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园地-医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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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红十字会的监察、审计。红十字会要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以下是意见全文:  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2〕2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公布施行以来,我国红十字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和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其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为促进我国红十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意义  (一)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会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动员社会力量,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协助政府履行人道领域的国际承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中国红十字会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参与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国际人道援助以及开展民间外交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发展红十字事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在开展人道救助、反映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发展红十字事业,有利于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三)弘扬红十字精神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度契合,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弘扬红十字精神,传播红十字文化,是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着力推进红十字事业改革创新  (四)积极推进红十字会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人道主义原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理顺政府与红十字会的关系,使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改革和完善红十字会内部治理结构,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民主决策机制,提高组织执行能力。加大上级红十字会对下级红十字会的财务监督、业务指导、工作督查力度,下级红十字会主要专职负责人的任免提名要听取上一级红十字会的意见。在有条件的地方红十字会开展社会组织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五)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公开透明是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各级红十字会要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地要将红十字会的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提升红十字会的科学管理和信息公开水平。  (六)全面建立综合性监督体系。有效的监督是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性监督体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红十字会的监察、审计。红十字会要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三、积极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  (七)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是国家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灾害应急响应体系,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把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或物资库建设列入当地防灾减灾规划统筹考虑。支持红十字会依托志愿人员建立各类救援队伍,提高民间救援的专业化水平。依法保障红十字会组织社会力量执行国内国际应急救援任务,为依法使用红十字标志并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等提供便捷通道,保证优先通行并减免相关费用。  (八)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的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支持红十字会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教育、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交通运输、矿山、建筑、电力等行业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积极推动红十字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率。  (九)提高红十字会人道救助能力。支持红十字会面向困难群体开展符合其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重点对贫困人口集中的地区加大救助力度,推动实施“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红十字博爱家园”、“红十字天使计划”等品牌项目和活动。在农村和社区大力开展以健康服务、大病医疗救助、扶贫帮困等为内容的社会救助活动,完善城乡红十字人道服务体系。支持红十字会结合实际,兴办医疗、康复、养老等与其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事业,并给予政策扶持。大力支持中西部尤其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人道救助工作。  (十)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和表彰奖励工作。积极推进中华骨髓库和地方分库建设,不断扩大库容量,提高管理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探索在省级以上红十字会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为捐受双方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要充分尊重捐献人的意愿,按照公平、公正、科学的要求,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捐献人及法定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积极开展国际人道援助和港澳台交流合作。支持和指导红十字会积极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和国家对外人道援助工作,将红十字会的对外人道援助工作纳入国家对外援助整体部署。支持和指导红十字会依照有关规定设立民间国际人道援助基金,建立以专职工作人员为骨干、志愿人员为主体的民间救援队伍,提高红十字会参与国际人道救援的能力。  加强与香港、澳门红十字会之间的联系,在人道救援、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台湾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包括青少年在内的两岸民众之间的沟通和互助,发挥红十字组织在推进祖国统一大业中的独特作用。  四、大力加强红十字会的组织和队伍建设  (十二)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继续推进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市、县级红十字会的组织机构建设,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在乡村、街道、社区、学校等积极发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文明校园建设中的作用。支持红十字会加强会员服务,保障会员权利。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规划。