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园地-医政法规

  • 110115
    08:29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二、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因限定了死亡率而引发争议:这样做是否会导致大医院拒收重症患者,让生命垂危的病人只能“回家等死”?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赵明刚29日就此进行一一回应。据新华社  死亡率指标如何出炉?  一家省级医院手术科室的临床医生说:“越是大医院越是好医院,收治的高危病人就越多,死亡风险就越高。死亡率新规一刀切的做法,符合医学规律吗?”  赵明刚说,住院患者和住院手术患者死亡率指标的获得,是委托相关学会协会,对几百家二、三级综合医院开展的基线调查,测算出的中位数指标。“我们是通过限定死亡率指标来告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执业中要加强管理,重视人员培训,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死亡率是个引导性指标,不是强制性指标。这个指标是为了让医院去参考、比照,而不是说哪个医院或医生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点不达标就要受处罚。”赵明刚说,如果医院死亡率超标,就要去分析原因。有时,遇到地震等自然灾害、突发恐怖事件等状况,死亡率肯定会升高。  他说,二、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我们会认真倾听,并在修订时吸取合理化建议。  医院推诿患者如何处理?  来自安徽安庆的患者李某今年79岁,是一位肺癌晚期患者,正在住院治疗。其家人听说死亡率指标后表示:“医生说我家老爷子撑不过三个月,医院也是本着人道主义给他治疗。医院要是为了死亡率达标让我们出院,我们只能‘回家等死’了……”  赵明刚说,限定死亡率不会让医院拈“轻”怕“重”,推诿、拒收重症患者,让生命垂危的病人“回家等死”。  他说,政府和社会各界会对医院进行有效监管。卫生计生部门对医院要进行客观、科学、规范地管理。对医院的评价,既要看工作量,又要看收治的病种。希望大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更多地收治疑难重症患者,把恢复期、康复期的患者下转到基层医疗机构,目的是在我国形成分级医疗的格局,减轻群众费用负担。  他说,如果有个别医疗机构违反规定,推诿患者,我们一定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链接  “设死亡率指标是通行做法”  设置死亡率指标在我国并非首次。赵明刚说,我国1989年出台的《医院分级管理办法》配套文件《医院评审标准》中,就对死亡率有了规定,供各医疗机构参照和比对。  赵明刚说,美国、加拿大和英国的卫生行政部门,都有相应指标供医生和医疗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对照检查自己,而且这个指标是个大样本的统计、过程的统计,并非某个时间点或某些特殊情况下的统计。美国在医院排名时也考核住院患者死亡率、手术患者死亡率等医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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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59
    09:46
      东莞40家公立医院全部购买医疗责任险,相关的利益方医生和市民对此什么态度?近日,南都民调数据实验室向119名医生发放调查问卷,结果显示,超九成医生都在期待医院购买医责险。不过,他们比较担心,保费太高,医院投保意愿会不大。相比于医生,市民对于医责险,呈现出了较大反差。南都民调数据实验室联合大粤网对市民进行了民意调查,348名受访者中,仅三成多市民期待医责险,而且,分别有七成市民担心,医院高额投保后,医疗费用会上涨。还有市民担心医生责任意识会减弱。  担心责任意识减弱?  医院称保险赔了也会追责  “你希望医疗机构购买医责险吗?”参与本报民意调查的医生中,有91.6%充满期待,意愿强烈。有56.3%的医生认为,医责险能够减轻医生的执业压力和风险。而且,就参加医责险对医院的积极影响,认为“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缓解医患矛盾”的医生最多,占了6 5 .5 5 %,其次,有64.71%的医生认为,医责险可分散医院经济赔偿风险。  相比于医生,市民对于医责险的担忧则更多。受访者中,仅有37.79%的市民明确表示希望医院购买医责险,54.36%的市民表示无所谓。对于医责险是否能够减少医疗纠纷和缓解医患矛盾,有72.89%的受访者认为不可以。  究其原因,不少市民认为,医院购买医责险后,赔偿有保障,医生的责任意识无法充分被调动,反而减弱。这样的担忧占比高达74.85%。  多家公立医院的负责人表示,尽管保险赔付了,医院还是会对医生追责,这涉及到医院的质量管理。厚街医院副院长廖伟强举例,医院会对责任医生扣罚奖金,院内通报批评,而且评优也会受影响,所以,医生执业同样会存在约束和监管。此外,他也认为,作为一名医生,他们都不会希望自己出现过错,这毕竟关乎到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  担心医疗费用上涨?  医院称保费占比很小  此外,面对高额的保费,市民也开始盘算起来。有88 .89%的受访市民担心,保费纳入医院经营成本,医疗费用会因此上涨。  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东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就明确提到,医疗机构不得因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而提高现有收费标准或者变相增加患方的负担。对此,多家公立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会。“公立医院医疗价格都是国家定价,首先收费不会改变。”东莞市人民医院医务科有关负责人还分析,虽然保费不低,但是,这也通常只占医院业务收入很小一部分,影响并不大,“而且,如果每年投保的费用和保险赔偿的费用趋于平衡,算起来,根本不会增加医院的经营成本。”对于医疗费用的担心,市卫计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会从大处方、大检查等方面加大检查。  (原标题:购买医责险 9成医生期待 过半市民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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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18
    09:26
      两当县隶属甘肃省陇南市,地处甘陕川交界的秦岭山区。1932年,由习仲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甘肃领导发动的武装起义“两当兵变”就发生在这里。与其他县人口众多但缺医少药而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矛盾迥然不同的是,该县仅有5万多人口,需求不足导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缺乏活力、发展后劲不足的现象明显。  “没人没市场”  今年5月,记者从甘肃陇南宕昌县乘车出发,穿越崎岖的秦岭腹地,经舟曲县、武都区、康县、成县、辉县,跋涉近8个小时来到山河雄壮、宁静幽美的两当县。该县属长江上游嘉陵江水系,纵横县域内的沟壑溪流及湖泊瀑布无不水声潺潺。  两当新县城整体为一河穿两山的格局,县城里新修不久的马路宽阔整洁,由于人口不多,早晚街上行人稀少,甚至有时清晨整条街道看不到一个行人。新近落成的两当兵变纪念馆凝重肃穆,矗立在穿越县城中心的河岸边,不时有慕名而来的游客在纪念馆门前凭吊留念。  两当县妇幼保健站与县人民医院相距不过千余米。妇幼保健站共有工作人员11名,大部分时间里工作人员比病人多。2013年,该站全年毛收入仅18万元。站长马桂琳说:“很多技术活都做不了,也有一些技术因为缺乏设备没法开展,例如测黄疸、骨密度及生化、肝功能、肾功能检查等。”  目前,该站几乎依靠公共卫生均等化的一些项目维持运转,例如去年免费两癌筛查,宫颈癌筛查6831人次,筛查出6例。