,值得借鉴。  生物技术带来发展新机遇国内产业提升需补三大缺失  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借力生物技术发展,国外“孤儿药”的研发效率已经大幅提高。由于80%的罕见病都是遗传病,随着疾病相关生物学研究的深入,很多特异性作用靶点都有可能成为研发“孤儿药”的突破口,生物技术的大量介入,为“孤儿药”研发和市场快速扩张带来机遇,美国生物技术公司健赞因此被誉为“孤儿药之王”。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刘军博等业内专家认为,由于“孤儿药”针对的病比较罕见,而我国还没有建立针对孤儿药发展的专门政策体系,因此目前在国内开发大规模孤儿药研发还比较困难,综合来看,产业发展需弥补三大缺失。  一是建立“孤儿药”研发公共平台,完善基础数据。相关部门应引导产业尽快明确罕见病和“孤儿药”定义,构建“孤儿药”研发基础平台,借助医改和发展移动医疗的契机,建立统一的罕见病患者电子病例档案,统计国内罕见病患者类别和人数,以便于“孤儿药”研发企业针对性选择项目和为开展临床试验招募患者。  二是健全市场机制,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凝聚产业发展动力。一些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整个国内的药物注册体系、包括医疗体系,都不利于孤儿药的发展,企业即便投入研发了,得到的利润也比较小,市场动力不足。政府应尽快制定我国的《罕见疾病防治法》,制订罕见病管理和罕见病药物管理制度;效仿国外法规授权“孤儿药”拥有者附加的市场垄断权、新药定价、税收优惠政策等,打通市场机制。  三是大力促进国内企业与国际企业合作创新。创新和合作是全球药业的趋势,没有创新就没有新药,就没有仿制药,目前许多企业出于短期视角考虑,主要做仿制药,发展处于被动。  2012年10月,跨国制药企业赛诺菲与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进行我国首个罕见病领域疾病诊断及治疗的联合研究。政府应支持产业内类似的国际合作创新,同时借助政产学研联合支持一批“孤儿药”研发项目,鼓励制药企业投入“孤儿药”研发。(记者 张舵 王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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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31
         2012年12月21日,卫生部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了大型医院发放使用居民健康卡试点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深化医改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落实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大型医院发放使用居民健康卡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发放使用,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卫生部办公厅主任侯岩、医管司司长张宗久、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孟群和湖北省卫生厅厅长杨有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居民健康卡是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直接服务群众健康的重要载体,是连结医务人员与人民群众的“连心卡”,对于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控制医药费用,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和医患关系,为群众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逐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推进大型医院发放使用居民健康卡,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升医院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深化医改及卫生信息化发展的成果。  会议指出,大型医院发放使用居民健康卡,在医院现有就诊卡的基础上,加强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连接院内各个系统,促进院内诊疗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统一建设院内电子病历信息资源库。各试点医院要和本地区居民健康卡发行工作紧密协作,明确合作的金融部门,确定卡制作厂商及采用的芯片、卡操作系统(COS)产品,配置现场发卡设备,开展卡应用环境建设。  会议要求,各医院要高度重视发放和使用居民健康卡试点工作,把居民健康卡作为健康管理的一把钥匙,要方便群众申领和使用。要加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居民健康卡的应用。要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居民健康卡的认可度和办卡用卡的积极性,逐步实现在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卡通,方便获得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办理费用结算,在线查询健康信息等功能。会议要求所有试点医院在明年3月底前要启动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力争明年下半年在所有三级医院推广。  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和同济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盛京医院、浙江大学第一医院等13家试点医院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介绍了今年8月15日举行居民健康卡大型医疗机构全国首发仪式以来居民健康卡发放使用情况,中国银行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与同济医院合作发卡的合作情况。