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园地-医政法规

  • 111420
    09:22
      由中华医学会中华现代护理杂志编辑委员会主办的第三届现代护理论坛日前在京召开。中华护理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医院护理部主任孙红在会上指出,目前我国专科护士培养起点低,培训管理、准入条件、考核认证、使用等都缺乏统一标准,亟待建立规范的专科护士培养模式,更好地发挥专科护士的作用。   孙红说,目前在我国,具备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注册护士就可以参加专科护士培训,且对学历、职称、专科工作年限等均无明确要求。各地在专科护士培训对象的准入要求、资格认证、培训方式、内容、教材、培训期限及考核、培训教师资质和培训基地等方面均无统一标准,培训效果难以保证。此外,专科护士的职责定位不明确,有些地区专科护士与护士长角色重叠,还有的护士接受完培训后却流失到其他科室的护理岗位。   孙红建议,我国应尽快颁布专科护士管理办法,明确培训对象的遴选条件和培训细则,制定培训基地的遴选标准、专科护士培训师资标准、专科护士的认证方法等,并统一专科护士的考核标准。由中华医学会中华现代护理杂志编辑委员会主办的第三届现代护理论坛日前在京召开。中华护理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医院护理部主任孙红在会上指出,目前我国专科护士培养起点低,培训管理、准入条件、考核认证、使用等都缺乏统一标准,亟待建立规范的专科护士培养模式,更好地发挥专科护士的作用。   孙红说,目前在我国,具备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注册护士就可以参加专科护士培训,且对学历、职称、专科工作年限等均无明确要求。各地在专科护士培训对象的准入要求、资格认证、培训方式、内容、教材、培训期限及考核、培训教师资质和培训基地等方面均无统一标准,培训效果难以保证。此外,专科护士的职责定位不明确,有些地区专科护士与护士长角色重叠,还有的护士接受完培训后却流失到其他科室的护理岗位。   孙红建议,我国应尽快颁布专科护士管理办法,明确培训对象的遴选条件和培训细则,制定培训基地的遴选标准、专科护士培训师资标准、专科护士的认证方法等,并统一专科护士的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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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417
    08:45
    进入8月,沉寂许久的药品集中采购又热闹了起来。先是安徽、福建两地的采购政策引得医药企业强力反弹,然后是浙江、江西、宁夏等地陆续对本省药品集中采购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利益各方争相表态。  此外,国家版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办法正在紧锣密鼓地修改完善,其内部的征求意见稿时不时也在媒体上露面。显然,药品集中采购即将迎来一次大的调整。  不过,历次调整的经验和教训已证明,单一的制度变革,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药品采购改革的下一步,必须绕开这个怪圈。  政策的源头  干了20多年药品采购工作的刘征,现在有些困惑。他是东部某省药品采购部门的工作人员,聊起现在的采购政策,却显得心里没底。“低价药、双信封、质量分层、挂网采购……现在政策多,信息乱,说不好。”  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药品集中采购,迄今已有20多年。从2000年开始,这项工作每隔四五年就会进行调整,起初是推行以地市为单位、医疗机构为采购主体,委托中介机构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从2006年开始,逐步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自2010年以来,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基层基本药物采购开始构建以“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为特点的新机制。2014年,分类采购又被称为政策热点。  在不停的变动中也有不变的地方,从启动药品集中采购至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打击商业贿赂始终是这项政策的核心目标之一。  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宋瑞霖说,上世纪90年代初,原先以三级医药站为主的药品供应体系逐渐解体,药品生产、供应、销售、价格管理放开,医药企业数量激增,生产能力过剩,市场竞争激烈。另一方面,医疗服务体系也处在转型中,公立医院开始追求利润,谋求扩张发展。  在这个背景下,企业为抢占市场采用各种手段促销,“高定价、高回扣、大处方、大检查”开始出现。加上此时职工劳保体系也在进行改革调整,保障能力削弱,群众对医疗体系的不满增加,医疗纠纷也频频出现。为缓解社会矛盾,有关部门开始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各地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的过程中,开始思考和探索药品集中采购,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  “所以说,药品集中采购从建立之初就带着多重任务。”宋瑞霖说。而这种顶层设计,给以后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纠葛埋下了伏笔。在此后关于药品采购的舆论大战中,经常看到争论各方都在表达自己的诉求:企业讲市场经济,政府讲反腐纠风,医院讲临床需求,看似热闹,其实说的不是一回事。  对此,刘征的感受更加直接。“前两年纪检部门慢慢淡出采购环节,但是现在又回来了。”他说,他所在的省又开始由县(市)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对药品二次议价。“虽说药品采购政策不允许,但也不好说什么。”  量和价不挂钩  由于承担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责任,药品采购自然被相关部门认为需要加强控制。一些地方还将药品采购改革作为推动医疗体系整体改革的抓手,进一步增强了这个环节的行政色彩。  而在医药行业看来,政府之手却不是万能的,过度干预并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这其中最典型的表现,就是药品采购的量价挂钩问题。  所谓量价挂钩,是作为保证采购药品价格的重要措施,通过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具体剂型、规格和质量要求,明确采购数量,实现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签订购销合同,并严格规定付款时间。这样,药品供应企业在投标前就能比较准确地计算供货的数量及市场份额,便于计算成本并合理确定报价,充分发挥批量采购的优势。  不过,在目前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中,企业即使中标,但各家医疗机构并不和这些企业签订未来的用药量。这次招标只意味着,这家企业有资格进入医院,但究竟能不能在各家医院卖得出去,卖多少,还需要企业对医院、医生逐一公关。  有专家告诉记者,这种招采分离、量价脱节的模式,背离了集中采购制度设计的初衷,反而会促使商业贿赂之风蔓延。这也被认为是现行的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办法最大的弊端。  之所以出现这一局面,一方面和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有关,企业与医院进行价格谈判、实现量价挂钩有很大风险。即使药企承诺了价格,医院却不兑现承诺中的采购量,企业对此也毫无办法。