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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园地-医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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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修改双膦酸盐标签
17:31
10月13日,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发布安全性通告,修改治疗骨质疏松的一类药物——双膦酸盐的产品标签,警示医务人员和公众,此类药物可能增加两种不常见股骨骨折的危险。这两种骨折分别是转子下骨折和股骨干骨折,都不常见,在所有髋部和股骨骨折中所占比例不到1%。 FDA的此项决定源于美国骨矿物质研究学会(ASBMR)专家工作组的一份报告。ASBMR专家工作组对310例不典型股骨干骨折患者分析后发现,94%患者曾应用过双膦酸盐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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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1
国家局重申医械进口和使用要求
09:05
10月19日消息 - 日前,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了由于使用个人私自携带入境、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药品后引起患者眼部不适的事件。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进口和使用的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入国家局批准的药品;必须购进和使用经国家局批准的药品;不得购进使用个人自用携带入境的药品;对购入使用未经国家局批准的药品,一律按假药论处。医疗机构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通知要求,进口临床急需药品必须经国家局批准,并凭国家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批件》办理相关进口备案手续。研制新药,应当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且临床试验的执行必须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3862
2045
“用药错误”将纳入医疗安全直报系统
18:26
卫生部拟建立医疗安全事件信息直报系统,“用药错误”将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医疗安全事件信息直报系统。通过收集、分析信息,发现有代表性的管理和系统问题,提出风险预警信息,指导医疗机构加强质量改进。这是8月14日在健康报社主办、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协办的“用药安全座谈会”上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披露的信息。 据介绍,我国每年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例数逐年上升,2009年达到638996份。因此应加强医患沟通,以保障良好的用药依从性,减少药物不良反应。 来源:科技网
4305
2046
《侵权责任法》解读--药害惩罚性赔偿金额上不封顶
21:40
历经8年起草、4次审议,被称为“维权圣经”的《侵权责任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侵权责任法大大填补了民事权利的法律空白:首次规定了不设限额的惩罚性赔偿原则;首次立法明确了精神损害赔偿;将普遍的产品召回制度写入法律。 作为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法,《侵权责任法》被认为是对近年来社会事件频发的一个法律回应。其不仅直接影响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对制药企业和医疗机构而言,亦挑战巨大。 “《侵权责任法》与2007年底开始施行《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之间并不存在冲突,是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惩罚性赔偿’的首次引入,对企业完善日常风险运营亦提出了挑战。”原四川省药监局法规处处长宋民宪向《医药经济报》记者表示,《侵权责任法》首次提出了“惩罚性赔偿”概念,对医药企业而言,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其责任成本。 首次提出“惩罚性赔偿” 近年来,“齐二药”等药害事件实际上已经对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及其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客观上增强了药企的责任意识和社会的维权意识,无疑对建立药品损害赔偿和救济制度、减少或避免纠纷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对大多数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而言,药品损害及其赔偿、救济与免责仍是陌生的概念,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建设基本上呈“裸露”状态。 事实上,2001年颁布的《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三条,已经对药品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进行了说明: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宋民宪对此指出,《药品管理法》中的“依法”依据的是什么法,在以前的行政法规中并未明确。虽然《消费者保护法》、《合同法》等对民事赔偿责任亦提出了明确,但《侵权责任法》的第四十七条首次提出了“惩罚性赔偿”这一概念。 “这突破了以前法律规定中损失多少赔偿多少的原则,被侵权人要求的惩罚性赔偿可以超过实际损失。”宋民宪特别指出,《侵权责任法》对惩罚性赔偿的金额没有规定最高上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同时,第十七条规定了该法确立的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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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7
《侵权责任法》今日实施 ――“过度诊疗”属侵权
20:34
7月1日起 “过度诊疗”属侵权 我国首部《侵权责任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设专章对医疗侵权内容进行了专门规范,比如医院不得“过度诊疗”、医院有了紧急救治权等。这对处理医患纠纷将产生重要影响。 在消协受理的投诉中,医疗机构“过度医疗”成为投诉的焦点。大处方、滥检查、滥用高档耗材。用一种药就能解决的问题却用几种药,做个单项检查就能解决的问题却做整套检查,种种多余项目,让不具备专业知识的病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由于信息不对称,不透明,这样的纠纷技术含量很高,消费者协会调解起来难度很大。 当前医患关系紧张,不只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主要根源在于医药卫生体制的弊病:“以药养医”让医务人员依靠“大检查”、“大处方”谋生,患者经济负担沉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让大医院人满为患。显然,这些问题不获得根本解决,《侵权责任法》以独臂之力,也难以化解医患之间的重重矛盾。而如果仅仅期望通过让患者一方获得高额赔偿来安抚其情绪,减少社会矛盾,固然可能在短期内收到效果,却增加了医护人员的不满和“防卫性医疗”,终将损害患者的长期利益。 欲了解更多,请点击: 解读《侵权责任法》之医疗损害责任
