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园地-医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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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4
        3月31日前,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血液中心、市疾控中心等卫生局直属单位,以及本市50余家三级医院将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各单位要有专人运行维护微博,原则是“不做僵尸,不做秀”。据了解,各大医院和卫生单位将在微博上发布重大卫生新政、疫情周报、季节性防疾知识、专家出诊信息、新技术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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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615
    12:26
        今年在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同时,要全面推进支付制度改革     记者在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我国将争取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该工作被列为卫生部门“十二五”期间深化医改需要进一步突破的若干关键问题的第一条。     300个县今年试点     会上,陈竺明确提出,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弊端。今年在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由于体制机制弊端,很长一段时期以来,医疗卫生机构依赖药品的利润维持运营发展。开大处方高价药、过度检查、高端器械的大量使用等逐利行为使得公立医院渐渐偏离公益性的轨道,并成为看病贵的主要成因。     诸多观点认为:“以药补医”推动了我国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促使药物滥用,扭曲了医务人员的行为。     虽知其弊,然由于各方的利益虬结,痼疾始终难以革除,目前药品收入仍然是医院补偿不足的重要渠道。     “我们必须作出选择:是继续维护这种不合理的机制,还是下决心破除以药补医?”陈竺说:“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了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为了卫生队伍的长远建设,这个机制早晚要改。现在改、彻底改要比将来改、拖泥带水地改要主动得多、有利得多。”     陈竺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的部署和要求,主动争取政府指导,努力创造条件,落实取消以药补医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稳步推进医药价格改革,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的弊端。     实际上,医改施行3年来,各省市都在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     青海省的14个试点县在公共财政的支持下,取消了以药补医;浙江省则试点县级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通过理顺价格体系完善补偿机制。     在子长县的医改获得有益经验后,陕西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推广“子长经验”,目前陕西省试点县区已增加到56个,试点公立医院110家,占全省57%。各试点县区普遍规定,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县级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由县财政全额补助;县级医院政策性亏损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下调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补贴。目前,全省有34个县出台或规定了县级医院基本工资70%由县财政承担的政策,11个县区人员基本工资按照100%预算,8个县实行历史负债由县财政统一打包偿还,11个县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陈竺指出,卫生部将落实财政政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6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精神,落实公共财政对公立医院6个方面的补偿。     组合拳出击     会上,陈竺同时提出另一个深化医改需要突破的关键问题——全面推进支付制度改革。陈竺明确指出,按项目付费制度和以药补医结合在一起,是导致大处方、滥检查问题的根源。今后要把支付制度改革作为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抓手,大力推进。     一个一级护理一天收入才9元,还不到城市家政人员1小时的收入。去年,北京市卫生局对8所市属大型综合医院全部医疗项目的成本核算显示:一级护理费用不足实际成本的10%。     陈竺表示,按项目付费的价格形成机制,也使医务劳动的技术价值难以体现。这种支付方式既浪费了卫生资源,也不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如果不改变按项目付费这种落后的支付方式,即使把以药补医取消了,大处方、大检查等仍将以不同形式出现,难以杜绝。     “所以我们必须有一整套的组合拳的动作。”陈竺说。     据悉,此次改革将合理调整技术劳务价格,把严重扭曲的护理、手术、诊疗费用进行适度提升。     根据国际、国内经验,特别是新医改以来各地的经验探索,支付制度是医疗保险机构控制费用的重要手段。陈竺说,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支付制度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     陈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既管服务提供,又管新农合的优势,率先推进新农合的支付制度改革。同时,要与医保、物价等相关部门协调,抓紧总结各地近年来试点经验,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适应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的支付方式,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要把临床路径与支付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做好费用测算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支付制度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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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9
        在探讨经济模式转型的同时,2012冬季达沃斯论坛也将目光聚焦于医疗保健模式的转型,呼吁各国寻求新的医疗筹资模式,并将当前注重医疗的模式转为注重预防。   在1月26日名为“重塑医疗保健模式”的分论坛上,与会者就“企业与政府应如何合作,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增进公民健康”为主题进行了讨论。该分论坛参与者包括美国医疗保险公司Aetna主席、首席执行官马克·贝特里尼(Mark Bertolini),伦敦帝国理工学院(Imperial College London)外科教授达兹勋爵(Lord Darzi),美国FDA专员玛格丽特·韩伯格(Margaret A. Hamburg)、日本武田制药CEO谷川闲史(Yasuchika Hasegawa),以及美国高通公司CEO保罗·雅克布(Paul E. Jacobs)。   讨论指出,目前用于医疗保健的花费已难以持续。医疗花费已是许多国家政府预算中最大的支出,而且,它将逐渐由消费者自己来承担。目前还未找到成功改变这一趋势的方法,因为目前的努力都是在分散花费,而非减少花费。此外,当前对医疗系统的评价是根据医疗投入而非产出作出的,医疗体系的效率和结果亟待提高。   与会者认为,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人均预期寿命已增加了20年,在这一背景下,整个医疗保健模式都需要转变。当前,不仅需要新的技术,还需要新的医疗保健运行模式,而这迫切需要医疗服务提供者、监管者、政策制定者以及公众的合作。   当前,必须对固有的医疗保健模式进行分析,并找出其中不必要以及过时的诊疗程序和惯例,代之以新的创新的程序。而整个医疗保健产业需要通过更加关注病人需求、更早发现高危病人来降低新的医疗技术产品的花费。   与会者指出,新的医疗产品花费巨大,但其针对的人群却十分有限。对此,监管者和研发人员都有责任对医疗需求进行评估,应该激励医疗技术的生产商更加关注人们的需求,而非总是企业自身的利益。同时,监管者亦有责任向消费者提供各种健康信息,比如要求企业提供详细的食品标签等。监管者还可以鼓励食品制造商减少食物中不健康的部分。   而在这个新的医疗保健系统中,预防至关重要。讨论认为,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因为人们的行为不能靠规章制度改变,“胡萝卜与大棒”并用的方法也难以成功促使人们转为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但是可以通过为人们提供各种便利设施,使他们更容易生活地更健康。比如,通过手机让人们便捷地检查自己的健康指标等。   在预防方面,社区医疗的作用不容忽视。讨论指出,社区医疗机构在对公众进行健康教育方面已经取得了成功。比如,在英国,通过社区医疗机构干预人们的生活方式,已经在过去十年使8万人避免因患心血管疾病而死亡。事实上,西方国家医疗模式的种种问题已在不少发展中国家重演。对此,论坛与会者强调,发达国家可以向发展中国家分享他们的成功模式,以避免其重蹈西方国家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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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552
