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园地-医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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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51
         全国政协委员李秀华建议:截至2013年底,我国注册护士达到278.3万,护士队伍不断壮大且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华护理学会对61424名护士调查结果显示,92%希望通过国家完善相关护理法律法规,提高法律保障力度来进一步保障护士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建议将《护士法》制定工作列入“十三五”立法规划中。为了呼吁《护士法》出台,李秀华8:30就来到北京会议中心医卫45、46组,和其他政协委员沟通,希望联名提案,提高有关部门对《护士法》的重视。建议制定《护士法》提案,得到了王国强、黄洁夫、方来英等委员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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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44
      据新华社电 “健康是群众的基本需求,我们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打造健康中国”——报告提出,要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包括公立医院改革在内,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医改主要集中在三个“关键点”上。  公立医院改革扩大试点  2014年,我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扩大到1363个,2400多个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城市公立医院也取得进展,国家和省级试点城市达到63个。但是,由于绩效考核、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到位、医院逐利机制尚未破除等原因,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检查等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对此,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费用,努力减轻群众负担。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发展社会办医。开展省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  “今年是医改的攻坚之年,主要是针对公立医院。”来自江苏淮安的全国政协委员李玉峰为政府工作报告“点赞”说,“能在全国,尤其是在大中城市能尽快启动大型医院改革,并且鼓励社会办医,将形成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互相并存、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所有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完善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行业监管。  医保补助提高到380元  打造健康中国,离不开覆盖全民“医保网”和近便快捷的“就医路”。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实现居民医疗费用省内直接结算,稳步推行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发展社会办医。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增量全部用于支付村医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便几亿农民就地就近看病就医。  农民看病就医将更方便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增量全部用于支付村医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这将极大地推动实现几亿农民就近看病就医的梦想。”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宁夏区委会主委戴秀英说,在经费得到保障的基础上,将有助于建立村医分类管理制度、加快实现村医职业化,也能解决全科医生留在基层的问题。  “村医是数亿农村居民身边的健康卫士。增加经费支付村医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关系到我国农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及质量。”戴秀英认为,医改的这个努力方向将给中国亿万农民带来最实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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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8
      昌平、通州等八远郊区县试点 面向3年制专科生  今后,想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大专生,必须先到大医院接受两年脱产培训,在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科室轮岗,提升诊疗水平。同时,本市还将为农村山区半山区免费定向培养医学大专生。  据了解,北京市启动的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其内容是要求新入职的医学大专应届毕业生,均要到认定的助理全科医师或全科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参加为期2年的规范化培训,目前共有昌平、通州、大兴、房山、平谷、怀柔、密云和延庆等八个郊区县进入试点。培训基地包括通州区潞河医院、海淀医院、房山区第一人民医院等11家医院。  现在,很多市民得了小病,不愿在社区看,大多是因为不信任社区医生的诊疗水平。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昨天告诉北京晨报记者,之所以要开展这样的全科医师试点培训,主要是为了提高基层临床医疗水平,以提高基层“健康守门人”临床基本技能水平。将来北京市要构建“小病在社区、大病不出区县”的医疗卫生体系新格局。这种培训就为新格局提供人才支撑。  据介绍,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对象为已在或将在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3年制专科应届毕业生。两年培训期间,重点突出培养助理全科医师的全科医学理念、全科医学基本理论、全科医疗基本临床技能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参培人员按照规定完成培训并通过考试考核后,可获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成人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首批进入试点的122名助理全科医师是北京市第一批为农村山区半山区免费定向培养的医学大专生。今年春节前夕,他们中的97人顺利完成了2年的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内容并通过了国家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了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回到农村地区为当地居民提供全科医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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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4
    图为2012年12月,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组到北医三院现场巡查(来源于该院官网)  2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引起了大家极大地关注。说起来,这得归功于“巡查”两个字,伴随着反贪风暴的中央巡视组频频亮相,让这个词深入人心。  不过,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很早就开始了。2006年~2010年,原卫生部共完成了对12家部属部管医院的巡查。各省也陆续组成巡查组,对辖区内大型公立医院进行巡视。  但凡巡视或是检查,有几个问题很关键,一个是谁来查,一个是怎么查,一个是查了之后怎么办。尽管新一轮巡查还没开始,但是经过8年多的运转,大型医院巡查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的机制,相信也不会有太大地变动。让我们看一看,此前巡查组是如何工作的。  谁来巡查?  大型医院巡查的牵头部门一直是从事医疗机构监管的医政医管局(机构改革前,要么是医政司,要么是医管司),今年也不例外。  尽管从2015年医院巡查的内容来看,“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成了四项重点中的前两项,这确实体现了本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对于反腐和行风建设的重视。但是,既然有这么多反腐的内容,为什么没有让纪委或者纠风办牵头负责呢?  因为,谁来查是由巡查性质决定的。大型医院巡查起源于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对象是具有直接领导或管理关系的下属单位。