另一方面则是在招标采购中,招标主体和采购主体脱节,招而不采,采购方不愿履约,或是其承诺的采购总额与实际采购额之间相差悬殊。  而在医疗机构看来,即使政府用行政手段推行量价挂钩,也只是一厢情愿。一家三甲医院的内科医生说:“用什么药、用多少量,是医生这个职业的天然权力,政府可以用强制性的行政权力剥夺医院的药品采购权,但是不可能剥夺医生的处方权。如果政府确定的药品品种和采购量不符合医生的利益,在实际中就很难得到执行。”  让行政主管部门感到头疼的是,在以药补医的体制下,哪怕最终做到量价挂钩,也难以使药品购销环节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二次议价现象改头换面,以返点返利、现金回扣、采购点单费等隐蔽形式悄然存在。  光靠“药改”不管用  在很多专家看来,光靠集中采购和招标模式的改变,并不能解决当前药价和药费虚高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宋华教授曾对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从宏观绩效和微观绩效两方面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评价的结果是,微观绩效得到较好的实现,通过集中招投标,买卖双方对行业的需求信息和供给信息掌握的更加充分。但宏观绩效并没有实现。所谓宏观绩效指的是降低药品的交易成本,减少药品交易中的行贿和腐败等行为,集中招标采购并没有使这些行为减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研究员王列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的药品集中采购是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混乱、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合理的情况下开始实施的,再加上一些配套政策设计的问题,各方都希望药品价格高,从而获利更多,而不是降低采购价格。  也正因为如此,我国的药品集中采购在一开始几乎是强制推行的,也背负着规范医疗机构购药行为、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价格、降低群众医药费用等多重使命。因此,我国的药品集中采购从一开始就是在激励机制不顺的情况下推行的,这是最大的问题,也是至今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  “从2006年开始,以省为单位招标限价的集中采购就已经开始异化。‘集中采购的目标就是降价’,这个命题本身就是错误的。”一位研究药品流通政策的专家告诉记者,一个完整的药品流通供应链条,从生产企业到处方医生,涉及生产、招标、流通、使用、公立医院补偿等,单靠一个集中采购平台的改革,很难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现状。  医改应该着力把医疗体系的问题解决好,医疗体制理顺了,药品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业交易品,自然会回归到正常。在他看来,改革真正的难点,是如何正确处理药品流通领域权力与利益的再分配。而这也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配套改革联动至关重要  在宋瑞霖看来,目前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虽然有很多问题,但是目前还没有找到比它更好的制度。  实际上,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说法,药品采购的目标是以最低采购成本获得足够数量、满足日常患者需要、费用效果比最好的基本药品,选择具有质量保障和及时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形成能够有效管理和监督采购各方行为的药品采购系统。一位参与药品招标政策制定的专家表示,药品招标最终还是应该回到最本质的目的,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好的药品。而要做到这一点,外部配套改革的联动至关重要。  王列军表示,如果医院的药品变成其成本,而不再是赚钱的工具,医院就会有动力采购性价比最好的药品;如果药品采购能完全实现量价挂钩或单一货源承诺,那么供应商也愿意以更低的价格供应药品,这就实现了集中采购的初衷。  在药品采购中的激励机制理顺后,药品集中采购可以实现更加多元化,除了政府组织的集中采购外,也可以允许医院自愿联合组织集中采购,允许中介组织参与,更加促进药品采购的专业化,政府做好监管即可。  “实际上,这是2001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提出过甚至倡导的政策,但由于医药体制的其他制度导致激励不兼容,没有能够推行下去。”王列军说,当医改对这些有问题的体制进行改革后,药品集中采购背负的使命就不会这么多,政府的压力也就不会那么大了。  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一位官员向记者透露,下一步,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会加强与医保支付方式和价格改革的联动,发挥医保、价格等政策杠杆作用,包括探索制定医保支付基准价格;鼓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和药品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在推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将会进行更多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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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320
    10:01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商务部发布《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我国7个省市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同时将外资独资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外资独资医院似乎被当做“鲶鱼”,它能否发挥效用,带动我国医疗业的发展?与其他领域相比,医疗市场的开放步履蹒跚。近年来医改所面临的困局,也不得不让顶层设计者们加大开拓医疗市场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吸引外资办医,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实际上,吸引外资办医并不是新鲜的提法,早在1989年,政府就出台相关规定,鼓励外资来中国开办医院、诊所,鼓励外籍医生来华执业行医。外资独资试水中国医疗市场,既是医疗改革的必然,也是市场倒逼的结果。在我国,外资医院的市场存在巨大的上升空间。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参加海外医疗游的患者数量已从2006年的2000万人次增长至2012年的4000万人次。外资医院可以发挥医疗技术的特长,也可以填补中国高端医院的空白。此外,外资医院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它被期待着发挥“鲶鱼”效用,倒逼中国公立医院的改革。然而,这只“鲶鱼”最终是否正如我们期待,发挥效应?我们对外资敞开大门,但是我们是否做好了迎接外资的准备?如果相关的政策仍旧落后,不够完善,这个政策依然是叫好容易叫座难。因为,在一个非完全市场化的医疗体系中,纯市场化主体的进入,势必会与旧有秩序产生摩擦、冲突,从而产生磨合风险,这是必然的。所以,外资独资医院进入,可能存在着三大瓶颈:外籍医师注册、高端设备引进、国际商业保险对接。例如,按《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外籍医师在华只能从事不超过一年期限的临床诊断和治疗业务活动。这个“暂行规定”,显然不是为外资独资医院进入中国而准备的。此外,外资独资医院未能实现从医疗设备到医学人才的“原装进口”,要在本地引进人才进行“贴牌生产”,还牵涉到与国内医疗体制衔接问题。还有,外资独资医院多趋向于高端服务,其服务理念是否被国人接受?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发生医疗纠纷,外资独资医院又如何化解“医闹”风险?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考虑。外资独资医院进入中国是一盘很大的棋,每一步都是挑战,需要认真面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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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318