马桂琳的想法是恢复产科,通过接生带动业务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可是,困难重重。一是缺乏资金,县财政非常有限,地方年财政收入3000多万元,可年支出1亿多元以上,全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维持,县上对站里的正常年补助是4万元,缺乏更多资金用于发展。二是没有引领业务的人,产科、儿科都缺独当一面的大夫。更重要的是没人没市场,县城年新出生婴儿仅300多名。在这样的情况下,做什么决定、买什么设备都要反复考虑。”  同样的问题也折磨着两当县人民医院。该院副院长王建生介绍,人口基数小,县城不算流动人口只有七八千人,而且由于和川、陕交界,病人外流比例很高。该院2003年之前的年收入为200多万元,2009年达到600万元,2013年医院灾后重建,环境条件都改善了,收入勉强增至1000万元左右。  与很多县医院病人过多、病房拥挤、床位紧张的情况不同,两当县人民医院的问题是病源短缺。这个根本性问题又导致了一系列次生问题,其中最苦恼的当属人才问题。王建生说:“陇南地区医学人才本来就少,两当县更是奇缺。我们医院眼科的老医生今年就该退休了,一直没有接班人。由于病源少,养不住医生,吸引不来人才,也留不住人才。目前,医院外科6名大夫,妇产科4名大夫,眼科兼着五官科,老主任退休后这两个科室就没人了。”  医学生招生规模逐年萎缩也从源头上造成了当前的困局。1985年王建生上学时,兰州大学医学院招了296名临床专业新生,据他了解,2010年招生规模减少到120名。“招生规模锐减一大半,而市县级人才缺口大,县里编制卡得死,进人手续特别多,我们到兰大医学院、甘肃中医学院以及平凉医专招人,好不容易招到几个,却因为编制等问题留不住人。同时,市级医院和私人医院对医学人才的吸引力都很大,这让县医院招人难上加难。”王建生说。  “十年前安慰自己当医生总比当小工强,现在不如了”  西坡镇中心卫生院位于两当县的浅山区。西坡镇共有13个村子共5642口人。镇上有煤矿、陶瓷厂等经济体,集聚了全镇70%的人口,镇上商业往来很多,远近号称“小香港”。  西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吕和平介绍,卫生院有12名职工,以前发70%的差额工资,现在财政全额发放,卫生院拿出其中的30%用于绩效考核。吕和平是主治医师,现在每月能拿到2500元~3000元的工资。“比以前是涨了,但高兴不起来,因为其他行业都涨了,十年前安慰自己当医生总比当小工强,现在不如了。”  吕和平是2003年8月调任这里当院长的。当时年门诊量仅有1000多人,年收入8万多元;2013年,门诊量达到1万多人,业务收入40多万元。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该院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共卫生、药品零差率补助和医改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是净收入,通过慢性病管理增加了医疗收入。  “问题在于基本药物制度,有的药比招标前还要贵,有的改变包装提高了价格,例如丹红注射液,从10毫升转为20毫升大包装,价格80多元,比以往价格涨了一倍。”吕和平说。  还有个情况让该卫生院头疼。吕和平说,医院每年交5000多元的专网费,新农合系统费用每月400多元,医院管理系统等软件平台也都花了不少钱,但质量不可靠,运行起来常常出问题,动不动就登不上去,新农合报销不了、药品划不了价。  该卫生院管辖13个村,共9个村医。医改之后村医有了工资,但每月250元太低了。“去年9个村医发了7万多元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全镇80平方公里,5000多人,村医一年跑下来连摩托车油钱都花去不少。有的村十几个人,有的村只有3个娃,就是只有1个娃,也得上门去。”吕和平说,村医平均年龄55岁,60岁以上的好几位,现在也跑不动了,养老问题对他们来说是最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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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17
    09:23
    自1998年中国启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大方向一直非常明确,即由行政化向市场化方向变革,这顺应了整个社会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革的趋势,并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方向高度一致。与其他社会经济领域的改革一样,十多年的医改历程中,有令人称道亦有遭人非议之处,其改革政策至今仍在不断的调整中,不应盲目或仓促地得出定论,断言改革已经成功还是失败。从政府到民间具有高度共识的一点是,中国医改最成功之处在于,在短短数年中建立了覆盖13亿人、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全民医疗保障体制。对于八亿农民而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显著提高了其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了城乡就医的不平等;对于城镇职工而言,社会医保取代了过去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将就医选择权交还给了个人,极大地扩展了个人就医的自主选择度,驱使医疗机构及其医生积极提高医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这顺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也是利国利民的改革成果。不过,如此巨大的成就并未让全社会满意,即便政府每年都在大幅提高对医保基金的财政补贴,社会对医改成效的怀疑始终不绝于耳。对患者来说,支付能力的确提高了,却找不到更多更好的医生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看病难问题并未得到缓解,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但也进展有限。对医生来说,工作负荷越来越大,而公立医疗机构的人事薪酬制度却依然僵化,延续了公立主导体制下论资排辈的大锅饭制度,整个医疗行业远没有建立起符合自身特征的“优胜劣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人事薪酬制度,医务人员无法获得体现自身人力资本价值和工作绩效的阳光化收入,暗箱操作的红包回扣泛滥,医患冲突愈演愈烈。上述冲突和矛盾,究其根源,在于供方和需方的改革未能同步。在需方已经基本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整个医疗服务供方却依然僵化在公立主导下的行政化等级体制。目前,90%的医疗服务市场仍然由公立医疗机构垄断,而公立医疗机构仍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管办不分的行政化机构,远没有成为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拥有用人自主权和分配自主权的市场化服务主体;80%的医生依然是拥有事业编制身份的“国家干部”,而非符合医疗行业职业特征的自由执业者。同时,患者事实上也未能获得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的自主选择权。简言之,需方体制已经基本走向市场化,而供方体制未能走向市场化,是迄今为止的医改成效大打折扣的根本原因。供需错配供方未能市场化一个最为显著的标志,即是分级诊疗制度迟迟无法形成。相较于其他国家门诊服务普遍由私营诊所提供、医院仅提供住院服务的服务体系,中国至今大部分门诊服务仍由医院完成,城市地区尤其如此。这既大大延长了患者排队就医的时间,导致看病难,也显著提高了患者的医疗费用,导致看病贵。在此前的改革中,决策者付出极大的努力试图解决这一问题,包括通过大大提高基层诊疗的医保补偿比例,以期引导患者选择社区就诊;通过强制基层首诊制度以期逼迫患者首诊选择社区;更包括通过“定岗、定编、定工资标准”甚至由财政全额包养、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做法以期提高社区医疗服务供给能力。