加强对冠名红十字(会)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十三)完善红十字会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优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员构成,提高执行委员会的执行力,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强化决策和监督职能。  (十四)加强红十字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红十字会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充实红十字会管理队伍,通过招聘项目人员等方式充实专业人才队伍,促进工作人员的轮岗交流和合理流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红十字工作人员的职业化水平,建设一支具有国际视野、专业素质和敬业奉献、清正廉洁的红十字工作人员队伍。  (十五)加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将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当地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支持红十字会建立和完善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拓展红十字志愿服务范围,为社会各界参与志愿服务提供平台和渠道。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履行登记手续。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志愿者骨干的培训,发挥其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组织引领作用。积极推行志愿服务积分和评比制度,对优秀的红十字志愿者给予宣传和表彰。  五、不断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十六)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办会,依法履责,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推动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红十字标志的保护力度,依法查处擅自使用或滥用、篡改红十字标志的违法行为。  (十七)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委托红十字会承担与人道救助有关的工作,实施与其核心业务有关的项目。支持红十字会依法独立开展募捐、接受和使用捐赠款物。红十字会使用捐赠资金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可从捐赠资金中据实列支,并向社会公开,捐赠资金不得用于在编人员及机构的经费支出。从捐赠资金中列支实际成本,应在接受捐赠时向捐赠者事前明示,严格限制列支额度和使用范围。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按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红十字会应将财政拨款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分开管理。  (十八)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宣传力度,支持红十字会建立人道传播平台。大力宣传红十字事业发展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表彰为人道主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深入开展红十字理论研究,大力宣传红十字文化在引领社会道德风尚、提升精神文明程度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的协调和咨询作用,积极开展国际人道法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促进国际人道法在中国的传播和实施。  六、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和支持  (十九)加强对红十字事业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红十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同步编制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政府分管联系领导要定期听取红十字会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和指导红十字会工作,帮助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十)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依法对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能,逐步增加对红十字事业的经费投入。建立并完善政府向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推动红十字事业可持续发展。加大中央集中专项彩票公益金对红十字会的支持力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二十一)形成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合力。红十字事业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动员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等各界力量,形成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合力,不断开创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国务院  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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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张 茅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2010年,我国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5岁。2011年,我国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6.1/10万和12.1%。,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特别是2009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以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从2008年的87%提高到2011年的95%以上,全民医保框架基本建立,为近13亿居民构建了抵御疾病经济风险的安全屏障。2011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为62.71亿人次,入院人数为1.5亿人,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总结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关键在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卫生发展道路,正确处理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影响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重要关系,努力探索出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的中国式解决办法。  一、坚持科学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体现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承担着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的光荣使命。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2003年,党中央总结抗击非典的重要启示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的经验,提出了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统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把卫生事业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积极推进。