其实质,是政府作为公立医院的所有者行使的内部监管行为,是对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医疗业务安全、经济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一项综合监督管理制度。显然,医管部门更适合协调相关工作。  当然,巡查组的成员不只是医管部门一家的事情。此轮大型医院巡查,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委属(管)医院的巡查;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三级医院(含三级综合医院与三级专科医院)的巡查。  相应的,也会成立有不同部门组成的巡查组。这个巡查组的组成程序也是有讲究的:  首先,会根据工作需要,选聘卫生行政、纪检监察、医院管理、财务管理、医学、法学等专家,组成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度设计、规范标准制定、分析评价等工作。  然后组建巡查员库,巡查员的来源可为卫生行政部门、医院、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有关行业学(协)会。所从事的领域应包括卫生行政管理、卫生法学、医院行政管理、医院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医院临床业务管理、后勤设备及采购管理等。  最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年度巡查任务,组建巡查工作组。按照2009年工作方案的要求,每支巡查组至少9人,包括医疗管理、经济管理、人事及纪检监察等3个专业小组,每个专业小组至少3人。巡查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国家级的巡查工作组,通常是由司局级官员带队,异地抽调专家组成。比如2012年12月对北京协和医院的巡查,专家组就是由驻卫生部监察局副局长带队、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副院长为副组长负责具体业务。  而在2011年对湘雅医院的巡查,则是由天津市纪委驻天津市卫生局纪检组原组长任组长、卫生部北京医院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复旦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评价处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怎么巡查?  巡查组的工作方式,估计会让许多好奇的人失望了,因为和平常工作并没有太多不同,主要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公开征求意见、财务和统计资料分析等方法,并结合医疗信息统计分析结果开展现场巡查。  按照中央巡视的规定,巡视工作应当依靠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开展。被巡视地区应当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巡视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巡视组的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2012年12月,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组到北医三院巡查  大医院巡查也照此办理。被巡查的医院必须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这是巡查线索的重要渠道之一,特别是涉及卫生计生行业纪律的执行情况,包括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药品回扣、耗时耗财(应为高值耗材)回扣、医生红包问题,及医院采购中的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等。毕竟,群众的眼睛是最雪亮的。国家卫计委也表示,在巡查工作中,将会通过设立举报箱、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让患者参与到巡查行动中来,反映患者诉求。  查了之后怎么办?  巡查组不是钦差,当场断案只存在于民间传说。按照中央统一规定,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一般而言,对大医院现场巡查工作结束后,各巡查工作组会撰写巡查报告,由医政医管局汇总整理形成年度巡查报告。巡查报告将向接受巡查医院反馈,医院应当按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反馈后30日内报送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  这个结果,也要分不同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属于医院自身管理问题,责成医院进行整改;属于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按照职责权限,反馈给有关部门,推动问题研究解决。对领导班子德才达不到要求、管理混乱或有重大失职行为的,通过适当途径反馈给相关部门,作为领导班子考核、任用、评优的依据。对于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线索,应根据情况,分别向纪检监察、审计、司法或其他有关部门移送。  至于巡查结果有多重要,主要看各级行政部门自行规定,比如将巡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评价依据并上报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院校、企业。巡查评分记入等级医院评审总分,占30%;发现一票否决事项或医院不配合、不整改的,给予黄牌警告、暂缓校验、暂缓执行评审等级、撤销评审等级等处理。  查什么?  2015年《工作方案》有四项:  (一) 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6条)  (二) 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等7条)  (三) 医院管理。(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等17条)  (四) 经济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等10条)  来源:健康报 莫默  背景国家卫计委将展开2015年医院反腐大行动  央广网北京2月7日消息(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卫计委近日下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的通知》,以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院管理和经济管理为重点,将在2015-2017年巡查41家医院。  国家卫计委的此轮巡查工作被解读为对各大医院的一次反腐风暴,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刘勇处长说其实这并不是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第一次巡查行动,而是例行工作内容。  刘勇:这个是例行工作,这个不是说15到17年才有的,我们曾经在2009年到2013年,这几年已经巡视过一轮了。这44所委属委管医院,就是每个省它还有自己辖区内管辖的一些医院,这是等于是第二轮。  刘勇介绍说,此次巡查是以医院自查、现场巡查、反馈与整改为主要巡查方式。  刘勇:我们是巡查的重点,第一个就是反腐倡廉建设。第二个方面就是落实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九不准,第三个是医院管理,第四部分是经济管理,医院的反腐倡廉建设,我们主要是从六个方面去巡查,第一个就是这些医院里面城防体系建设的情况,第二个就是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这个2013到2017年工作规划的一个情况。第三个是医院内部这个推行院务的情况,还有科学民主决策的情况以及医院里重大的一些问题,这个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规范全民运行的一些情况。第四个是我们卫生计生行业的纪律执行情况,包括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的情况。第五个是医院计生党组织建设的一个定期考核。然后最后一个加强医院的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  刘勇介绍说,此次巡查除了反腐倡廉的内容,还包括经济管理、医院管理、行风建设9不准等方面,但反腐部分确实是公众最为关注的内容。  刘勇:医院内部这个推行院务公开的情况,还有科学民主决策的情况以及医院里重大的一些问题这个落实的三重一大制度的规范权力运行的一些情况。我们卫生计生行业的纪律的执行情况,包括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的情况。一些药品的回扣问题,一些耗时耗财的一些回扣问题,还有医院采购当中的一些违法违纪的行为,跟医生有关的你比如说我们这个巡查当中就是要关于落实卫生计生行业的行风建设的九不准,比如说红包方面、回扣方面,有一些违反国家规定的一些行为,另外对于这些医疗管理这一块,比如说医生有没有按照医疗规程去给病人合理诊断、合理诊疗、合理用药,防止过度诊断、过度治疗的问题,这方面的一些内容也是有的,都在巡查工作内容当中。  此轮巡查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委管医院的巡查,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则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三级医院的巡查,刘勇说,按照巡查的方案要求,每所医院巡查的天数原则上不少于五天,2017年年底之前完成本轮巡查工作。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二月底之前要将上一年度的巡查工作报告报送到卫生计生委的医政医管局和驻委的监察局。  刘勇:我们这次巡查持续的时间是15、16、17三个年度,我们想把每一个医院的巡查工作做得更加扎实一点。今年我们选取了大概是12所医院,明年大概有15所,后年是14所,这么一个进度,每年大概十几所医院。省里面的层面来讲,他会根据本辖区内医院的总体的一个情况进行合理的一个规划安排,三年之内把本辖区内的这个医院巡查完毕。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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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153