但一个始终无法逾越的鸿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以自身支付能力为最强有力支撑、高度关注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患者始终只会选择自己信任的优秀医生就医,而僵化如故的医疗机构行政等级制使得优秀医生进入社区、扎根社区没有可能。在这一现实下,患者怎么可能首诊在社区?2013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近八成的医生还是隶属于政府办医疗机构的“国有职工”,受到国有事业单位身份的束缚,不能享有自由执业的权利。医生独立开设社区诊所,仍然受到区域卫生规划、卫生行政部门准入管制的层层制约,他们甚至无法在不同体制的医疗机构间流动。而废除国有事业编制制度、放开医生自由执业,新一轮医改进行五年至今,都还没有作为明确的改革方向见诸文件,即便是作为过渡性举措的医生多点执业,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突破。行政等级分明的公立主导体制,必然决定了绝大多数优秀医生选择留在公立三甲医院,非公立医院以及私营诊所的发展困难重重。公立社区医疗机构在过去五年得到了大量的财政投入,硬件设施水平大幅度提升,但“收支两条线”、定岗定编定工资标准等公立主导体制下所必然的管理方式,使得计划体制在社区医疗机构死灰复燃。整个医疗行业尤其是承担守门人职能的社区医疗机构,反而与“优胜劣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市场化人事薪酬制度渐行渐远。社区机构提供普通医疗服务的能力和积极性大大弱化的同时,也越来越失去患者的信任,进而使得首诊在社区、小病在社区的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变得越来越不可能。数据清楚地说明了这一趋势:2012年,北京市和上海市的社区门诊机构完成的诊疗量仅占全市总量的20%左右,扣除其中的公卫门诊、单纯的卖药门诊和转诊门诊,实际完成的诊疗比重更低,而二三级医院完成的诊疗量则超过60%,其中三级医院超过40%,一些本应在社区完成的慢性病管理都进入了三级医院的服务范围。另外,还滋生了社区医疗机构借助建立健康档案等公卫工作,上报虚假门诊服务量等不良现象。这是典型的计划之手造成的资源错配。不废除医生的国有事业编制身份,不放开医生自由执业,优秀医生下沉到社区永远是一句空话,分级诊疗体制永远无从建立,看病难困境永远无从缓解。理解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上述供需双方改革的不匹配,下述论断尽管失之简单但的确更易于理解:凡是有助于政府甩包袱、减轻政府责任和负担,或者增加政府权力的改革,都很容易推进,需方改革既是如此。凡是需要削减政府权力,削减政府部门既得利益,或者增加政府责任的改革,总是步履维艰,供方改革严重滞后既源于此。概言之,所谓市场体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既是将政府权力限制在有限范围内、让个人和社会的自由选择权起决定性作用;所谓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核心就是缩减政府权力,明晰并强化政府责任,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毋庸置疑,医改的大方向即是如此。观察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门诊服务多由市场化的私营医疗机构提供,如英国,90%的门急诊由独立执业的私立全科医师诊所承担,其中仅有10%进行转诊。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以及中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这个比重也均超过80%。行政应让位于市场而公立医院自身的改革,同样没有走向市场化,没有取消公立主导,没有取消行政等级制,没有取消国有事业编制体制,公立医院依然是行政化附庸。于外部,医生难以流动、市场准入受到行政不当管制,使得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步履维艰,无法形成以非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竞争充分的医疗服务供给格局,也就无法对公立医疗机构形成改革的倒逼压力;于内部,坚持传统事业单位体制的公立医院,实质是官办医院加国有医生的行政化体制,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为人民服务”体制。它们既没有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也没有公开透明的外部监管,“全民所有”的公立医院,普通民众无从有效参与治理,也无从平等享受其服务。凡此种种,凭借行政化的公立医院,想要提供优质、价廉、便捷、有“公益性”的医疗服务,最终却是目标与结果的背离。这甚至让改革显得有些分裂。一方面,国家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希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另一方面,独自膨胀的公立医院又使得看病更难、看病更贵。规模越来越大的三级医院,利用行政垄断地位,以及国有事业编制制度对医生的束缚和垄断,凭借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和全民医保带来的医疗需求增加,开始大规模的扩张,形成了愈演愈烈、后果越来越严重的虹吸效应:凭借迄今未改的行政等级制,三甲医院垄断了越来越多的优质医疗资源,使得本可在基层社区就诊的患者,被越来越多地虹吸到三甲医院;由于在迄今未改的行政等级制下,在三甲医院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更高的社会地位和更多的提升机会,本应在社区提供全科服务的优秀医生,以及本该在二级医院提供常见病住院服务和康复治疗的医生,被越来越多地虹吸到三级医院;本应用于看小病、防大病、慢病管理的医保资金,越来越多地被虹吸到三甲医院。目前,三甲医院日益呈现出上下通吃的格局,其膨胀的速度越快,导致国家的医疗费用上涨得越快、医保资金越不敷使用。三甲医院的这种大规模扩张,除了进一步加剧“看病难、看病贵”之外,除了使得分级诊疗体制变得越来越不可能之外,也使得“健康中国”目标渐行渐远。值得注意的是,靠行政手段遏制三甲医院扩张趋势,最多是扬汤止沸。釜底抽薪的做法是开闸泄洪,即放开医生自由执业,引导优秀医生分流到社区,分流到民营医疗机构,利用社区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竞争和分流能力,形成充分竞争、分级诊疗的医疗服务供给格局。同样是改革,为何在需方和供方各自的改革中,决策者显现出截然不同的思路,个中原因值得深思,而不应该简单归之于“市场派”和“政府派”之间的拉扯。社会医疗保险体制的建立,缘起于同时代大步推进的国有企业改革,既顺应当时社会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也是政府在财政不堪重负下“甩包袱”的选择。新农合和城居保的建立,以及随后逐年加大的财政补贴,与这个时期中国经济迅速发展、财政收入大幅提高相关,也与政府改善民生、缓解社会矛盾的需要相关。而医疗服务供给体系改革之难,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愿放权之外,也与根深蒂固的对市场和非公立医疗机构深深的不信任感有关。一个健康、开放、良性运转的医疗服务市场,对其外部的监督监管体制、对行业组织的发展水平、对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甚至对独立于行政部门运行的司法体系,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满足这些外部条件,事实上对整体的社会管理体制和国家治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改革要求,使得决策者顾虑重重。说到底,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方面,邓小平同志“思想再开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的教诲依然是今天改革的关键指导原则。值得借鉴的台湾经验在现实中,一些专家尤其国际专家由于不了解中国国情,不谙中外社会经济政治体制的根本差异,认为中国应在现有大量公立医疗机构的基础上,走向英国的国民医疗体制。这种政策建议忽略了极为重要的一点:中国的政府管理体制和英国存在根本差异。目前,中国还处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探索之中。