2783
2048
卫生部答疑:药事服务费将由医保“埋单”
02:06
近日出台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将设置药事服务费。药事服务费将由谁“埋单”成为广大患者关心的话题。卫生部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探索收取药事服务费,不会让患者在医院看病开药环节多加钱,而是通过医保扩大覆盖面,提高报销比例来负担。 药事服务费是指对医生和药剂师的处方、处方审核、药品调剂、管理等工作所应给予的报酬,是为合理弥补医院药事服务成本、维持医院药房正常运转而设立的收费项目。 公立医院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后,能不能真正降低用药负担?针对这一问题,这位负责人说,增设药事服务费,是恢复药品本来的治病功效,去掉其补偿医院成本的附加功能,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他举例说,假设一所医院维持正常运行需要15元。如果按现行药品加成政策,它必须卖115元的药,这其中可能有30多元的药品不是患者必需使用的,这是一种很大的浪费。如果由药事服务费或通过财政补贴了这15元,那么医院和医生就不必千方百计开115元的药品以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行。 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探索收取药事服务费,不会让患者在医院看病开药环节多加钱,而是通过医保扩大覆盖面,提高报销比例来负担。从本质上看,取消药品加成而增设药事服务费,意味着用药事服务费这笔很少的钱,替换很大的医药费用。 专家提议,门诊和急诊药事服务费可考虑按照诊次设立,住院药事服务费可考虑按照住院床日设立。药事服务费数额的确定,不是根据医生所开处方额度的高低确定的,而是固定数额的收费,是根据处方的数量(即劳动的数量)按照药物服务成本合理确定的。 如何避免医生分解处方以多收药事服务费?这位负责人表示,将会出台相应的监管政策,对医生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管,有效避免分解处方的情况。另外,目前正在推行的临床路径、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也将对防止“处方分解”发挥积极影响。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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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9
钟南山反驳医改进入中期说法 称仅是开端良好
17:00
人民网北京3月4日电 (记者常红)“我不认同中国医改进入中期,我认为仅仅是良好的开始,到中期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今天,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接受记者专访时,反驳了一些媒体报道医改已经进入中期的说法。钟南山表示,我国的医改现在仅是开端良好。 “当前,医改最突出的成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新农合覆盖的范围较大,数额也有所增加,今年还要继续增加,这是一个很好的方向。二是基本医保目录扩大,基本上常见病都能看得到。大医院一向有大病都要用好药物的习惯,医改的推进,可以促使医生重新学习如何使用常见的、基本的药物来治大部分的疾病。但是,如果只说医改已经取得了巨大成绩,那很可能让百姓失望。医改一出台,不可能百姓就不掏腰包,许多费用还需要百姓承担,医改中的补偿机制还没有完全理顺。”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机制已建立 “去年我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形成了一种比较好的机制。甲流外部输入、内部扩散以及到最后的疫苗储备,国家卫生部门都做了很好的应对措施。这是医改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原则的一个突出表现。” 钟南山还指出,在甲流防控及救治中,大医院对重症病人都要进行免费救治,结果医院承担了很多欠账。对此,国家应增加对这些医院的投入。甲流防控结果虽然令人满意,但也暴露了不少问题,主要是体制问题。目前,医疗服务归卫生部管,医疗保障归人社部管,体制不顺。我建议将医疗保障转入卫生部管理,使两者能够结合到一起,可以让机制更加通畅可行。 白血病等重大病症有望纳入医保 “我国城镇医疗保障虽然很大进步,但还不够完善,大重病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温总理关心的白血病儿童,大部分医疗费用靠的是社会捐款,希望一些大病如白血病等列入医保病种,我相信儿童的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很快能列入医保范畴。” 中国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期望尚有较大差距。解决看病难问题还刚刚开始,医院进社区,但社区卫生事业发展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要害就是设备和人员问题,关键是人才的管理,如何留得住人才,为公共卫生服务,是应该研究解决的问题。 “实名制”挂号并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 “医院实行挂号‘实名制’,我不认为究竟能解决多大的问题。”钟南山指出,看病难是到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是看大病贵,我们三十年医改,引进了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大医院发展非常迅速,可以与国际水平接轨,但公益性不够,新医疗体制改革必须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此外,我国的社区医院和国外社区医院有天壤之别,我们希望的是,加快和完善社区医院建设,让医疗资源合理分配均衡发展,同时,我国政府应加大对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大力发展社区卫生事业,并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谈到近日发改委、卫生部等五部委对外公布了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钟南山代表也对此心存忧虑。他说“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被视作这轮改革的核心议题。根据新方案,公立医院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并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来弥补收入缺口。因为药事服务费很难定价,搞不好就会沦为药品加成费的变种。”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10-03-05
2445
2050
卫生部部长陈竺:医改最大问题不是资金是机制