全体会议代表先后赴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同济医院和协和医院对居民健康卡的发放使用工作进行了考察和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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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有关工作安排,我部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在总结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县医院医疗实际,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结节性甲状腺肿、甲状腺良性肿瘤、急性乳腺炎、慢性胆囊炎、胆总管结石合并胆管炎、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肛裂、血栓性外痔、门静脉高压症、脾破裂、颈椎病、退变性腰椎管狭窄症、锁骨骨折、肱骨干骨折、肱骨髁骨折、尺骨鹰嘴骨折、股骨髁骨折、胫骨平台骨折、髌骨骨折、踝关节骨折、脑挫裂伤、创伤性急性硬脑膜下血肿、创伤性闭合性硬膜外血肿、慢性硬脑膜下血肿、颅骨良性肿瘤、颅前窝底脑膜瘤等县级医院26个常见外科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在我部制定的临床路径原则内,指导辖区内县医院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时应当参照本通知下发的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实施,有条件的县级医院亦可参照我部下发的临床路径(2009年-2012年版)实施。请及时总结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2012年版临床路径。(或直接点击下方相关连接“卫生部通知”附件)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陈海勇、胡瑞荣、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413、68792840 邮  箱:mohyzsylc@163.com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8日 
  • 77224
    15:01
           12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做好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下放工作时,确保管理规范落实到位,准入标准和要求不降低。  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X线拍片机、B超、显微镜、生化仪等。三类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人工心脏瓣膜、人工关节、血管支架、植入人体体内的止血纱布等。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通知》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受理、审批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人员培训;根据不同类别医疗器械的风险程度和管理现状,科学合理地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准入标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通知》还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落实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同时,研究制定医疗器械监管的重点品种和内容,特别是要针对植(介)入类和无菌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的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其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储存设施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购销记录是否规范、是否可以实现对产品质量的可追溯等。
  • 77221
    10:57
            年初就开始 医药分开也将全市推广 进一步压榨药品价格“水分”    明年年初,公立医院改革将扩大至一级、二级医院。此外,全市还将推进药品和耗材采购、配送制度改革。探索通过医保采购、集团采购和价格谈判机制,进一步压榨药品价格“水分”,使药价逐步回归到合理水平。    今天上午,市医改办、市医管局公布本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进展情况。据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介绍,明年,还将在全市探索开展一级、二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行“两个分开”,建立“三个机制”。目前,已经选择延庆县医院进行前期测算,正在测算具体实施方案。    今年5月,北京市出台《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在大型公立医院探索两个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建立三个机制(财政价格补偿调控机制、医疗保险调节机制、医院法人治理运行机制),医改政策首先在友谊、朝阳、同仁、积水潭、天坛医院等三级医院展开。    据医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全部药品实行进价销售。此外,设置医事服务费,实行分级定价。    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知名专家门诊的医事服务费标准分别确定为42元、60元、80元、100元。并按照医保定额报销,门诊医事服务费由医保定额报销40元。占门诊总量80%以上的普通门诊患者每次个人支付仅2元,再加上取消药品加成,个人负担明显减轻。    据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介绍,今年5家医院试点“医药分开”试点,明年将在全市医院推广。    在取消药品加成和医保总额预付制度的共同作用下,医院药品销售从收入变成成本。过去药价越高医院收入越高,现在药价越低医院收入越高。医院由关注创收转变为关注有效控制成本,想方设法降低药品和耗材价格。医院采取“阳光采购”、通过财务预算管理软件的应用来全面加强监管,有效降低了医院运营成本。    在试点医院中实行了严格的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对抗菌药物、高值药及免疫调节药物分级开药管理,采取处方审核点评、公示不合理处方“双谈话制度”等措施,有效遏制大处方、滥用药现象,促进了合理用药,提高诊疗水平。    此外,医院与医务人员签订承诺书,与供货商签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加强医院各环节的监管与约束。    加强患者用药指导,成立个体化用药指导中心,发放“药师友情联系卡”、开设“药师网”,方便患者用药咨询。    实行患者分时就诊,为预约患者分配独立的候诊时间,患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在医院任意收费处即可取号、交纳医事服务费,避免大量患者高峰期集中取号或候诊,改善门诊区域环境,减少患者在院逗留时间。 
  • 76972
    09:55