建立法治国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古今中外最核心的经验是让市场而非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尽可能不让政府介入微观事务包括医疗服务提供。而英国,早已是一个法治国家,其公立医院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公有、公治、公享”。中国还在法治化进程中,其公立医院还完全是行政机构的附庸,绝非英国式的公立医院。况且,英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也一直对医疗卫生体制进行引入竞争的改革,包括起初以建立和完善内部市场制为主的第一阶段改革,至进入21世纪后集中于扩大患者自由选择权、给予NHS(National Health Service,国家医疗服务)医院更多自主经营权、促进民营医院发展的第二阶段改革,英国学者将其归纳为“竞争和患者自主选择驱动的内部市场化”,即英国医疗体制亦非行政主导体制。医疗体制不可能独立于大的社会经济体制之外,只能与之适应。在既有的、可借鉴的改革经验中,比英国更为适合的一个模板是台湾地区,其改革经历与我们极为相似。上世纪50年代,台湾只有公务员医保,台湾公立医院病床占全社会总病床数的比率高达九成。此后数十年间,台湾医保覆盖面逐渐扩大,1980年其公立医院病床占比已降至46%。1995年,台湾正式建立全民健保制度,到2010年,公立医院病床占比进一步下降到34%,而医院数量比重则降至16%。2010年时,台湾公立医院健保申报金额的市场占有率仅有31%,而民营医院则高达69%。通过发展社会保险来替代兴办公立医院,使台湾医疗体制逐渐从此前的“政府兴办医疗机构直接提供服务”模式,转向了“政府筹资补需方,民营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模式。在该模式下,台湾的医疗服务质量、宏微观医疗绩效以及患者满意度,均居世界前列,同时也显著减轻了政府负担。作为一个人均收入超过两万美元的发达地区,台湾全社会的医疗总费用占GDP比重只有6.7%,明显低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其他国家和地区,而其中财政投入占比只有24.7%,远低于英国、法国、澳大利亚这些公立医院比重较高的国家,而其国民满意度达到全世界第二。不过,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台湾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之所以能够成功,并不是基于其决策者对何种改革思路的选择,而是顺应了其大的社会经济体制变革的方向。行文至此,今时今日改革的泥沼之处已经显而易见。仅仅靠学者建言、媒体发声、患者抗议,都难以推动改革大刀阔斧地前进。好在改革终将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无论是市场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对医改形成的带动作用,还是不断释放的医疗需求对供方形成的倒逼压力,都能让我们对改革依然充满期待。改革的目的在于调整现有的利益格局,形成更趋完善的社会结构。官员、学者、医院管理层、医生乃至患者,每个人都参与其中。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改革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绝不仅仅是医疗卫生体制自身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通常也不能仅仅依靠医改,每一个身在其中者都应该深刻反思,也许这才是改革背后更大的意义所在。任何仓促定论、拒绝深究的态度,对历史,对社会,对艰难推进的改革,对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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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09
    15:16
      上图为珠三角某医院患者过世后,医护人员在其病床前默哀。但是,有医生和患者担心,一旦实施以住院患者死亡率来作为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标准后,医院可能会拒收一些病情复杂的危重病人。(资料图片)记者 卢政摄  李斌,女,汉族,1954年10月生,辽宁抚顺人,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吉林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2004年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原安徽省省长,现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图片来自网络)  卫计委为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标准征意见 设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下限引争议  日前,国家卫计委发布两份征求意见稿,对二级、三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提出明确标准,在这个周末引起医学界内部的强烈反响。医生们的“吐槽”集中在标准中对于住院患者死亡率的规定,认为这么做可能会引致医院不敢接收危重患者、收治无需入院的轻症患者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有市民有同样的担心,也有市民认为,定下客观标准或能使医院、医生更尽心尽力救治病人。  卫计委:用数据衡量医院水平  7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征求意见稿)。据悉,此次制定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旨在进一步明确二级、三级医院的功能定位,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其中,对于衡量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临床专科发展水平,征求意见稿对两级医院分别提出了要求。  两份征求意见稿分别涵盖了二级和三级综合医院基本设置、运行绩效、疾病/手术覆盖、临床科室服务能力、医技科室服务能力。指出二级综合医院主要承担地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以及急危重症的救治任务;三级综合医院的主要功能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的临床专科医疗服务,解决急危重症及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接受二级医院转诊等。  标准规定,二级综合医院的平均住院日应不超过10天,床位使用率为85%~90%,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过0.4%,住院手术死亡率不超过0.28%。三级综合医院的平均住院日应不超过9天,床位使用率为95%~100%,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过0.8%,住院手术死亡率不超过1.4%。三级综合医院外科床位数占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比例应超过30%,重症医学科(含所有专业ICU)的床位数占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比例为2%~8%。  征求意见稿指出,二级综合医院主要承担地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以及急危重症的救治任务,并明确了必须能够诊治的常规疾病和必须能够开展的关键技术。以心血管内科为例,要求二级综合医院必须能够诊治高血压、心肌病、冠心病等疾病,必须能够开展电复律术、24小时动态心电监测、心肺复苏术等关键技术。  