    14:52
      2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司长秦怀金在发布会上表示,如果想当医生,将来必须进入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渠道。秦怀金说,“你在国内或者国外是临床医学本科,之后念了科学学位,拿了PHD,你的科学研究能力可能会强,但如果你想回来做医生,也可以,还是要跟其他学生一样,要回到三年正规的培训。”  秦怀金表示,从国际上来看,科学学位、专业学位两种学位主要是培养不同类型人才的两种模式。我们国家比较早的时候在医学,尤其是临床医学,也不分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就是医学学位。那个时候培养临床医生三年,大学本科毕业之后,基本上他的主要精力是放在科学研究上,在实验室,也参加一些临床的轮转,但毕业之后临床能力不能满足临床需求,这就出现了我国医学学位制度的改革,要设置专业学位。  秦怀金指出,专业学位主要是培养能力为主,具有独立从事或者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像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主要培养临床能力为主,在他的安排里主要是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办法,在临床上进行严格的轮转,提升临床能力,包括临床思维和医德教育。三年之后,具备了能独立处理一般性疾病的能力。  秦怀金说,现在在临床里也有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如果你想当医生,将来必须进入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渠道,国家去年加强了医教协同,推动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建立符合老百姓需要的、具有行业特点的医生培养制度,这个重大突破就是突破在这里,将来要想当医生必须要经过这个阶段。这就是为什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社会反映这么好的原因,是医改整个人才队伍的基础工程,这套制度确实是能够给老百姓培养防控疾病、解决问题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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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7
      关于如何实现异地就医结算的问题,2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在国新办例行吹风会上说,将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统一省外就医的补偿政策。  马晓伟说,实现异地就医结算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仅仅是新农合,城市职工医保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经济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不平衡、各地医保的筹资水平也有很大差异的情况下,完全解决跨省、跨地区进行预结算,这有一个过程。  马晓伟说,下一步将推进新农合信息化的建设。目前各省信息化平台都已经建起来了,国家信息的平台已经同九个省的大型医疗机构建立了互联互通,这样为我们推动下一步异地就医结算建立了一个技术上的平台。其次,加快推动新农合的异地结报工作。目前,全国超过88%统筹地区实现了新农合经办机构同省内的医疗机构异地结报。换句话说,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在省域范围内的异地结报工作基本已经覆盖了。  同时,还有部分地区正在积极探索参合农民跨省就医资金结报,应该说这是个难度比较大的事情。比如说,江苏、山东、河南、安徽58个县新农合经办机构就同徐州12家医疗结构签订了服务协议,这些省的农民到这些医疗机构跨省就医,能够现场刷卡结报。安徽、四川这两个省,在本省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北京、上海等地设立了定点医院,这些省的农民工去定点医院可以进行异地报销。但是无论是农民工的异地报销,还是城市职工离退休人员、转职人员的报销问题都任重而道远。  最后,妥善解决流动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问题。近期,我委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将选择一部分统筹地区和医院进行试点。包括,建立信息网络平台,能够使不同地区的信息跨省收集和双向推送。完善跨省就医费用信息的采集和交换机制,鼓励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进行核查,提高工作效率和专业化水平。统一省外就医的补偿政策。省外就医怎么补,这是个问题,规范跨省就医的经办流程和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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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9
    医会科评函[201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有关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学会,各有关单位:  中华医学科技奖是全国医药卫生行业科学技术奖。中华医学会可以直接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为做好2015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2015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实行限额择优推荐,请按照《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附件1)和《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严格掌握标准,并按照所分配数额(附件3),做好推荐与申报工作。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实施两年以上,即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00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项目,如再次推荐须隔一年。  二、推荐、申报渠道  (一)单位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学会,部分高等学校,京内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武警部队系统在京所属医疗、科研、预防机构等单位可作为推荐单位推荐项目,直接报送我会。  (二)科学家推荐: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含3人)可共同推荐1项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项目。每名院士须独立写出对所推荐项目科学技术水平的评价意见。科学家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我会。  三、推荐、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登录中华医学会网站www.cma.org.cn进行推荐书填写、申报工作。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0时,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24时。推荐单位名额、用户名和密码详见附件3。科学家推荐的项目,请与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联系。  四、书面推荐材料要求  1. 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附件4-2),按照要求填写《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书》(附件4-1)或《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书(国际科学技术合作)》(附件5)并提供附件材料。  推荐书表格由系统生成,待系统中项目状态显示为“形式审查合格”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复印,推荐书表格及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要求一式4份。为便于评审及归档,装订《推荐书》等材料时,采用胶装,不加封面,不用塑料环等。《推荐书》至少1份为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2.《项目摘要》(附件6):须按体例格式填写中英文《项目摘要》。英文项目摘要应是中文项目摘要的英译文。  要求中文一式5份,英文一式2份,不得装订,双面打印或复印,装入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日期。  3.推荐医学科普项目,须提交4套医学科普作品。  4.完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如有回避要求的,请提交《2015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一式1份(附件7)。  5.