新医改确立了到2020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确立了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这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观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实践证明,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发展,消费结构的转变升级和广大居民健康需求的不断增长,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前进动力和不竭源泉,也为深化医改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虽然区域间、城乡间经济发展差距难以在短期内大幅度缩小,但通过实施包括卫生在内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措施,能较快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社会事业的发展差距,有效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居民健康水平的大幅提高,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高素质的劳动力,又缓解了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增强了居民消费信心,从而为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统筹发挥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  如何发挥好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是我们多年来努力探索的重大问题。新医改提出“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突出了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主导作用,有效弥补了医疗卫生领域“市场失灵”的问题,切实维护了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了社会公平公正。  新医改3年来,公共财政前所未有地加大卫生投入,全国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15166亿元。政府在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加强对贫困地区及薄弱领域和环节的支持力度等方面充分发挥了主导作用,“保基本”的职责得到进一步加强。经过多年努力,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安全网得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有序推进。  新医改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构建起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和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运行效率;扩充医疗资源供给,弥补政府资源的不足,初步构建了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医疗服务体系,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民办医疗机构数量从2005年的3220家,增加到2011年的8440家,年均增速为17.4%。2011年民办医院诊疗人次为2.06亿,占全国诊疗人次总数的9.1%。  三、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统筹城乡和区域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在卫生资源配置、卫生服务利用、居民健康水平等方面,我国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大部分卫生资源集中在大城市,高新技术、优秀卫生人才基本上集中在城市的大医院,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城乡居民在享有卫生服务及主要健康指标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实现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均等化面临诸多挑战。  新医改通过改善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结构,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和群体间的差距,以卫生事业的均衡发展促进城乡之间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一是明显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完善了医疗卫生资源区域、城乡间优化调整的政策措施。二是加强对欠发达地区人才、技术、政策、管理、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3年来,中央财政投入470亿余元,用于支持2233个县级医院、6213个乡镇卫生院和2.5万个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大城市优质资源对农村地区和基层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通过建立医院间的远程会诊、组建医疗集团和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到基层,并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和倍增效应。  缩小差距关键在人才。新医改更加注重欠发达地区卫生人才的培养,3年来累计为中西部地区农村免费培养医学生1万余人。中央财政投入专项补助经费2.1亿元,安排3.6万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并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岗培训医疗卫生人员253万人次。2011年,乡镇卫生院人员数达到120万人,比2005年增长18.7%,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重从23%提高到40%。  随着医改深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城乡和区域统筹发展的步伐明显加快,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地区间健康水平差异正在逐步缩小。孕产妇死亡率城乡之比由2008年的11.24缩小为2011年的11.05,婴儿死亡率城乡之比由12.83下降到12.53。农村住院分娩率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由2003年的34%下降到2010年的2%。  四、坚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统筹中西医协调发展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实践证明,中医与西医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已经成为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事业的显著特征和独特优势。但是,目前中医也面临着扶持力度不够、服务领域缩小、优势特色淡化等困难和问题。  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配套文件,国务院2009年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系统提出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对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认识明显提高,对中医药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服务越来越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认可,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促进健康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  新医改注重中医药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特色优势、学科发展等方面建设,初步形成了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的格局。注重发挥医保政策的引导作用,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促进中医药服务利用。在2009年颁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中成药所占比例达到1/3,中药饮片也首次纳入其中。加快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重点抓好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改造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3年来,中央安排专项资金56.7亿元,完成382所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安排42.1亿元支持1960所市县级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建设。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和健康管理内容已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大力实施中医“三名”(名医、名科、名院)工程。过去5年,中医师占医师队伍的比重从10.3%提高到12.2%。  