征求意见稿明确,三级综合医院的主要功能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的临床专科医疗服务,解决急危重症及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接受二级医院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任务和承担省以上临床科研项目的任务等。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三级综合医院各专科必须能够诊治的疑难重症、必须开展的关键技术和代表性病种的平均住院日。以心血管内科为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三级综合医院心内科必须开展经皮导管射频消融术、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等关键技术;高血压的平均住院日为9天,心房纤颤为5天。  意见稿称,该标准用客观数据来衡量综合医院各方面的真实水平,并指出,客观数据来源于《二、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线调查》。  医生:以死亡率衡量医院水平不科学  对于两份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反响最大的部分,是运行绩效中关于住院患者死亡率的标准。微博实名认证为“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主治医师”的“烧伤超人阿宝”认为,以死亡率来衡量医院和医生的水平是“极其愚蠢的”:“事实是,越优秀的医生救治死亡率可能越高,因为他做的是最复杂最困难的手术,治的是最危重死亡率最高的患者。挑战医学极限的是他们,为绝症患者带来一线生机的是他们。以死亡率衡量医院和医生的水平,其实是将危重患者置于危险的境地。”  “对医院的服务质量从住院患者死亡率上进行规定,肯定不合适。比如前一阵子的公交车爆燃事件,最重的伤者肯定都往大医院转。即使是同为三级医院,不同医院之间也有水平差异,有的收的危重病人多一些,有的少一些,患者的死亡率,谁能控制得了?”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内科副主任赵子文告诉记者,在以往的三级医院评审中从没有对住院患者死亡率下过明确标准,也没听说国外有此做法。  还有医生表示,卫计委为医院服务能力定下客观标准的出发点是好的,然而对住院患者死亡率定下标准的做法并不科学,担心可能出现乱象,比如不敢收过多危重病人,或者把危重病人留在急诊留观室治疗,或者收治本不需入院的常见病患者来“稀释”死亡率,取代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无法达到征求意见稿中“推进分级诊疗”的目的。  争议内容  二级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过0.4%,住院手术死亡率不超过0.28%。  三级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过0.8%,住院手术死亡率不超过1.4%。  各方意见  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主治医师:以死亡率衡量医院和医生的水平,其实是将危重患者置于危险的境地。  白云区居民刘女士:以后会不会重病人都被拒收了,或者在病人快不行的时候被劝出院?  市民:担忧加剧医患矛盾  有市民有同样的担心,“死亡不是自然的事吗?死亡率也能规定的吗?”白云区居民刘女士听说征求意见稿内容后表示不解:“以后会不会重病人都被拒收了,或者在病人快不行的时候被劝出院?这样搞法,医患关系矛盾岂不是更大?”  也有市民认为,医院服务质量有了客观指标未尝不是好事,“医生见得多生老病死,会不会感到麻木了而没那么尽心去救?比如同是心外按压,我在网上看过报道说几个医生轮流按了45分钟把人救活的,但一般情况下未必会按这么久吧。对医生来说是个约束,让他们更加尽心尽力尽责去救。我相信征集意见稿出台前应该有做过调查,大多数医院都能达到这个标准,才会定出这个数,不会定一个大家做不到的标准吧。”番禺区居民王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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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6
    很多人都羡慕《杜拉拉升职记里》杜拉拉的升职之路,通过自己的努力,很快从职场菜鸟脱胎换骨成为真正的“白骨精”。 虽然杜拉拉并不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物,但现实版的“杜拉拉”也比比皆是。然而,一旦你选择了医生这个职业,即使你有孙悟空的十八般武艺,也会因为年限不够, 被压制得服服帖帖,跳不出既有的“编制身份”这个如来佛对你条条框框的束缚。7月1日,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施行,虽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未明确提及“编制”的概念,但医生们普遍反映,若按条例完全执行合同制和参保,“编制”已经基本丧失意义。他们中的许多人更是希望,这次的人事制度改革可以具备更彻底的“脱编”意味。医务人员翘首企盼的“脱编”或许在可预见的将来就可实现。但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未来一旦传统身份松绑,在摆脱条条框框的束缚的同时,也会面临一些新的挑战。事业编制瓦解,医生在职业发展、收入、福利、生存压力会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受?“脱编”后是否会真的出现医疗版“杜拉拉”?事业单位编制意味着什么?中国,公立医院医生都拥有一个耀眼的光环——事业单位编制,而编制意味着一系列福利待遇。尽管很多人抱怨公立医院体制僵化,但谁也不愿轻易离开,因为他们害怕成为无依无靠的“社会人”,失去职位、职称、科研等机会。即便政府允许多点执业,公立医院医生依然无法挣脱“绳索”。但是,这一系列福利待遇也更像一条条“隐形的绳索”,将医生紧紧地捆绑在公立医院。医生作为一种专业性门槛高、投入周期很长、不容易商品化的职业,与公立医院这样的堡垒结合,形成了一种稳定的生态结构。可以做一个类比,同样是技术精英,读医科的和读计算机的高材生会有截然不同的命运。计算机毕业生可以跑到IT企业去任职,而最成功IT企业全部是民企;于是他们在整个人生和职业长河中不断的向上游走,乃至拥有股份,做到老总。相比之下,医生一旦进入公立医院,几乎就是在一个医院呆到老,和他的岗位、职位、编制、福利牢牢锁定,且随着年岁的增长越没有“解套”的可能。事业编制瓦解会如何影响医生?毋庸置疑,这个“条例”将直接影响到事业编群体中庞大的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一夜之间,不仅是工资待遇,不仅是养老福利的剥离,更重要的还有身份的变化。改革涉及调整的利益如此之大,但很多医生面对即将到来的身份变化和利益调整非常淡定,甚至根本没有利益的触动感,平静地接受了今后将与企业人员一样交社保,一样面对聘任和绩效考核压力,一样能进能出。事业编制瓦解到底会如何影响医生的利益?1、 对收入的影响近日某医学网站做了一项“事业单位改革会如何影响你的待遇”的调查,在投票的约2000人次中,认为薪酬待遇会提高和不会变化太大的合计46%,认为会降低的占20%。这意味着大部分医生实际上是对自己的医术有很大信心的。只是当前公立医院的制度之下,让许多人不能冒尖,不敢冒尖,只能循规蹈矩。一位公立医院医生解释说,“因为医院能创收,薪酬大部分来自经营性收入。医院规模越大,级别越高,收入可能更多。‘塔尖’的医生年收入几十万元至过百万元也可能,劳动强度当然与医院规模成正比。”一位公立医院医生解释,收入构成中基本工资只占较小部分,1000-4000元不等,大头是奖金,以主治医生为例,市三甲医院平均的奖金可达6000-10000元。当然,在编人员会有较多的政策性补贴,比如住房补贴,差别可能就一两千元而已。 南方医院杨医生也证实,一线医生基本工资都不高,二三千元,奖金占大头,6000-8000元间,再加上补贴和年终奖。而奖金多少,主要看所在科室的创收能力。因此,有编、无编反倒不重要,若合同工所在科室效益好,收入可能还会高出冷门科室的在编医生一截。医生们的底气来自这一职业本身的较强技术要求。从医30多年的彭飞教授就表示:“医务人员的特殊性在于,他们有自己的技术,相比编制,技术才是‘铁饭碗’。”但他同时指,放开编制捆绑,政府也应该允许医生多点执业,可以自己开诊所,按医疗技术水平收费,对有能力的医生来说是更大的福利。2、 对养老金的影响与企业职工相比,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优势大,是一直受到社会诟病的问题。