    17:42
        我国将整合现有新农合一卡通、医疗机构就诊卡,为城乡居民配备全国通用的居民健康卡。健康卡内将有居民健康信息、就诊信息、电子病历,还有金融功能。    居民健康卡主要有4个功能:身份识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包括血型、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等;跨机构就医、新农合异地结算,满足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建设需要;金融功能。使用健康卡可实现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卡通。卫生部将统一为发行健康卡的受理终端分配标识号。发行省份招标卡片和芯片提供机构、卡操作系统提供机构、终端提供机构和制卡机构的方案及改变发行计划应报经卫生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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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509
    22:54
        北京市卫生局表示,为引导居民层级就医,今后“延时服务”将扩展至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意味着郊区县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时间也将延长。按照规定,门诊服务延长时间都将到晚上8点。同时,社区医生所配备的“社区健康通”应保持24小时畅通,居民可咨询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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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342
    09:12
        1月10日,卫生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强调,要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  邓海华表示,取消"以药补医"一直是公立医院改革在制度突破上的重点。  此前,卫生部部长陈竺在5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强调,医改要突破的多项重点中,全面取消"以药补医"位列首位。  邓海华强调,"以药补医"政策虽然在历史上对保障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一些医疗机构目前仍依赖药品收入作为重要补偿渠道,推动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造成了医生开大处方、大检查,增加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全面取消"以药补医",一方面为了维护公众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医疗队伍,使医生不再做"替罪羊",医生不要被腐蚀。  北京大学中国新医改课题组组长顾昕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曾表示,在我国,医生的诊疗金由政府定价,便宜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种价格管制带来了反效果:一是服务质量降低;二是过度医疗,以药养医。在这种制度下,以药养医的现状是很难改变的。  针对下一步配合全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的政策落实情况,邓海华表示,这不是单靠卫生部一家就能够完成的,需要相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医疗机构的通力合作。  邓海华透露,接下来的政策,在包括县医院综合改革等具体的方案中都会有所体现。  国联证券9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以药补医"的改革关键在于补偿机制。报告中对此进行的点评显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让医院不靠"卖药"依然能够健康地运营下去,否则即使是取消了所谓的"以药补医",现在已经开始出现的"以耗材补医","以检查补医"将会取而代之。  德邦证券6日发布的研究报告也认为,全面取消"以药补医",后续政策跟进是关键,如补偿机制、支付制度,都需要配合取消以药补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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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227
    09:15
        在1月5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2011年卫生部门牵头负责的46项医改任务已基本完成。一年来,各地在落实医改任务中,涌现出了一些创新做法和工作亮点。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改进。覆盖面持续扩大,筹资水平大幅提高,保障水平继续提升,管理水平不断改善。江西、江苏、辽宁、河北、山东、重庆、安徽、湖南、湖北、海南等省(区、市)重特大疾病保障增加了终末期肾病、妇女两癌等病种,吉林扩展到20种疾病。新疆、云南、西藏、青海、福建、湖南等地开展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试点。江苏常熟、湖南蓝山等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内蒙古和陕西探索将统筹层次提高到市(盟)级。广东、河南、湖南等地探索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管理。江苏以立法形式建立了新农合筹资稳定增长机制。   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覆盖。各地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安徽、山东、河北、四川、湖北等16个省完成新一轮采购,价格平均下降30%。江西、浙江等11个省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宁夏、河南等省探索部分高值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安徽出台巩固完善基层医改30条补充政策。辽宁、陕西、青海等16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员聘用。黑龙江等绝大多数省(市、区)基本兑现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加强。以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重点的改造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各地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并招聘执业医师,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逐步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并解决其社会养老问题。河北招聘“大学生村医”2000名。北京、上海等地推行家庭医生服务。内蒙古探索实施牧民家庭“健康保障小药箱工程”。   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城乡基层广泛开展。完成居民健康档案,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等医改任务。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基本完成。贵州省提前一年完成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项目任务。各地积极创新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手段。江西、青海、西藏等省(区)加大省级资金配套比例,减轻基层负担。北京、湖北、山东等省市启动跨部门的社会健康促进工程。江西省试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第三方考核机制。   五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探索。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37个省级试点城市和18个省745家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在规划布局、管理体制、补偿机制、支付制度、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支援基层和鼓励社会办医方面展开全面探索。各地以强化服务为抓手,推行了一批见效快、易操作的改革措施。在二三级医院大力推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和优质护理服务,开展临床路径和电子病历试点。北京部分医院预约就诊率达到40%左右。海南、深圳、昆明、成都、洛阳、北京等省(市)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鞍山、镇江、芜湖等9城市组建各具特色的医疗集团,上海、北京等5个城市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陕西、江苏、浙江、湖北、山西等省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安徽结合医保报销政策,推进按病种付费,初步实现分级诊疗。(卫生部新闻办公室2012年1月5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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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12