五、坚持预防为主,统筹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是我们一贯的卫生工作方针,也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治疗、轻预防的问题。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人民群众生活方式发生很大变化,健康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现有2亿多高血压病人、9000多万糖尿病病人,每年有200万人死于心脑血管疾病、190万人死于恶性肿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我国居民的主要死因。在新医改中,我们坚持把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放在首位,用制度建设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在防治策略上,坚持传染病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并重;在防治机构上,坚持依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及医学科研机构并重;在防治方式上,坚持社会动员和全员参与;在防治重心上,坚持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主要发挥全科医生的作用,实现城乡居民的全面健康管理。针对新时期人民群众健康状况的新特征,国家启动实施包括建立健康档案、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等10大类4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逐步提高到2011年的人均25元。此外,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如累计完成乙肝疫苗补种6700万人,分别对1169万、146万名农村适龄妇女免费进行了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对2356万名育龄妇女免费补服了叶酸。  通过3年多的努力,新医改提高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转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模式,加强了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综合措施,有效提高了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干预、控制和管理水平。同时,新医改进一步完善了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既加强区域性医学中心建设,培育一大批融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高水平、高层次的医疗服务机构,也强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逐步建立起以居民健康为中心,预防、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与促进等相结合的综合服务模式。我们还采取有效措施,使人民群众尽量少得病、不得病。  虽然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和医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我国医疗资源总体供给短缺、特别是优质资源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的状况没有改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和区域不平衡的矛盾依然存在。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确定的深化医改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和基本路径,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开展深化医改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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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贫困县11个院长6个“落马”——广西罗城医疗系统回扣“窝案”警示  新华网南宁7月31日电(记者王军伟、夏军)近日,广西罗城县全县11个乡镇有6位乡镇卫生院长因收受“回扣”集体“落马”。“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对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视,曾经一度“萧条”的乡镇卫生院快速发展,硬件设施大规模更新换代,过去较少有人问津的乡镇卫生院开始成为医疗器械业务员的“唐僧肉”。因此,广西罗城医疗系统腐败案“撂倒”一半以上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现象值得警惕。  11个乡镇医院,6位院长“落马”  罗城县位于广西西北部,是全国唯一的仫佬族自治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不久前罗城检察机关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职务犯罪的专项行动时,发现一个较为蹊跷的细节:多家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器械,均由一名江西籍医疗器械业务员供应。  “县城有许多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何这么多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器械都是这家江西南昌的医疗设备公司提供呢?”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汪润生说,这一点最初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  随着调查的持续深入,一个涉及全县半数以上乡镇卫生院的受贿“窝案”浮出水面: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罗城县怀群镇卫生院原院长韦国辉购买江西南昌部分医疗器械企业的医疗器械,包括B超机、四通道血凝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等多种设备,并收受回扣5万元。  2008年至2011年,罗城县小长安镇卫生院原院长韦罗军,帮助医疗设备企业业务员在自己所在卫生院销售药用耗材和卫生用品,并六次收受贿赂共计9100元……  因收受“回扣”而落马的蓝承堂说,一些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商来到卫生院内,不断对自己进行游说,以各种理由约请吃饭,并不断暗示如果“帮忙”,将“另有感激”,最后自己没有守住底线。  记者调查了解到,这些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回扣”多达10%,少数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了提高销售额,甚至将“回扣”提高至20%至25%。  除了丰厚的“回扣”诱惑外,违法的隐蔽性也是促使不少乡镇卫生院长铤而走险的原因。一名“落马”的卫生院长向“新华视点”记者透露,尽管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要求采购超过一定规模的医疗器械必须报批,但由于采购这些医疗器械是实际需要,打报告基本都会被批准,而且所采购的器械也都符合标准,因此这条规定几乎无法对收取医疗器械“回扣”产生影响。  据罗城县检察院调查,罗城卫生院腐败“窝案”中,作案时间长、犯罪次数多是一个明显的特点,甚至部分犯罪嫌疑人自己也无法记清自己到底收受了多少贿赂。  汪润生说,从多地破获的案件看,收受“回扣”几乎成为基层卫生院的潜规则,一名卫生院长接受反贪局调查时甚至说,如果不收“回扣”,那在这个圈子里几乎是个“另类”。  乡镇卫生院为何成为“唐僧肉”  长期以来,我国乡镇卫生院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发展困境。2006年发布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显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危房率为33.6%,6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缺乏基本医疗设备。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理事长白知朋说,2006年,他前往川、豫、鲁等地调研,当地许多乡镇卫生院只有听诊器、血压计和一台消毒的冰箱,没有任何其它设备,当时这样的乡镇卫生院几乎占据中西部地区的1/3。  “但是这种情况已经得到很大改变。”白知朋说,随着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开始得到大幅改善。2011年,他前往贵州、湖南湘西等地调研时发现,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都已经拥有B超机、心电图等多种医疗设备。  “落马”的蓝承堂曾担任四把镇卫生院院长,他说,自实施“新农合”政策后,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缓解,许多农民来乡镇卫生院看病,四把镇卫生院病人数量以每年15%至20%的比例增长,2011年的营业额更是增长30%。  