这次《条例》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部分中老年在编医生因担忧退休后的医疗和养老问题心存顾虑,强调国家应做好衔接工作。但年轻医生,以及年资高但能力强者,对编制所附着的一系列“特权”可谓平淡许多。  进了事业单位却无编制,意味着不能享受体制内的一些福利为何愿意留下来?已经试点“合同制”多年的广州某大医院医生刘淑面对记者的提问表示,曾经也有老家医院要人,有编制的,“但广州大医院的平台与小县城肯定不一样,所以即使没编制也想去。” 单位会帮交五险一金,每月个人扣缴社保400元左右,公积金医院与个人交费总额是720元。 “有保障,大医院职业前景也不错,见得多,学得多。”刘淑认为,有无编制对她影响不大。“取消编制,我是120%赞成。”说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在广州某公立医院担任血液科室主任的童兵有许多话说。自称“爱折腾”的他,曾被编制牵绊,深深体会过那种想走走不了的情境。“除非你一辈子呆在原单位,不然每走一次,都要脱层皮。” “如果全国统一聘任制,大家均购买社保,像我这样的人员流动就更无障碍了。不用担心离开原单位,以后养老和退休会受影响。”童兵非常支持改革,并希望取消编制、购买社保等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3、 对职业发展的影响技术一流的医生,向来希望能实行多点执业、自己开诊所。但在现有的制度下,医生一旦脱离公立医院,就可能丧失被认知和信任的价值,甚至沦为被行内歧视的对象。同时,公立医院医生又很难培养自己的忠实客户群,也不能自我宣扬,自我规划,一旦扔到市场中也可能被湮没,这也客观上阻吓了医生的自我革新。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廖新波认为,公立医院目前僵化的人事和薪酬制度,既是医生多点执业的“绊脚石”,也是医院管办分开的“拦路虎”,改革必然利大于弊。给医生身份“松绑”,有望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自由流动,也将倒逼医院设计善待医生的管理制度。广州某三甲医院副院长表示, 医务人员编制“松绑”之后,还要做好两个最根本的配套改革,一是要给医生执业的自由:二是要提升医务人员劳动技术的价值,实施诊疗服务市场定价。不然,还不能算真正有“自由”。 某省属三甲医院院长表示,打破终身制有很多的优点,可以让大家有紧迫感、危机感,工作态度会认真等等。从管理者的角度看是好事,但很重要的一条是,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怎样去考核。如果政策做得规范,那对于把医护人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是个很好的起步。只有这些人变成“社会人”了,改革才能再走下一步。都说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改革常常是渐而不进寸步难行,但这一次的改革很平静,很多医务人员并没有产生失落感,这是因为他们看到了体制外的滋润和市场的魅力。过去很多人依赖和迷恋旧体制,其实并没有理性的利益权衡,而是出于一种惯性和惰性,担心改革后工资待遇会下降,养老金会减少。可改起来之后发现并非如此,改革失去的是稳定的铁饭碗,得到的却是与自己的付出更匹配的收入。笔者认为,如果这项措施落实到位,还将减少论资排辈,更加凸显能力,有利于打破晋升“天花板”,也让大家伙能看到医疗体系“杜拉拉升职记”的希望。”(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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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3
      记者23日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及市中医管理局日前对2010年发布的《北京市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调整和下放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将医疗机构审批时限缩短到10个工作日之内。据了解,新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医疗机构许可工作,负责办理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变更、校验、注销等行政许可事项。此次制定的《办法》对医疗机构审批的原则、审批程序、提交材料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办法进一步调整和下放了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将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标准的100张床以下的专科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以及医学检验所、中外合资、合作及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的登记注册权限下放至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此外,办法进一步缩短了医疗机构审批时限,规定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时,对于正式受理的申请材料,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执业登记许可决定。1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许可决定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45日。  同时,办法明确提出,本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类别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及特色专科医院,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办理设置审批、登记注册、变更、校验和注销登记程序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程序,办法进行了整合和统一规定。    附:《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实施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医疗机构许可工作,负责办理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变更、校验、注销等行政许可事项。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中医管理局对2010年4月21日原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医疗机构审批的原则、审批程序、提交材料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修订要点包括:  一是调整和下放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将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标准的100张床以下的专科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以及医学检验所、中外合资、合作及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的登记注册权限下放至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时,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个别类别的医疗机构外,通过权限调整,总体上使受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的行政机关保持一致。  二是缩短医疗机构审批时限。