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而县级公立医院以药品零差率为切入点的综合改革试点也在扩大及深入。要让公立医院改革能够稳步、有序、有效地推进,对下一步的改革做出制度性、政策性的顶层框架设计,就显得尤为迫切。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供有关方面参考。 优化资源配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迅速增长,而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及分布不均衡,尤其是优质医疗资源不足的矛盾显得更加突出。因此,优化公共医疗资源的配置就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任务之一。 优化医疗资源的关键在于有序扩大优质医疗资源和有效下沉医疗资源,以平衡区域配置,完善能级设置和改善资源结构,加强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建议如下: 1.大城市公立医院:调整结构,下沉资源 大城市(特别在省会城市)主城区医疗资源相对集中,表现为医院等级高(基本是三级医院)、技术水平高、病人信任度高,因此难以避免“人满为患”。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些医院占地面积均较为狭小,加之门急诊病人流量大、床位多、服务流程复杂,医院总体环境与病人的要求有差距,与医疗服务流程管理脱节,与现代医院发展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适应。 大城市公立医院的改革和建设一是要加大医院总体环境和医疗服务流程的改造力度,完善医院内部布局和结构调整,使之符合医疗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同时严格控制该类医院在主城区内的规模扩张,可以在其周边县(市)和新区建立分院的形式,合理调整主城区医院的床位规模,实现其部分医疗资源的下沉和外延;二是要加大城市医院对基层医院的支援力度,鼓励城市医院与基层医院建立管理、人才、技术和信息链,通过与经济利益适当挂钩、全面托管或重点托管等方式,加强与县(市、区)级医院联系,有条件的可试点集团化管理,以达到主城区高等级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县(市、区)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快速提升。 2.地区级公立医院:提升区域服务能力 在国家提出建立区域医疗中心的整体布局下,要高度重视地区级医疗中心建设,着力提升该类医院在区域中的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其综合功能及部分专业的引领辐射作用。目前,地区级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较大的规模,但是群众对这类医院的信任度还不是很高,群众认为其无论在技术水平或服务能力上,都和省级医院存在较大的差距。对此,可考虑将部分地区级公立医院纳入省级公立医院的专业与人才培育范畴,作为“以市为主、省级支持”的省市共建医院。对省市共建医院主要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特别的支持,使其享受省级医院同等待遇,省、市财政应安排相应经费支持其人才、学科建设。 3.区域专病中心:实现疾病治疗同质化 结合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按照统筹规划、公平竞争、整体效益和便利可及的原则,在省域范围内分若干个医疗区域并依托区域内二级以上医院,设置符合当地疾病谱、覆盖一定病种数量的专病中心。通过对专病中心的建设培育,在提高技术水平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和不同医院间对同类疾病治疗的同质化。 省级财政应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区域专病中心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提高技术水平等。区域专病中心所在地的地方财政应安排配套经费,共同促进区域专病中心的发展。要制定区域专病中心建设规划方案,开展对区域专病中心的评定,综合评估其医疗服务能力、技术水平、技术辐射及其带动能力、人才培养情况和群众满意度等,加强对区域专病中心建设的监督指导。 改革管理体制 “管办分开”是公立医院“四个分开”改革的内容之一。“管办分开”的目的是将公共决策、依法监管职能与举办、运营职能适度分开,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制度以及程序、规范标准,并监督举办机构的工作,而不从事具体的办院事务;举办机构主要集中精力执行政策和运营医院,实现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目标任务。结合国内外的实践,举办机构可以是政府机构,也可以是政府通过授权或者委托的方式由非政府机构来执行。 当前有两种模式可供借鉴。一是医院管理局模式,即在政府主管部门内部实行监管职能与举办职能适度分离,成立医院管理局,构建新型卫生管理体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卫生事业的规划、标准、准入和监督,医院管理局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的内设机构,履行对公立医院的办医职责,督促公立医院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更多体现公益性。二是医院管理委员会模式,即在政府层面上成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政府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管理委员会是政府的特设机构,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是平行关系,但没有公共行政权力,其履行对区域内公立医院的建设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管理、决策职责。 从目前我国部分省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改革情况来看,笔者认为选择医院管理局模式较为符合我国国情。省、市级政府可设立与卫生行政部门同级别或低半个级别的医院管理局,对所辖的公立医院实现全面的办院职责。一些地区已有的财会委派、药械集中采购、质量管理、科教服务、政策研究等资源可实行整合,纳入医院管理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一定规模的公立医院试行理事会管理制度,从而改革和理顺公立医院管理,激发公立医院运行活力。 完善质控体系 1.建立医疗质量数据库 一是完善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中心为主要组织形式的质控体系,建立区域统一的医疗质量数据上报网络和数据库。具体为省级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医疗质量评价与监管体系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规划和方案,指导并督促数字化医疗服务与监管建设进程;医疗机构在完善优化医院信息系统(HIS)的基础上,扩展其各项功能,建立起以HIS、电子病历、远程会诊系统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同时,从规范病案首页填报与疾病分类编码、实行住院病案首页网络直报入手,在卫生部门规定建立的病案首页的基础上,根据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及公立医院改革要求,结合各地特点,增补单病种质量控制、抗生素合理应用及临检中心室间质控等信息资料,形成质量控制数据库,并逐步充实和完善。 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医疗质量数据库进行数据挖掘、分析与研判,统一对区域内规模医院的服务范围、技术水平、服务效率及医疗质量进行定量评价,并将评价逐步应用于公立医院改革成效、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等级医院评审考核等方面,建立起更为客观、公正和科学的新型医院评价体系。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学术研究机构对医院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 2.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 首先是加强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二级以上医院要全面建立以信息化为手段的全处方点评制度,严格抗菌药物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其次是强化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将均次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平均住院日和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医疗机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重点监控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的诊疗行为,定期向社会公示相关指标。 3.设立医疗质量奖 应引进和运用适宜的质量管理工具,通过开展质量管理培训、质量竞赛等活动,形成全员参与医疗质量管理的氛围。遵循全员参与、质量可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有效性和有益于患者的原则,设立国家和地方的医疗质量奖。医疗质量奖的评审,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考评、医疗机构的监督、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群众信任度的增强,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作者马伟杭、王桢单位为浙江省卫生厅,徐盛鑫单位为《卫生经济研究》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