    09:22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提升我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加强县级医院(含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下同)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医疗服务能力达到要求,能够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二、工作内容(一)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医院管理水平。1.严格依法执业。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医疗法律法规,以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各项规定、规范。2.建立完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医疗、护理、院感、药事等医院管理各项制度,并分解细化到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责任到人。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疗管理核心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有明确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领导组织和主管部门,并充分发挥作用;院科两级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控制、评估和监测,实施医疗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临床科室认真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分级护理、会诊、值班和交接班、疑难病例讨论、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查对、手术安全核查、手术分级管理、危急值报告、病历书写与病历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审核等医疗管理核心制度。医疗技术准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4.加强医疗安全风险管理。树立医疗安全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机制,有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领导组织和主管部门,并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预警制度,定期分析医疗安全风险,及时反馈临床科室;落实患者安全目标,细化到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责任到人。5.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信息化流程再造,健全居民健康卡受理环境,注重信息标准应用和安全防护,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至少达到3级水平。实现县域内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的互联互通,实时更新,实现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业务协同。向下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相连,发挥医疗中心的作用,提高县域内整体医疗水平。(二)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并配备与专科建设目标一致的适宜设备。1.县医院。(1)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开设独立的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病学、神经内科、内分泌科、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科、产科、儿科、小儿外科等二级诊疗科目。(2)加强临床薄弱专科建设。通过引进人才、改善硬件条件、派驻人员支援等措施,加强近三年县域外转诊率排名靠前病种所在的薄弱临床专科建设。(3)加强临床核心专科建设。重点开设完善发挥核心作用的一级和二级诊疗科目,提升外科手术、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服务能力以及医院感染控制水平,推广适宜的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使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县医院得到规范化的诊疗。(4)夯实临床支撑专科基础。加强病理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微生物学,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血清学,分子生物学等专业组)、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CT诊断、磁共振成像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等专业组)和消毒供应中心的能力建设。(5)打造临床优势专科。加强现有实力较强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适当应用高水平的医疗技术,使大多数疑难病能够确诊,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疗。(6)扩大病种覆盖面。诊疗病种范围包括县域内所有常见病、多发病,能够确诊大多数疑难病和重大疾病,普通外科、骨科、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能够开展本专业大多数常规手术,内镜微创治疗病例和全身麻醉比例逐年提高。2.县中医医院。(1)健全临床和医技科室。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急诊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临床和医技科室,在内科基础上逐步开设独立的呼吸内科、脾胃病科、脑病科、心血管内科、肾病科、内分泌科、肿瘤科等临床科室。(2)加强临床薄弱专科建设(同县医院)。(3)打造中医特色专科。