16:58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陈竺参加了政协三次会议医卫组等联组讨论会。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在会议上专门强调了医改工作的重要性,强调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作为医改工作的重中之重。 几个小时过去,这位被形容为“两会”上最有耐心的部长走出会议所在地北京铁道大厦。从会议室外一直到上车,陈竺边走边回答记者提问,脚步间或停止,但回答提问则一如既往的逻辑清晰,从不迟疑。 “我们有信心今年将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提高到60%。”陈竺总结刚结束的会议内容时表示,新农合今年大病补偿比例能达到50%以上。 针对外界质疑较多的药事服务费,陈竺指出,将对过去几年的就医费用进行评估测算,并召集各界人士进行听证会,制订该项收费的标准。 这位1974年就成为赤脚医生的无党派卫生部长,最擅长的是血液病研究。而对于作为医改主动脉的公立医院改革,陈竺也自有其独到见解。回答提问时陈竺使用较多的措辞是“探索”。他表示,在管办分开、公立医院引入民营资本等方面都要勇于探索。 陈竺还认为,目前医改最大问题并不是资金,而是体制机制问题。 “有信心提高到60%” 《21世纪》:2009年3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今年实施基本药物的基层机构能达到多大比例? 陈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就是要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 2009年我们落实了30%地区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任务,在2010年,我们有信心肯定能达到60%。 《21世纪》: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会提高多少? 陈竺:2009年中央财政按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对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按不同的补助比例予以支持。今年将提高到20元,但仍不够,我们有个测算,增加到每人40元是比较合理的。 《21世纪》:今年按照实施方案的话,对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投入会增加多少呢? 陈竺:新农合到去年年底大病大概只能补偿百分之三十几,我想到今年应该可以提升到50%以上,大概达到 8.3亿元,对城镇居民的医疗补贴约3个亿,总共将投入11个亿。 今年各级政府的补助水平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提高补偿比例。力争使政策性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左右,较2009年再提高5个百分点。 《21世纪》:目前已经确定了16个城市作为新的医改试点,国家将投入多少? 陈竺:对于公立医院的改革试点,在鼓励各地去积极探索的同时在国家层面也安排了一些试点,对于这些试点,我想中央财政会给予一定的支持,但是主要还是要靠地方政府。 药事服务费要成合理补偿 《21世纪》:医改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加收药事服务费,会不会是拆东墙补西墙?这个药事服务费到底怎么收? 陈竺:目前大家谈得比较多的就是药事服务费。药事服务费是按照药事服务成本,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公立医院改革所涉及的设立药事费,是医生的合理补偿,应该积极探索。 《21世纪》:那么药事服务费会不会成为患者的负担,与原来的药品销售提成没有差异? 陈竺:药事服务费收取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将来与药价和处方的费用没有关系。 对于大家担心的药事服务费是多管齐下,会有相关监管措施保证药事服务费的合理收取。 《21世纪》:药事服务费的制定标准和流程怎么做,如何体现公平性? 陈竺:我们有意愿对过去几年的就医费用进行评估、测算,通过召开听证会让卫生、法律、经济界的专业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来参与制定这个收费标准。 《21世纪》:目前公布的基本药物307种,今后基本药物目录会扩张吗? 陈竺: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该是全部配备,而且零差率地销售,15%的差价没有了。 目前这个目录只是一个基层版,除了已经公布的307种药品,大医院用药预计还要再补充两三百个种类,基本就可以涵盖大型医院和大型病种的使用了。基本药品目录并非一成不变,也会不断动态调整,今年我们有望出台增补目录。 建立“理事会” 《21世纪》:医改方案提出,公立医院将探索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主的法人治理结构。您认为哪种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合理? 陈竺:我觉得现在提的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这个是比较合适的,这样决策不是院长一个人决策,而是有医疗专家,有政府的出资方,有社保的代表,同时还有一些民意代表共同参与管理。 《21世纪》:您如何理解医改方案中的“管办分开”?卫生部未来会推出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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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深圳医改:医生“同工同酬” 公立医院今后开药不赚钱
20:50
2010年02月25日 广州日报 深圳被确定为广东省唯一一个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深圳将在加大政府投入、取消药品加成、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回归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并且将打破公立医院原有的人事编制。 深圳市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许四虎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深圳公立医院改革今年将全面铺开,其切入将以实现药品零加成和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为主。深圳今年公立医院将全部实现药品零加成,为此深圳各医院减少的收入约为3~4亿元,将通过财政和药事服务费共同补贴。据记者了解,仅全市社康中心实现药品零加成财政每年就需补贴1个亿。 改革一 今年公立医院全部实现药品零加成 “目前深圳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切入将是医疗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药品零加成。”许四虎表示。而由于事关每一个老百姓的钱袋子,此次国家出台指导意见中,“药品零加成”备受关注,而深圳今年公立医院将全部实现药品零加成。许四虎昨日表示,药品收入占深圳公立医院收入的一成左右,实现药品零加成后会对医院的运行和医务人员的收益有一定影响,为此深圳各医院减少收入约为3~4亿元。 所谓药品加成费就是进价100元的药品,加成15元,以115元卖出。深圳市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江捍平表示,“而实行药品零加成后,加上管制,医院就不能卖贵药。医院减少的这笔支出,通过药事服务费来填补,与药品的价格无关,而且全部由医保来负担,不增加老百姓的负担。” 而记者了解到,深圳福田、盐田分别从2007年、2008年开始推行社康中心药品“零差率”试点。深圳全市已经有71家政府办社康中心(包括福田区59家和盐田区12家)已经执行了药品零差价。其中,纳入《福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的基本用药有431种,包括320种西药,111种中成药,全部实行零差价。 许四虎表示,收取药事服务费以及政府财政补贴的比例尚未确定,仍待财政、社保、卫生共同进行研究。药事服务费被纳入医保支付,而对于门诊的自费病人是否要自己支付?许四虎表示,目前具体的措施尚待论证。 改革二 临床路径试点解决“大处方药” 许四虎表示,“怎样保证医生能开价格合适的药,而不是价格昂贵、回报高的进口药,同时还避免不必要的仪器检查。”在记者采访过程中,这是深圳不少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 公立医院进行改革能否解决市民的苦恼?许四虎就此表示,“公立医院改革中,推广临床路径能有效解决该问题。”他表示,目前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南山人民医院已经开展了试点。 