          12月1日,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正式启动医药分开试点工作。这是北京市第三批医药分开试点医院。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表示,这3家医院的特点是医用高值耗材使用比例大,而降低高值耗材费用和降低药品费用同样重要。北京市正在研究新的药品、高值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机制,旨在为它们的虚高价格挤掉水分。  2012年7月1日和9月1日,北京友谊医院、北京朝阳医院两家三甲医院先后成为北京市第一批、第二批医药分开试点医院。与之不同的是,第三批医药分开试点医院不仅具有综合医院的代表性,还呈现了一定的专科医院特点。北京市医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3家医院试点,可以为下一步专科医院开展医药分开试点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北京积水潭医院田伟院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通过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机构从过去不合理的以药养医回归到实现医务人员的自身价值,接下来还将改革高值耗材和手术费的价格体系,这些工作将为医院发展掀开新的篇章。  据了解,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总开放床位达3712张,2011年门诊量共计483.8万人次,都是工作量比较大、学科特色突出的综合性医院,就诊患者结构、医保患者比例等方面均有较强的相似性,社会影响力大。并且,这3家医院专科特色突出。例如,北京积水潭医院的特点是大专科(骨科和烧伤科)、小综合(内、外、妇科等)。该医院药品费用占比相对友谊、朝阳两家医院低,而年手术量超过4万例,取消麻醉药品15%的加成,将使整个手术费下降。  田伟院长表示,积水潭医院已经为实施医药分开等改革做好充分准备。例如,该院规定临床使用的高值耗材必须经专业委员会和办公会讨论决定。该院专家组负责对临床使用的高值耗材的品种及品牌进行论证,减少相同品种。此外,该院还将对使用高值耗材的病例进行抽查,组织专家组论证使用是否合理,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北京天坛医院则将由一支20人的临床药师及科室临床医师队伍参与处方和医嘱合理用药审核。该院还将对价格昂贵的药品、耗材品种实施重点监控。 
  • 76969
    09:36
        从友谊医院给老伴取完这个月要吃的药,马大婶甚至颇有些满意。因为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她每个月可以节省90多块钱。这是改革的成果之一。  这项以医药分开为宗旨的改革,于2012年7月1日率先在友谊医院展开。试点很快得到了多方认可,北京市也相继于9月1日、12月1日先后在朝阳医院和同仁、积水潭、天坛推广友谊医院的改革措施。  在此基础上,北京市下一步公立医院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分析总结各医院不同阶段的试点经验,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争取尽早在更大范围推广;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药品和耗材采购、配送制度改革。  但仍不能忽视的是,友谊医院改革所展示出的结果是多面的。  今年75岁的王杰(化名)在友谊医院看了十几年病,同时患有脑栓塞、尿酸高以及高血压、高血脂等几类慢性病。改革前,王杰挂一个号可以取三种病的药,现在需要挂三个号。  这种不便利仅仅是个表象,但最重要的是表明,改革解决了一些问题,也产生了一些问题,诸如如何挤压药品利润空间、如何建立新的医生考核机制等等。而这些新产生的问题,很有可能就预示着未来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那么,当医药分开试点正扩大范围、改革继续推进的时候,细致拆解作为先行者的友谊医院也许会更具有启发性。  患者,有人欢喜有人愁  友谊医院的改革,患者应该是最先感受到变化的。  按照北京市的改革方案,友谊医院医事服务费的设立方式是普通门诊42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门诊100元。医保为北京地区的参保患者,每人次支付40元。费用拉开,也改变了医院的就医结构。  友谊医院执行院长辛友青曾在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实践高峰研讨会上透露,友谊医院在改革后就诊情况发生了变化,知名专家的挂号率比以前降低了20%,主任医师的挂号率比以前提高了20%,副主任医师挂号率比以前降低了5%。  这样的变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医院专家号“一号难求”的状况,但背后还有另一层含义。在长期患有慢性病的患者中,有一部分是像马大婶一样:挂一个普通号,然后到医院拿药。由于药品实行零差率,药品价格下降,这些患者用在药品上的花费有所降低。  但对友谊医院,这未必就是好事儿。“我们的普通号比以前提高了15%,这就是对我们大医院的功能定位形成了挑战。”辛友青说,“如果我们做的工作仅仅是让花费42元挂号的患者常规取药,大医院的功能会逐渐丧失。”  更何况还有很多像王杰一样的患者,因为身患多种慢性疾病,就医反而变得更加繁琐。  “我常年在这里看病,这个问题我也看到了,而且医院领导的亲属在看病的过程中也感受到了这个问题。”友谊医院外部理事强本告诉记者,“我已经向医院和医管局都做了反映,他们也在考虑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  这样的变化可能并非如其表象一样简单。“像治疗慢性病的药,数量大、又贵,都开在一张处方上肯定会超过标准。”多年就医,王杰已经很熟悉其中的逻辑。“超标”指的是友谊医院正在进行的医生大处方治理。  据记者了解,推行医药分开后,友谊医院加强了对医疗行为的管理,对大处方和不合格的处方进行公示、整改、谈话,尤其是500元以上的处方将受到检查。  但友谊医院方面却并不是这样的考虑。友谊医院理事长刘建告诉记者,禁止跨科开药主要是解决用药安全的问题,而且绝不是为了让病人多看几个科来收取医事服务费。  不过大处方整治的重要性仍然是不言而喻的,但定标准这种行政色彩浓烈的手段很难是长久之计。而这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其实是,由于医生和药品之间的利益关系仍然存在,医生本身尚没有合理的激励机制。  医生绩效考核需重建  医事服务费的设立志在扭转当前的定价机制,体现医生的劳务价值。据友谊医院理事长刘建的介绍,医事服务费收入的60%将用于奖励医生的诊疗行为。  不过,无论是友谊医院还是北京市医管局都在强调,钱并不是简单地直接分配给医生,而是进入医院的整体收入当中(其中还有来自政府的财政投入。在此基础上,医院通过新建立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医生的收入分配。  但绩效考核制度如何建立本身,便是个难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曾试图通过收支两条线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但其所产生的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和政策中心主任蔡江南认为,目前在基层医疗单位推广政府收支两条线的做法,主要问题是将医生收入与医疗服务之间的联系完全切断了,从而使得基层医疗机构无法吸引和留住优秀医生。  但如果仅仅是简单地把医生的收入由与药品挂钩转变为与医疗服务挂钩,那么在医患之间严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医生很有可能诱导患者使用一些不必要且昂贵的检查项目。这与目前“以药养医”的逻辑如出一辙。  医保的支付方式改革,被寄望帮助该问题的解决。但一些地方总额预付推行后产生了推诿病人的问题。