加强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脑病科、脾胃病科、妇科、肛肠科、肿瘤科等具有中医特色的专科建设,引进应用中医医疗技术,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4)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重点提升医院外科手术能力、医院感染控制水平、重症医学科能力、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水平和急诊急救水平,推广适宜的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5)夯实临床支撑专科基础(同县医院)。(6)扩大病种覆盖面。诊疗的病种范围包括县域内所有常见病、多发病,能够确诊大多数疑难和重大疾病,能够开展大多数的中医医疗技术,外科、骨伤科、肛肠科能够基本开展本专业的常规手术,微创治疗病例和全身麻醉比例逐年提高。(三)开展优质医疗服务,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开展“三好一满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服务、“平安医院”创建等优质医疗服务工作,力争达到国家的相关工作要求。(四)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升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水平。利用“信息惠民工程”,加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建设,与对口支援的城市三级医院联通,开展远程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重症监护、继续教育等工作,使县域内患者更加便捷地享受优质医疗资源,及时解决县级医院的管理和技术难题,并实现远程医疗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五)发挥对口支援优势,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1.明确对口支援目标。支援医院要全面了解县级医院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基本情况,找出薄弱环节,会同受援医院确定对口支援重点领域,制定细化、量化、可考核、管理与技术并重的对口支援阶段性目标和总目标。2.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对口支援双方医院主要负责人签订对口支援协议,明确实现工作目标的时间表、路线图,并作为对口支援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间签订协议,明确管理支援的目标、措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间对口支援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间签订协议,明确科室内部管理与技术支援的目标、措施,科室主任为科室间对口支援第一责任人。3.加强对口支援目标管理。对口支援双方医院根据对口支援目标,加强对医院、科室、个人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各项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六)落实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任务。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加强医院院长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三、工作步骤(一)第一阶段:提升500家县级医院综合能力(2014-2017年)。在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中,遴选具备一定基础和较高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水平的500家县级医院。1.启动(2014年8-9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推荐第一阶段的县级医院。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确认下发500家医院名单,召开工作启动会议。2.实施(2014年10月-2017年10月)。(1)签订责任书和对口支援协议(2014年10-11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县政府、支援医院、县级医院签订四方责任书,确定年度和3年目标,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力、措施。对口支援双方医院、职能部门、临床科室间签订对口支援协议。(2)组织实施(2014年12月-2017年10月)。1)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负责联系医院,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各地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抽查。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下发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下发县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指导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2)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每年10月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报送年度工作报告。3)支援医院通过“派下去”、“请上来”、“团队带团队”等多种方式,分阶段、有步骤的推进对口支援工作。4)县级医院主动按照本文件要求提升综合能力,努力创造条件落实重点工作内容。3.评估。(1)中期评估(2015年11-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按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要求和工作目标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2015年10月底前,500家县级医院至少完成50%的重点工作内容,医疗服务能力达到50%的目标要求(见附件)。(2)总结评估(2017年11-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按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要求和工作目标,对500家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公布评估结果,推广经验,树立先进典型。2017年10月底前,500家县级医院完成全部重点工作内容,医疗服务能力全面达到要求。(二)第二阶段: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2018-2020年)。到2020年,力争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要求,50%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推荐标准要求。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形成推动县级医院改革与发展的合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是提高我国医疗服务整体能力,引领县级医院发展的重要举措。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结合,积极协调同级财政等相关部门,争取在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予支持,发挥叠加作用,确保取得实效。