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政策的通知》、《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规定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时,对于正式受理的申请材料,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执业登记许可决定。1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许可决定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45日。  三是强调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及做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相关政策。在《办法》中明确,本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类别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及特色专科医院,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同时强调,市和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示。通过以上条款,体现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和公开公平的政策导向。  四是进一步统一审批材料和审批程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和配套文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办理设置审批、登记注册、变更、校验和注销登记程序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程序进行了整合和统一规定。同时,根据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的相关文件,将涉及许可的内容在《办法》中予以整合和明确。  以上政策调整是市卫生计生委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深化医改、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相关政策精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举措。政策实施后,将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机构审批工作统一标准、统一流程、提高效率,促进各项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北京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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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929
    15:49
    众所周知,在美国成为一名医生是相当困难的,但一旦成为一名合格医生后所带来的收入及社会受尊重程度也是相当可观的。但现如今,在美国做医生可能会越来越难:所有医生可能每两年进行一次资格审查。据悉,在美国,之前年轻医生的行医执照每7至10年审核一次,其中包括大量的考试和临床测验,资格老一些的医生的行医执照有效期更长。而日前美国对行医执照进行改革,明确规定所有年龄段医生必须每两年审核一次行医资格,以保证医生们掌握最新的医疗手段。不过很多专家认为,如此严格的资格审查会让本就人手紧缺的医生行业陷入困境。现代医学发展日新月异,医生不更新知识,难保障诊疗水平,最终将损害患者的利益。推行医生“年审”制有助于医生医疗水平的提高。在我国,过去医师只要拿到医师资格证就可以入行,取得注册就能“上岗”,缺乏退出机制。为此,去年我国推行“年审”制,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将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将被清退。(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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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928
    15:22
       离开体制后,“协和急诊女超人”于莺的私人诊所梦终于幻灭,她抱怨寸步难行。最后于莺选择了和一家民营医院合作开综合门诊。“实际上是在和自己较劲。很多人在这个过程中遍体鳞伤。而我呢?就是面前有很小一道门,到处都是刺,我胖,还非要挤过去,衣服破了,那就脱了还要往里挤。我觉得我一定能过这个门,没有理由过不去,一年过不去,两年一定过得去。”她如此讲述离开公立医院一年来的感受。(7月21日《新京报》)   从北京协和医院离职后,于莺曾经畅想过自己期望的未来生活,在小区门口,开一个200平方米大小的诊所,找一个医生、一个护士,就为所在地区老百姓服务。但反复折腾将近一年时间,最后她依然没有实现自己自由执业、个体行医的梦想。   于莺曾问:“哪个人大代表帮我反映一下,接受正规8年制医学教育的博士、在大型三甲医院工作12年的大夫,想通过正规途径办个诊所怎么那么难?”在这里,你阅读到的是一种悄无声息的“惩罚”。离开体制你会寸步难行,碰得遍体鳞伤,这也是很多医者的共同感受——申办个体诊所无门,晋升职称无望,没有带教机会。  几年前,有媒体曾刊登过《一个中国医生的法国来信》。这位在中西方卫生系统都工作过的同行提出一个观点,在中国,医生是深深地依附在他所属的医院的,各种法规和现实情况完全限制了医生的流动。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受到良好训练的医生不能从大医院流出。中国医生的流动被卡死,全国人民看病不得不去“协和”。他认为,把医生紧紧禁锢在其所属的医院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但时至今日,即使鼓励社会办医、医师多点执业的利好政策一道道出台,这种局面也依然没有得到真正的改善。  为何?因为缺的不是政策,而是执行的态度。在医疗系统,因为管办不分离,卫生管理部门和公立医院依旧是老子和儿子的关系,医疗人才不流动,最大的既得利益者恰恰是这两个机构。这种利害关系,才导致了自由执业和个体行医的一次次遭遇玻璃门,无功而返,这正是体制外医生生存维艰的原因之一。   作为曾经的公立医院医生,笔者比于莺早一年离开体制,这种遍体鳞伤的感觉我同样亲身体验过。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笔者曾经换过4份工作,至今仍走在求职的路上。  尽管如此,但我们沮丧而不绝望。就像鲁迅先生曾经提到的那样,世上本没有路,走得人多了便有路了。世界上公认最好的医院——梅奥诊所,其前身就是一家私人诊所。笔者深信,个体的自我解放,社会的百花齐放、多姿多彩,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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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起,在京医师到其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门槛进一步放宽,医师申请多点执业不再需要本单位出具“同意书”,另外,多点执业地点数量不设上限,医疗机构的法人、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也可以多点执业。  昨日,北京市卫计委表示,已对2011年公布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完成修订,进一步对医师多点执业“松绑”。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北京已有1993名医师办理了多点执业注册。  医师多点执业仍需告知医院  昨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发布《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这是继2011年北京为医师多点执业“松绑”之后,首次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此前,北京规定医师申请到其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条件之一,是取得已注册医疗机构的书面同意,相当于要经过本单位“审批”。  