而在相关制度没有得到改进的情况下,支付方式能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  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认为,医生的绩效机制不能仅就工资来谈工资,而是应该着眼于公立医院的整体绩效,突出社会效益、人才科研以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而经济指标则不再是主导。  担任某市医改设计的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在给地方城市做医改设计的时候,地方反映最大的问题就是医生对自己身份转换和收入变化问题。  友谊医院对绩效机制的改革表现得非常谨慎。在医药分开试点启动后,友谊医院并没有立即启动新的绩效分配体制,而是选择了5个科室作为试点,即普外科、泌尿外科、呼吸科、肾内科和检验科。  刘建告诉记者,友谊医院正在探索的这套新的考核体系,包含36项考核标准,是融合了医管局的25项标准以及友谊医院自身特点所形成的。新的考核体系分六个维度,包括服务、质量、效率等等。  另据辛有清介绍,试点方案的主要思想是激励产出,同时由身份管理转变到岗位管理,承认价值、承认技术付出。方案当中还坚持收入不减有所增加,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控制成本,提高效率。 
  • 76907
    16:40
      6日,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卫生部门将出台加强医院急诊工作的12项规定,其中包括,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置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拒绝和推诿患者的医疗机构,不得参与医院评优和医院等级评审。医院不得以急诊无床拒收病人  此前,120运送的患者连续被数家医院以急诊室无床的理由拒收,建议其转院。对此,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急救室没有床位概念,也从来没有规定急诊室应该配多少床位,急救是负责抢救的科室,如果突然出现大规模病人,急诊室空间不够,即使临时使用门诊等区域也要保证患者的急救。  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诿患者,确保患者就诊权益。依据市卫生局的要求,遇有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超出医疗机构抢救能力时,必须按规定时限逐级上报,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与紧急救治。拒绝急诊病人责令限期整改   如果医疗机构拒绝和推诿患者,卫生行政部门查实后,将公开通报批评,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同时该医疗机构不得参与医院评优和医院等级评审。    医护人员如拒绝和推诿患者,其不良行为将纳入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并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开展的执业资质注册和技术职称评定等挂钩。   卫生行政部门对推诿或者拒绝收治急、危、重症患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首诊医生负责联系转院   市卫生局要求,院前急救转送患者应遵循“就近、就急、就能力”的原则并参考患者或家属的意见,保证患者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以往部分医院以急救无床为由拒收患者,并让患者自行联系转院,这种情况今后将严禁发生。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出初步诊断与处理。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急诊患者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患者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转院。医院不能胜任急诊将被降级   市卫生局规定,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置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除了有急诊室医生值班外,还要保证能为患者提供药学、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各医疗机构要支持和加强急诊科建设,在急诊高峰期时调配足够力量,保障急诊运行。   对不能胜任和承担急诊抢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重新审核该医疗机构的能力和级别,对达不到要求的医疗机构须降级降等。   造成急诊室资源紧张的原因之一是一些并不是急诊的患者也来看急诊,还有一些患者因为转不进普通病房而在急诊室留院观察,长期压床。针对这种现象,医院急诊室将实行分级诊疗,将患者按照复苏、抢救、重症和轻症进行分级,开辟绿色通道,解决急、危、重症患者的优先救护。 
  • 76838
    13:17
             人社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所有统筹地区范围内开展总额控制工作,以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    人社部称,各地将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改革举措 4措施控制医疗费过快增长    举措1:总额控制考虑物价水平    今后,各地医疗保险基金向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的年度总额控制目标,会扣除参保单位和个人一次性预缴保费、统筹区域外就医、离休人员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支出等费用,还要考虑物价水平、参保人员医疗消费水平等因素。这样才能保障参保人员基本权益,控制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举措2:将复诊率逐步纳入考核    针对总额控制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各地还会逐步将次均费用、复诊率、住院率、人次人头比、参保人员负担水平、转诊转院率、手术率、择期手术率、重症病人比例等,也纳入定点服务协议考核指标体系,从而达到加强管理的目的。    举措3:严厉查处拒收病人情况    实行总额控制后可能出现推诿拒收病人、降低服务标准、虚报服务量等行为。人社部对此强制要求医疗服务数量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协议约定适当扣减质量保证金。    各地也要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违约、违规医疗行为的查处力度。    举措4:推进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    开展总额控制的同时,今后各地还要推进按人头、按病种等付费方式改革,因地制宜选择与当地医疗保险和卫生管理现状相匹配的付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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