(二)加强指导,建立完善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的各项政策措施。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按照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文件和本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监督指导,将此项工作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对口支援、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探索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的对口支援方式,并建立长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县级医院的建设投入、绩效管理、考核评估以及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院医务人员在县医院长期工作的政策措施。(三)示范引领,发挥500家县级医院的积极作用。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逐步推广第一阶段500家县级医院的好经验、好做法,使500家县级医院发挥引领我国县级医院发展的先进典型作用,全面带动和提升我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四)宣传先导,营造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的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深入挖掘、着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公众和相关方面对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重要性的认识和支持力度。   相关新闻阅读,下文来源健康报  8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要求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2018年~2020年,力争使我国90%的县级医院、县级中医医院达到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要求。   截至2013年,我国有县级医院1.16万家,占医院总数的47%;诊疗人次达9.24亿,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34%;入院人数为0.65亿,占医院总入院人数的46%。据2013年新农合数据显示,县域患者外转率超过20%,距实现县域内就诊率90%左右的目标仍有差距。这表明县级医院能力与其承担的医疗服务、功能定位仍不匹配。   方案提出,2014年~2017年,在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中,遴选具备一定基础和较高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水平的500家县级医院,提升其综合能力。医院运行指标中,县级医院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应不高于8天,收治病种数量高于2000种,开展手术及操作种类多于400种,入出院诊断符合率高于95%,术前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不低于98%,住院患者微创手术比例不低于20%;县级中医医院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应少于12天,入出院诊断符合率高于95%,开展中医医疗技术种类数量高于60种,中药饮片处方比应不低于30%。   方案强调,县级医院要从临床的薄弱专科、核心专科、支撑专科、优势专科等方面加强建设,健全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等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开设独立的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骨科、神经外科、妇科、产科、儿科等二级诊疗科目,提升外科手术、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服务能力以及医院感染控制水平,使县级医院诊疗病种覆盖面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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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316
    09:06
      8月2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京召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司长秦怀金表示,此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7部委去年年底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工作会议要求,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此项工作,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深化医改提供可靠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副司长王辰代表科教司作具体工作部署。王辰强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重在规范,结果体现同质。各地要严格按照新近出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中央财政将提供3万元/人年的经费,用于对参培住院医师和基地教学实践活动的补助,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省级财政加大投入和支持。培训基地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基地医院要将住培工作作为规范医院医疗行为的主线操作。   会议提出,当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点工作包括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加强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做好培训招收以及相关组织管理建设等,培训名额向全科以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倾斜,发达地区省、市要拿出10%的培训名额支援欠发达地区,并协助欠发达地区做好师资培训。   会上,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分别从行政管理、基地医院管理方面介绍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做法与经验。中国医师协会负责人介绍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等有关情况。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北京市基地医院主要负责人等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和基地医院相关负责人等在分会场同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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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对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质、规范化培训年限、培训内容、培训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对住院医师规培基地的认定相当严格。