     卫政法发〔201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部属(管)医院:     为进一步促进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权力行使,防止利益冲突,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我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请及时报送我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 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权力行使,防止利益冲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下列人员: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级以上干部及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科级以上负责人;     (三)公立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四)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利益冲突,是指领导干部所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其自身所具有的个人利益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     第四条 领导干部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第五条 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招投标及基建项目承发包等市场经济活动。     第六条 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卫生行政许可和审批等事项,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权上的影响干扰正常的医疗卫生监管、卫生执法等活动。     第七条 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等营利性活动;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列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医药企业或者中外合资医药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第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兼任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职务;未经批准不得在卫生社会组织等单位兼职,或虽经批准兼职的,不得兼职取酬。     第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休三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十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及时说明情况,并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一)与讨论研究的干部任免、职称晋升及人员考录、考核、奖惩等重要事项的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招投标采购项目、基建项目承发包、重大资金拨付等项目承担单位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评审评估、考核的医疗卫生单位或者科研项目负责人有利害关系的;     (四)与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的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     (五)本人认为有利害关系的;     (六)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第十一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亲自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工作。本部门、本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本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实施和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应当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给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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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104
    18:56
        日前,卫生部起草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严格自律,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与其提供的各类娱乐活动。    卫生部将把行为规范实施情况与各项考核评比挂钩,违规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条规给予处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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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办发〔201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强文化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水平,营造有利于卫生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现就全面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是卫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卫生部门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重要手段。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十二五”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攻坚时期,全面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卫生职业精神,积极宣传卫生工作取得的成就,及时通报突发事件信息,科学传播健康知识,有利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卫生工作;有利于展示卫生行业的新精神、新面貌、新风尚、新典型,激励卫生工作者发挥医改主力军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有利于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近年来,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工作体系、制度机制逐步建立,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突发事件风险沟通工作有效开展,典型宣传工作持续加强,卫生行业形象不断得到改善,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逐步形成。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仍存在基础薄弱、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与卫生改革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与传播理念和方法的快速发展变化不相适应,与群众获取卫生信息和健康知识的需求有一定差距。     当前,经济快速转轨,社会深刻转型,医学模式加快转变,人民群众的健康知识需求越来越广泛,维护健康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及时化解矛盾的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随着信息化社会发展,以互联网为主要媒介的新兴媒体已经形成,信息传播和舆论形成的渠道更加多样,对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各级卫生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二、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围绕卫生中心工作,服务卫生改革发展,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增强传播效果,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面宣传,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加强正面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振改革信心,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在促进卫生改革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积极推动卫生新闻发布和卫生信息公开,促进卫生政策措施和健康知识的有效传播,增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遵循规律,与时俱进。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卫生工作规律,推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和传播手段创新,增强卫生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提高健康知识传播的准确性、可读性。     ———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牢固树立“大卫生新闻宣传”理念,协调系统内部形成新闻宣传工作合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新闻宣传工作格局。     