《2015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8)由系统生成,推荐单位打印一式2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申报截止日期: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5年4月20日24时前在申报系统中上传项目推荐书,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各单位在系统中上传推荐书后请勿下载打印,科技评审部将在系统中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待系统中项目状态显示为“形式审查合格”后,再下载打印纸版推荐书,纸质版推荐材料必须与电子版完全一致,并于4月30日前将书面推荐项目汇总表、书面推荐材料寄送至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以邮戳为准)。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人: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215室、216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100710)联系人:宋盟、徐曼、吕亚雯联系电话:010-85158436、85158556传真号码:010-85158433中华医学会网址:www.cma.org.cn电子信箱:songm@cma.org.cn相关附件:1_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doc2_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doc4-1_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书(单位推荐).docx4-2_推荐书填写说明.doc4-3_应用证明.doc4-4_学科代码09版.doc4-5_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名录.doc4-6_项目详细内容.docx5_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书(国际科学技术合作).doc6-1_中文摘要.doc6-2_英文摘要.doc7_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doc8_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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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酝酿一年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终于有了详尽规定。日前,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味着医师多点执业门槛降低,未来更多医师将从公立医院中获得“解放”。  无需单位书面同意  多点执业,意味着医生将从公立医院中获得解放。医生申请多点执业,是否要取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同意,此前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意见》明确表示,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获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同意,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当征得其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书面’同意”的内容。尽管只是少了“书面”二字,但是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表示,对医生的限制则明显不同。“书面同意,说明必须白纸黑字,加盖公章,而仅要求同意,灵活性就大了很多”。  同时,《意见》还明确提出,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并完善内部管理,不能因医师多点执业而影响其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在医疗风险防范等方面,《意见》指出,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  主治医师多点执业首放开  《意见》指出,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于有效注册期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著名医院管理专家王健康表示,与前几次国家出台的政策相比,此次《意见》一大亮点是:原来规定只有副高和正高职称的专家才能参加的多点执业,现在放宽到主治及以上职称医生都可以(主治医师是中级技术职务)。“国家规定,要晋升主治医师,如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需在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如取得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需从事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3年。经过3~7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医疗实践,主治医师完全可以胜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处理。”  多点执业执行仍存困难  不过政策虽在逐步放宽,但医生要真正实现多点执业还是存在诸多困难。一位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告诉记者,现在每天都在超负荷工作,时间和精力有限,而且自己作为医院的学科带头人,医院不愿意轻易放人。  王健康也表示,多点执业虽然无需单位书面同意,但要求“同意”,给医师灵活性的同时,也给院方很大的弹性。如果院方要设“卡”,医师想多点执业也很难。“我认为实施多点执业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将医生变得和律师一样,成为自由职业者,但这始终离不开政策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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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卫医发〔2014〕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保监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制定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相关部门报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国保监会  2014年11月5日  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推进医师合理流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环境。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坚持放管结合,制定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政策,明确相关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医师多点执业有序规范开展,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医师执业和管理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三)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医师多点执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医师岗位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连续性。  二、医师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和注册管理  (一)医师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于有效注册期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医师参加慈善或公益性巡回医疗、义诊、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属于本意见规定的医师多点执业。医师外出会诊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二)医师多点执业的注册管理。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注册管理,相应简化注册程序,同时探索实行备案管理的可行性。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探索实行区域注册,以促进区域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具体办法由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师在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时,不需办理多点执业相关手续。其中在公立医院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除前述情形外一般不能从事其他形式的多点执业。  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外的其他医疗机构执业,执业类别应当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一致,执业范围涉及的专业应当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二级诊疗科目相同。