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详细内容。1、规培基地认定“严”字当头,应具备三项基本条件由于以往对规陪基地入选的门槛设置过低、认定简单粗放等问题,难以从根本上保证培训效果,造成有些地方“有培训,欠规范,难同质”的状况,导致许多希望通过规培提高临床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的规陪医师感到迷茫和困惑。因此,此次对住院医师规培基地的认定相当严格。管理办法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应当具备3项基本条件:为三级甲等医院,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要求,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达不到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或培训质量难以保证的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将被取消基地资格,并视情况削减所在省(区、市)培训基地分配名额。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同日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工作。首批培训基地名额共设450个,设在三级甲等医院,基地年度培训招收规模应不低于100人。其中,东部地区名额较多,广东40个、江苏32个、浙江28个、上海24个;四川、北京、辽宁、山东4地名额也均超过20个;西部地区除四川省(32个)外,其他省份名额相对较少。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于今年9月上旬公布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录。此外,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齐学进表示,培训基地的认定不搞“终身制”,将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促使培训基地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医师协会承担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的多项规培工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存在问题的将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核减下一年度招收名额,直至取消基地资格。2、培训名额分配向紧缺专业倾斜管理办法明确,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培训名额分配方面向全科以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以及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发达地区的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每年应当面向欠发达地区招收一定数量的培训对象,重点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及其地市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在起步阶段,年招收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发达地区培训招收数的10%。管理办法明确,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住院医师培训招收、培训实施、监测评估、培训考核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培训基地应当落实培训对象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有关人事薪酬待遇。培训基地要将带教情况作为医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带教医师给予补贴。3、以培养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目标是培养住院医师具备四大能力,即职业道德、专业能力、人际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教学与科研能力。《标准》规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培养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规范诊疗能力,适当兼顾临床教学和科研素养。在培训第一年能够达到医师资格考试对临床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要求;熟练并规范书写临床病历,在轮转每个必选科室时至少手写完成2份系统病历。34个专业的科室轮转时间分配、应掌握的内容及程度、病例病种数量等也有明确规定,强调处理好“宽基础”与“精专业”的关系。如,内科专业住院医师必须在心血管内科轮转4个月,其间管理住院病人数应不少于50例,其中全程管理不少于25例。据了解,本次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增设并修订了部分专业,删除了原有内容中过高、过难等不合理的要求,力求使基地标准更具可操作性,使培训内容更适于岗位胜任力培养的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可罗雀,大医院却人满为患,这是当前急需改变的现实状况。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老百姓对基层医院,尤其是基层医院的医生水平缺乏信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历练,培训出来的医生在正式上岗时是否能拥有同样的水准?基层医院人才匮乏的状况是否会因此改善?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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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我国县级医院服务覆盖人口9亿多,占全国居民总数70%以上,但其承担的医疗服务与其功能定位仍不匹配。据《2014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提要》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我国有县级医院1.16万个,占医院总数的47%;诊疗人次9.24亿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34%;入院人数0.65亿人,占医院总入院人数的46%。据2013年新农合数据显示,县域患者外转率超过20%,距实现县域内就诊率90%左右的目标仍有差距。为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三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对口支援等方式,加强县级医院(含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医疗服务能力达到要求(分别对县医院、县中医院提要求),能够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二)重点工作内容。   