三、着力推进卫生新闻宣传重点工作     (三)大力宣传卫生行业典型。     加强和改进正面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注重卫生改革与发展实践中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宣传,将典型宣传贯穿卫生整体工作。通过基层推荐、媒体报道、群众评议等多种方式从日常工作中挖掘典型,在行业内定期遴选重大典型。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典型,使典型可亲、可信、可学。紧密结合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卫生文化建设等活动,大力开发和利用影视作品等多种文艺形式,推出更多优秀作品,加强卫生行业形象塑造。     (四)及时发布卫生新闻。     坚持归口管理,做好日常工作及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专题政策解读等形式,及时发布卫生政策和措施,宣传卫生工作进展和成效。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引导公众科学应对。     (五)有效做好风险沟通工作。     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及其苗头,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及早研究对策,科学评估,采用适宜方式积极作出回应。及时跟踪重要卫生新闻的社会反应,及时开展与公众的沟通。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积极探索新媒体环境下的卫生舆情研判和处置工作。     (六)科学传播健康知识。     加强健康知识传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加强与大众传媒的合作,结合重大政策出台、重点工作宣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卫生日活动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传播相关健康知识。创新健康知识传播形式,有计划地树立一批卫生科普专家队伍,鼓励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通过传统和新兴媒体,采用多种形式传播健康知识,科学介绍医学风险,引导群众科学理性就医。     (七)深入开展卫生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把卫生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结合起来,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加大卫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稳妥地开展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以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为抓手,推动基层单位卫生政务公开工作。     四、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能力建设。     (八)不断提高综合协调能力。     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在系统内部,协调上下级新闻宣传机构和本单位内的不同职能部门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在系统外部,加强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把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纳入整体宣传部署中;协调新闻媒体,围绕卫生新闻宣传目标和任务,开展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新闻宣传活动。     (九)不断提高与媒体打交道能力。     善待善用媒体,客观传递信息,提高自身公信力,实现合作共赢。建立与媒体沟通的工作机制,增强与媒体交往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争取主动权和话语权。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熟悉并有效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     (十)不断提高公共关系管理能力。     转变观念,树立“全员公关”意识,将加强公共关系管理作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信誉意识、形象意识和沟通意识,架起卫生部门与公众沟通理解信任的桥梁。提高议程设置能力,通过重大事件的有效处置,展示卫生部门坦诚、负责、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提高卫生行业的美誉度。     (十一)不断提高改革创新能力。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结合卫生工作特点,大力推进新闻宣传内容和方式方法创新。注意改进文风,用生动活泼的文字、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感人的故事,增强卫生新闻宣传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增强策划意识,结合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规律,建立健全策划机制,组建相对稳定的策划队伍,提高策划能力。     五、切实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新闻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亲自抓。要把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与卫生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新闻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开展督导考核,层层落实,务求实效。健全一把手负总责、新闻宣传部门牵头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单位有效支持的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体制,完善内部配合、外部合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打造卫生新闻宣传一把手工程、全员工程和可持续工程。     (十三)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机构建设。继续完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较大医疗卫生机构新闻发布工作,大力推进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血液中心(血站)开展新闻发布工作,积极探索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闻发布制度。争取编制管理部门支持,建立专门归口管理卫生新闻宣传的工作机构。     (十四)建立健全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对新闻发言人、发布机构、发布内容、发布方式、发布程序、发布权限等进行明确规定,实现新闻发布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重大主题宣传、重点活动报道、突发事件发布、重点口径制作、媒体集中采访、舆情收集反馈、失实信息澄清、典型宣传、风险沟通等工作制度和规范,确保新闻宣传工作有章可循。     (十五)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选拨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熟悉全面工作的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选择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卫生新闻宣传工作队伍,积极创造条件引进专业人才。加强卫生新闻宣传队伍培养,开展形式多样的能力培训活动,不断优化队伍素质、能力和结构。加大人员考核、交流和奖励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卫生新闻宣传队伍。     (十六)加大卫生新闻宣传经费投入。根据卫生新闻宣传工作需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把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争取社会资金投入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同时,做好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十七)构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网络。构建主流媒体与卫生行业媒体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综合并用的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网络。结合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整合卫生新闻出版优质资源,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的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健康传媒建设成为卫生政策、卫生理论、卫生舆论、卫生知识和卫生文化传播的主阵地。适应新媒体快速发展的形势,建立卫生部门网站群,扩展门户网站服务功能,使网站成为满足公众诉求、凝聚行业力量的重要平台。把“12320”卫生热线工作纳入全国公共卫生体系、卫生信息化体系建设,发挥其在卫生政务公开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有效运用形式,依法规范互联网健康知识传播。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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