经全科医师培训合格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的,在执业类别不变情况下,可增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医师变更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以及变更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变更后原多点执业注册同时失效。  三、医师多点执业的人事(劳动)管理和医疗责任  (一)医师多点执业的人事(劳动)关系。医师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人事(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与拟多点执业的其他医疗机构分别签订劳务协议,鼓励通过补充保险或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师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  (二)医师多点执业的劳务协议。医师与执业的医疗机构在协议中应当约定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医疗责任、薪酬、相关保险等。多点执业医师的薪酬,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等因素,由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医师协商确定。其中,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未达到全职医师要求的,不能领取全职薪酬。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获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同意,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医师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知情报备手续即可开展多点执业试点。  (三)医师多点执业医疗责任承担。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应当由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的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其他非当事医疗机构均不承担相关的医疗损害或纠纷处理责任。医疗机构和医师应当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时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及解决方法。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  (四)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并完善内部管理。医疗机构同意医师多点执业后,应当及时根据实际合理规定医师岗位职责,完善考核、奖励、处分、竞聘上岗等的具体管理办法,不因医师多点执业而影响其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根据合同或协议合理安排在各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执业时间,保证履行合同和协议,确保各执业地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在特殊情况下,如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等,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服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工作安排。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对多点执业医师进行考核。多点执业医师不得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各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及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形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为公立医院的医师,在其他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情形的,由当事医疗机构通报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由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进行处分。多点执业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违反医疗机构内部规定情形的,由当事医疗机构依据本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和合同或协议进行处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及时完善政策措施,坚决破除阻碍医疗卫生人才合理流动的束缚和障碍,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抓紧制订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加强监管,抓好落实。  (二)推进试点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对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涉及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工作尽快研究制订试点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国家选择若干重点联系省份,加强跟踪指导。各省(区、市)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省级联系试点城市。  (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衔接。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改革创新,探索简化注册审批手续,促进人才流动。鼓励支持大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坚持强化基层,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的,要明确政策给予支持和鼓励。健全医师多点执业的执业风险保险制度。完善多点执业医师职称晋升办法。建立健全医师多点执业监管制度。提高医师执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实行医师多点执业信息公开。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医师执业管理的政策法规。  (四)创造良好环境。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宣传医师多点执业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争取广大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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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2014年,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区内就医直接结算,规范和建立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5年,基本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6年,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意见》指出,目前,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与群众期盼还存在差距,异地就医结算手续依然比较复杂,异地医疗服务监管尚不到位。为此,要着眼城乡统筹,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住院费用为重点,分层次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根据分级诊疗的要求,做好异地转诊病人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医疗服务监控机制,在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的同时,严防欺诈骗保行为。  《意见》要求,以全面实现市域范围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为目标,推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各省要建立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支持省内统筹地区之间就医人员信息、医疗服务数据以及费用结算数据等信息的交换。统筹考虑各类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求,逐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探索将其他长期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意见》要求,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居住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标准,不按照转外就医支付比例执行。经本人申请,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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