1.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依法执业,建立完善医院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落实医疗管理核心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2.从临床的薄弱专科、核心专科、支撑专科、优势专科等方面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并配备适宜设备,使县级医院病种覆盖面更广。   3.开展三好一满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平安医院建设等优质医疗服务,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4.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利用“信息惠民工程”,加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建设,与对口支援的城市三级医院联通,使县域内患者更加便捷地享受优质医疗资源。   5.发挥对口支援优势,明确对口支援目标,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加强目标管理和考核,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   6.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任务,建立起运行新机制,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能力建设。   (三)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提升500家县级医院综合能力(2014-2017年)。在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中,遴选具备一定基础和较高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水平的500家县级医院。分为启动、实施、评估三个环节,试点医院2015年10月底前至少完成50%的目标。2017年10月底前全面达到要求。   2.第二阶段: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2018-2020年)。到2020年,力争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要求,50%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推荐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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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试点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商务部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以进一步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二、关于试点范围   试点工作确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和海南7省(市)进行。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设立外资独资医院。   三、关于设置要求   一是对申请设立外资独资医院的境外投资者的要求。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等。   二是拟申请设立的外资独资医院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是外资独资医院的设置审批。外资独资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相关的审批工作。   四是外资独资医院的设立和变更。按照有关法规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还应符合试点省(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四、关于组织实施   试点省(市)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逐步开放、风险可控的原则,制订本省(市)设立外资独资医院的试点实施方案,抄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商务部。试点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对外资独资医院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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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媒体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提出,将会在近日陆续安排中央拨款投资145亿元,以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资35亿元支持113个儿童医院项目建设;23亿元支持重大疾病预防设施建设;以及16亿元支持全国99个全科医生规范化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建设。从这个政策可以看出,国家将大力发展基础卫生服务、儿童医疗、重大疾病预防及全科医生培养。这也正是中国医疗行业目前所欠缺的部分,也是未来中国医疗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儿童基础医疗保障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很多儿童疾病医保覆盖力度不足,自费部分比例高,很多药品不涵盖在医保中。同时,中国流动儿童比例高,一旦发生健康危机,儿童的医疗费用很可能是一个家庭的财务灾难。所以说,政府加强对儿童医保的覆盖力度是未来的一个趋势。儿童保障急需覆盖的疾病事实上是儿科的某些重大疾病,以及一些曾经被忽视但发病率逐年增加的疾病,比如儿童矮小症和自闭症。这种疾病的治疗率普遍较低,认知度低,但发病率却逐年上升,非常有必要把治疗纳入到儿童保障范围中。第二个基础医疗投资的方面则是大病的保障和预防。未来的医疗保障会越来越向大病倾斜,保证那些最需要医疗保障和资源的人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医疗保障。这对于提高整个国家居民的心理安定感都是有帮助的。而要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最好的方法是在大病预防上加大投入。这还有助于降低政府对疾病的长期经济投入,以及民众对医疗的花费。大病预防的教育需要政府去推动,配合媒体宣传以及医疗机构的指导。目前的大病预防缺乏项目规划,零星散步的活动很多,但没有规范性标准,这导致大部分普通人缺乏可以信赖的信息源,比如到底怎么做体检,什么程度的体检是有效的。其实,儿童保障和大病预防有一个共同的趋势,那就是引入商保作为补充保障。因为中国的医疗体系是构架在国家提供的公共医疗保障基础上的,公立医疗服务存在着等待时间长,服务质量不好的问题。同时,国家医疗保障也不能完全覆盖所有的医疗支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障应运而生。商业保险可以覆盖国家基础医疗保障里不涵盖的服务,比如私立医院、更好的病房、进口药、一些大病的治疗等。这种互补一方面可以为用户在一些大病上提供额外的保障,另一方面可以给用户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的选择性。