记者从一些医院医务处室了解到,过去医师申请多点执业时,基本上都要院长签字,才能得到“同意书”,导致很多医师难以成功办完手续。业内人士指出,单位“不放人”形成了医师多点执业的一个障碍。  根据修订后的新政,在医师办理多点执业注册的提交材料中,取消了“向行政部门提交本单位同意证明”的要求。这意味着自今年8月起,单位的“同意书”不再作为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硬性规定。  不过新政指出,取消“同意书”并不意味着不再需要医院“同意”,医师仍然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向本单位报告多点执业的相关情况。据市卫计委相关人士解释称,和原来相比,新规的灵活性将大大增强。“原来医师需要按照院规走审批流程,现在向科室主任‘打个招呼’即可。”  多点执业不能耽误医疗救援  按照原来规定,医疗机构法人和主要负责人是禁止多点执业的。记者注意到,昨日颁布的新政取消了这一限定,意味着今后医院管理者也可以多点执业。  市卫计委医政处处长路明介绍,一些医院的院长本身也是专家。新政为他们“解禁”之后,这些院长可以根据自身能力、经营状况考虑多点执业。  此外,原先医师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不能超过3个。此次新政还取消了对执业地点数量限制。  不过,市卫生计生委表示,新政除了进一步为多点执业的医师“松绑”之外,还增加了对医师的考核等管理方面的内容。比如医师应根据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合理承担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另外新政强调,医师的多点执业不能和突发、救援等任务相冲突,须服从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医疗机构(即本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及医疗救援工作的调遣。  新政  北京对医师多点执业“松绑”  ●今年8月起,多点执业不再需要“院长签字”,在医师办理多点执业注册的提交材料中,取消了“向行政部门提交本单位同意证明”的要求。  ●医师仍然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向本单位报告多点执业的相关情况。  ●医疗机构法人和主要负责人也可以多点执业。  ●多点执业的医师,须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各执业地点的定期考核。  ●医师多点执业不能和突发、救援等任务相冲突,须服从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医疗机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及医疗救援工作的调遣。  当前情况  近2000医师已注册多点执业  实施时间: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准许医师多点执业  参与医师:截至2014年5月,北京市共计有1993名医师办理多点执业注册  专业范围:医师多点执业的范围涉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多个专业  医师来源:办理多点执业的医师主要来自公立三级和二级医院等大医院  第二执业地点:以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为主  “新政是政府回归本位的体现”  昨日,北京市卫计委表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的修订将进一步调动医师的积极性,此外还体现了市卫生计生委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进行准入管理模式的调整。  市卫计委医政处处长路明介绍,对于医师积极性的调动,新政主要是给予了更宽松的政策空间,进一步取消了部分限制条件,促进区域间、机构间人员和技术交流,有利于更好地统筹调配北京市医疗卫生资源。  针对取消“同意书”,路明介绍,这是政府回归本位的一种体现。今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行政许可事项中主要着眼于医师依法执业资质的审核,但不再将医院对医师的用人方式、劳动报酬等医院内部管理层面的问题作为行政部门的许可审核要素。市卫计委要求医院充分行使对医师的管理权;同时加强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昨日表示,北京此次对医师执业规定的调整,比原先有所进步,更加宽松。“以前多点执业主要就‘卡壳’在原单位是否批准和同意,现在改进了一步。”  顾昕指出,放开医师多点执业,实质上是对于之前“不合理”政策的一个纠正,使之更加合理化。顾昕表示,目前的医改形势下,不能指望一个局部性的单条举措,就能缓解“看病难”的局面,但这样的尝试一定要坚持。  多点执业医师更愿“黑着干”  有专家称,多点执业的动力主要是收入和待遇,还能赢得“专家该有的尊严”  昨日,记者采访多名医生发现,很多专家都有过“走穴”经历。而且,虽然政府早已为医师多点执业“正名”,但不少专家并不愿意走正规注册渠道。  在民营医院找到“专家该有的尊严”  何平(化名)是北京一家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他的“走穴”经历始于多年前,他称,一般会利用周末等休息时间到民营医院出诊,有时候下班了,也会有医院请他帮忙做手术。  何平认为,他到其他医院执业的动力主要是收入和待遇。作为专家,民营医院请他出诊时,一般都会车接车送,并提供专门的休息室,劳务费也会比医院的正常薪酬要高很多。  除了收入外,何平坦言,他能在民营医院找到“专家该有的状态和尊严”。在另一个执业地点,专家能够得到更多的尊敬,诊疗环境也比自己所在的公立医院要好。“我认识的另一个专家告诉我,他在民营医院第一次感到做手术很快乐,是一种享受。”  医生兼职“只能是公开的秘密”  不过何平表示,自己的主要精力会放在供职医院。“那里是我主要的职业平台和学术平台。”但他很反感自己被医院“垄断”。“医生是社会资源,医生的培养、职称的评定也是社会化的过程,而不是某个医院的私有财产。医生的‘走穴’实际上也是市场的一种自发重组。”  2011年,北京放开医师多点执业。何平没有去办审批手续,“多点执业的多是专家,没有一家医院会希望他们把精力放在其他医院。”何平说,很多专家同时也是科室主任,科室很多事情都要处理,“放着科室不管到外面挣钱”会在供职单位造成负面影响。  另一家大医院急诊科大夫罗冰(化名)也透露,“在外兼职”只能是公开的秘密,除非两家医院之间有协作关系,或者是已经退休的专家,“否则几乎不会有医生申请多点执业。”  罗冰说,有的医生工作之余希望有更多的生活空间,无精力顾及多点执业;有的则是怕被领导认为工作不够努力,会被“穿小鞋”。  政策沿革  1999年医生禁“走穴”  颁发《执业医师法》,规定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只能在一家医疗机构注册执业。医师在外院私自开展的“周末门诊”、“飞行手术”等医疗行为一般称为“走穴”。  2009年4月探索多点执业  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放开限制,提出“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2011年3月1日为多点执业“正名”  《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经注册,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2至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从而正式为医师多点执业“正名”。  2014年8月1日多点执业降门槛  修订后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将生效,进一步降低医师多点执业的门槛。(记者 温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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