所谓临床路径就是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诊疗模式与治疗程序,病人从进入医院起,所有检查、治疗、用药等都有规则可循,有了透明规则,大处方乱收费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 目前,卫生部已经正式下发了22个专业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比如心脏搭桥手术采取11个诊断流程、子宫腺肌病住院一般不超过12天。 而记者了解到,现行医疗模式中,医生检查、开药,基本靠经验,有时存在“过度医疗”的情况,而病种规范化治疗为患者住院治疗某种疾病制定了一个标准化流程,住院时间、检查项目完全一致。“有了临床路径,按规则去做,大处方、不必要的检查等现象将可以得到遏制。”许四虎表示。 改革三 院长当医院“CEO”专心经营 记者了解到,深圳的公立医院改革中,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也是重点之一。“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后的好处是明确医院公益性目标、社会目标和经营管理的目标,扩大自主经营的权利。”江捍平表示,也就是把医院经营管理的权利回归给医院,卫生行政部门就不再干预医院的经营,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开”。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模式,深圳市卫生与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已经进行
4616
2052
坚持公益性质是改革的核心
20:44
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生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指导意见》确定的公立医院改革方向,其核心就是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和主导地位。 公益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说,公立医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要求公立医院在确定和组织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必须坚决地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收益。 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在宏观层面,要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实现公立医院的社会功能。也就是说,公立医院在确定服务内容、服务区域和服务人群时,必须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而不是以经济收益最大化为目标。 ——在服务内容方面,努力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包括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学科研、人才培养任务,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治和预防保健任务,支农、支边、援外、支援社区等任务。 ——在服务区域方面,强调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公平配置资源,提高服务可及性。 ——在服务人群方面,强调平等对待患者,特别要注意保障弱势群体的就医权利,承担国家医疗保障安全网的兜底功能。 在微观层面,按照公共服务最大化而非经济收益最大化的方式组织提供服务,着力提高运行效率,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不是不讲效益,相反,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努力以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正是公益性的重要体现。 改革不是简单地改制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说,新中国成立60年来建立的比较健全的公立医院体系,是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利的物质载体,也是我国卫生事业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公立医院改革不是简单地对公立医院进行改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提高以及医疗保障制度发展,公立医院还应在规划调控下有序发展、健康发展。 准确把握试点政策框架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将《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一个目标、三个领域和九项任务”。 一个目标: 在试点地区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做到安全上更有保障,质量上更加提升,成本上更为合理,效率上更加提高,服务上更为改善;同时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基础。 三个领域: 完善服务体系,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功能完善、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治理机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 九项任务: 改革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制定公立医院设置和发展规划,明确公立医院功能任务、种类、数量、规模、布局;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建立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分工协调机制。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举办公立医院职责;推进政府卫生和其他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附属医院的全行业管理;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调,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明确政府办医主体;合理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研究明确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办法、岗位职责和规范;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院长激励制约机制;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健全医院内部领导体制和决策执行机制,完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深化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和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2个渠道。落实和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 加强公立医院管理。推进公立医院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推行疾病诊疗规范和病种质量管理,优先使用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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