最后一个投资方面是全科医生的建设。中国医疗资源的高度集中最好的医疗资源被过度占用,不能服务于最需要的人群。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基层医疗的建设必不可缺。而基础医疗的根本就是全科医生转诊的机制。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居民最好的医疗状态属于:去最好的医院需要初级医疗机构的转诊,如果没有转诊,国家医疗体系对服务的报销比例会比转诊的病例低很多。对于中国的基础医疗而言,全科医生的建设不仅仅是人才培养的问题,更关键的是如何帮助民众建立对初级医疗的信任。目前阶段民众对初级医疗医务人员不信任是有原因的,因为相关的医生相比大医院里的医生缺乏经验,而且很多年轻医生不愿意去基层工作,认为对长远的发展不利。但事实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医生和居民认识到基础医疗的重要性。因为基层医生,尤其是绑定家庭的基层医生可以花更多的时间在患者身上,这是很多民众所需要的。可以说,政府对这几方面的加大力度的投入,预示着政府对中国的医疗行业改革的决心和方向。医改已经施行多年,但是要想把一些根深蒂固的恶习剔除还尚需时日。但是无论如何,政府的态度、决心以及作为至少让我们可以看到未来医改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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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33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3个文件,分别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呼之欲出。根据要求,到2015年,各省应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应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即各省全面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基本涵盖各学科领域。医生标准化是革命“厨师做菜可以各有风味,但医生看病必须有统一标准,这就需要培养标准化的医生。”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司副司长王辰说,过去同一所大学毕业生分到不同的医院,医院各有高低而又各自为政,培养的医生也良莠不齐,缺乏标准化。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之道,对于提高我国医师队伍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王辰认为,完整的现代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应包括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终身继续医学教育3个部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培训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且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包含以下3类人员: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周期一般为3年,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中国工程院院士巴德年认为,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我国医学教育制度的一场革命。它意味着,今后政府不仅要为社会提供合格的医学生,还要提供经过标准化培训的合格医生。医生“军校”宁缺毋滥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司教育处处长陈昕煜指出,培训基地是培养优质医生的“摇篮”,必须坚持高标准,宁缺毋滥。今年国家确定的首批培训基地为450家,可承担5万多名医学本科毕业生的培训。要成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必须是三级甲等医院,此外还要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的要求,并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基地认定标准,还将基地分为培训基地(医院)和专业基地(科室),并对基地的师资队伍、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提出了总体要求。陈昕煜指出,培训基地集中在少数高水平的三级甲等医院,可以促进标准化。培训基地之间可以建立协同协作机制,共同承担培训任务。具有优势资源的非三甲医院,可根据培训专业的需要,采取区域内协同协作方式,在高水平医院的带领下,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形成教学优势资源的互补。北大医院副院长李海潮认为,对于大型公立医院来说,医疗是核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教学、科研是负担,因为医教研三位一体,相互促进,不能割裂。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提升医院整体水平的重要契机。给医生再来一回“高考”根据规定,申请培训人员可选择培训基地及其专业基地,填报培训志愿,并提交申请材料。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填报培训志愿,应当取得委派单位同意。培训基地对申请培训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组织招收考核,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过程考核合格与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动态综合评价。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国家建立理论考核题库,制订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提供考核指导;各省从国家建立的理论考核题库抽取年度理论考核试题组织理论考核,安排实施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通过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获得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王辰指出,为保证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政府对按规划设置的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给予必要补助,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支持。在激励方面,一方面完善学位政策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衔接,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住院医师符合学位要求者,授硕士专业学位;另一方面加强导向性政策,例如在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省(区、市),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相关岗位招聘或申请个体行医的优惠条件或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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