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西城-随笔系列(24)——鸡纵红烧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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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西城-随笔系列(24)——鸡纵红烧肉(下)

来源:victor 编号 : #111488#
201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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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上期)鸡纵红烧肉的做法似乎没有太大的玄妙。但是,也是有点儿讲究。首先,肉必须每一块都要成长方形,一头必须连着皮,另一边尽可能地长,肥瘦相间的层数越多越好。

  先要把肉加入姜片用水煮开捞出,放入大铁锅里,加入葱、姜、蒜,料酒多一些,再放一勺老醋,将八角、大料、花椒、桂皮、陈果,好像还有罂粟壳等一干香料用纱布包好放入国锅内。酱油和糖也是关键。再放入洗干净的鸡纵蘑菇。所有的食材倒进去,最后就是满满的一锅。

  用大火炖至开锅,然后转成小火,盖上厚木锅盖。一直炖到把水炖到将干。这时就到了关键节点,要加大火,不断用铲子贴着锅底慢慢翻炒,以避免粘底,直到汤变成浓稠汪起了油,肉变成红亮色,再加入一点葱蒜末,翻炒几次出锅。

  红烧肉堆在大碗里冒尖,肉皮和瘦肉变成紫红,夹层里的肥肉却是雪白,肉块表面闪着光泽,香气很奇异,既有浓郁的肉香还有奇异的鸡纵的香气,将馋虫们的口水一下抽出,漫出嘴角。

  吃的时候,我们围在饭桌旁,一人一碗白米饭,先是按照表舅的要求,很绅士地开始品尝。

  一定夹起一块红烧肉,先小小一口咬下肥瘦相间的一半,体验没有了油腻之后的肥肉变成了入口即化的香汁儿,夹杂在里面的瘦肉带着些许娱乐口齿的弹性,但决不阻挡牙齿的“脚步”,也不会塞到牙缝添堵,而是一边尽情发散着肉香,一边顺利成为咀嚼的成果变做肉泥,溜进食道。

  剩下的一半要体验肉皮和肉一起吃的乐趣,不爱吃肉皮的我们突然发现,原来有了肉皮一起,肉香才会更上层楼,吃有了更多彩的感受。

  接着是鸡纵,据说它是最好吃的蘑菇,因为具有浓郁的香气堪比鸡肉鲜美,虽然很香,但是干鸡纵再发起来却先天地缺乏咀嚼的质感,但是炖在肉里,不但给肉提升了一种难得的菌类的清香而脱去凡俗,鸡纵也经过油的浸润,变得柔韧,菌香、鸡香、猪肉香混成新的不可言状的口感。

  好容易跟随着表舅完成了品尝的享受过程,接着就是我们小孩子的节奏,大口地吃肉再往嘴里扒拉米饭,还没咽完,已经又往嘴里塞进下一块。

  姥姥不禁发怒:“要慢慢吃,细嚼缓咽,从小要学文雅的吃相,否则出去要被人家笑话没有教养。”

  表舅也说:“美食是要一点点品的,不然怎么体会其中的奥妙?”

  我们却含混不清地大声说:“表舅,好吃!”一边对他给予热情肯定,一边继续大口地进行肉配米饭的战斗,米饭绝对可以提升红烧肉的好吃度,我们觉得这才是最好的品尝方法。

  今天的生话,人们已经更讲究少吃和吃粗吃素,开始烦恼如何控制脂肪的堆积。红烧肉成了很多人谈虎色变的超级横菜,避而远之。不过偶尔遇到,还是免不了吃上一块,再安慰自己:偶尔为之,并非立场不坚定。

  不过,表舅的鸡纵红烧肉那么好吃的,就没有再吃到过,也许哪天必须自己亲自下厨,但是之前先要完成那难如登天的减肥计划。看着周围的人都在前赴后继地由瘦变胖,估计鸡纵红烧肉还是写在纸上更好一点。

  反正,品尝美食不在吃,而重在细细感受,表舅如是说过。(完)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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