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卫生部累计安排贫困地区卫生专项资金1754亿元,年均增长73%,卫生部重点至此后的在贫困地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中,便包括2.7万所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的配备。  但是记者调查发现,这几年快速发展的乡镇卫生院迎来了设备采购或更新换代高潮的同时,医疗器械业务员也盯上了这块“肥肉”。在位于广西西北部大石山区的罗城县,甚至有超过30家医疗器械公司的业务员,在各个基层卫生院活动,这些业务员又往往代理了多家医疗器械企业的业务。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疗器械业务员告诉记者,相对城市的大医院,乡镇卫生院一次医疗设备的采购金额并不巨大,使得不少乡镇卫生院院长收受“回扣”时容易放松警惕,“对我们来说如果能够拿下多家乡镇医院,加在一起的话,收益也就可观了。”  点多面广漏洞多乡镇卫生院不能成为监管的死角  一方面我国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械采购迎来高潮,另一方面相对城市大医院,相关部门对乡镇卫生院的采购监管仍然相对薄弱。业内人士认为,罗城县卫生院腐败“窝案”现象值得警惕,对乡镇卫生院的监管需进一步完善。  尽管国家2006年、2007年相继发文,要求乡镇卫生院采购医疗器械,必须由卫生主管部门集中公开招标采购,但是这一政策在部分基层卫生院系统却大打折扣。“我在2010年上任,接到的购买医疗器械的报告非常少。很多乡镇卫生院的资金由自己管理,一些乡镇卫生院购买医疗器械后,不向县卫生局汇报,卫生主管部门无法监管到。”罗城县卫生局长潘立长告诉记者。  白知朋指出,集中招标采购需要专家团队进行支持和指导,少数地区特别是中西部的欠发达地区,由于采购数量不大,又缺乏专业的专家团队,少数乡镇卫生院的采购往往不进行集中公开招标采购。  白知朋建议,防止乡镇卫生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必须坚持由省、市两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实行阳光操作,通过公开透明的制度,防止“权力寻租”行为。  潘立长介绍,目前罗城卫生系统已经成立“乡镇卫生院财会核算中心”,由县卫生局派专人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进行核算。他认为,必须逐渐在乡镇卫生院推广“财会核算中心”制度,乡镇卫生院的资金继续由乡镇卫生院所有,但由直属卫生局的财务人员进行监管,“这样才能破解这一难题”。  广西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罗国安认为,乡镇卫生院收受医疗器械“回扣”有着两方面特点:一方面是关注度低,长期以来,群众对收受药品“回扣”更为关注,收受医疗器械“回扣”较容易被忽视;另一方面是乡镇卫生院进行职务犯罪的金额相对较小。因此,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才能防患于未然。 
  • 71422
    13:43
     包括北京海淀区在内的全国273个县(市、区)将试点开展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民政部日前下发《关于确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单位的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合理确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既可以按照贫困患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确定救助范围,也可以按照其所患病种确定救助范围。  探索12大病救助办法  今年3月,民政部、卫生部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从2012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先从医疗费用高、社会影响大的病种起步,逐步扩大救助的病种范围。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度精神疾病等病种,将优先纳入救助范围。并逐步扩大救助覆盖面、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水平。  此次《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在确定救助范围时,农村医疗救助要优先将尿毒症等8类大病纳入救助范围,积极探索肺癌等12类大病的救助办法;城市医疗救助可结合实际,确定救助范围或病种。  探索贫困患者转诊机制  作为救助工作的牵头单位,民政部要求,各试点地区应努力采取多种措施提高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住院医疗救助水平,积极探索推行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对于政策范围内,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2012年要不低于50%;到“十二五”期末,不低于70%。  民政部还建议,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转诊机制,以切实加强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  - 公立医院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  卫生部部署公立医院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记者昨日从卫生部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获悉,北京全面推行“医药分开”试点后,每年预计可节省医药费支出19亿元。自友谊医院启动试点后,因外地患者医事服务费报销存在政策障碍,外地患者就诊数量较试点前下降一半。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昨天表示,2012年是公立医院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开”的第一年。今年各地应以支付方式改革为切入点,破除医药补医;要多管齐下,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记者昨天获悉,北京自2010年7月起,进行了总额预付和按疾病相关组(DRGs)付费制度改革。从1至5月的情况来看,4家总额预付试点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可比价格减少15.1元,下降3.5%,次均药费减少1.3元,下降0.5%;住院例均费用减少1384元,下降8.3%。6家DRGs试点医院中,有4家医院的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友谊医院下降1204元,下降7.5%,北医三院、宣武医院略有上升,但也低于全市三级医院的上升水平。  马晓伟还表示,目前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各地应当利用好基本医保资金,解决群众看大病贵的问题。  - 友谊医院  医事费难报销外地患者减半  作为大城市的大型综合医院,友谊医院的“医药分开”试点改革,被视为开始“啃起”公立医院改革的“硬骨头”,也标志着医改进入深水区。  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在工作会议上表示,友谊医院实行“医药分开”试点至今,医院收入中,药占比从56.46%降至46.73%,降低的主要原因既有取消药品加成因素,也有医生的诊疗行为趋于规范、减少“大处方”的因素。  同时,医保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从449.97元降至381.51元,减少68.46元,下降15.21%;次均药品费用从344.42元降至241.02元,减少103.4元,下降30.02%。试点还有效引导了患者有序就医,对于普通号的需求数量,首次超过专家号,意味着专家号“一号难求”的局面有所缓解。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按照北京三级医院诊疗量为5554万人次,医保患者大约占50%以上计算,在北京全面推开试点后,每年预计可节省医药支出19亿元以上。  该负责人也坦言,试点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未在北京参加医保的外地患者,其医事服务费纳入报销依然存在政策障碍,这导致部分外地患者就医负担加重。数据显示,自友谊医院试点“医药分开”以来,外地患者就诊数量较试点前减少了一半多。  据悉,朝阳医院的“医药分开”试点也将于近期启动。  - 评估报告  9城市设医管局  昨日,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吴明在会议上,公布了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评估报告。吴明教授表示,今年年初对17个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调查显示,至去年年底,已有9个试点城市成立医管局,其中8个设在卫生局,与北京市医管局的模式相同。  大医院医务人员  月均4500元  报告还调查了130多家医院、7000多名患者,并访谈医务人员、院长等。结果显示,患者对公立医院的整体满意度比较高,对医院环境、医疗技术水平等,85%以上患者表示满意,但有部分患者认为医疗费用比较贵。调查还指出,三级、二级、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平均待遇分别为4500元、3200元、3000元。  - 数说  友谊医院试点“医药分开”至今,医院收入中,药占比从56.46%降至46.73%。医保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从449.97元降至381.51元,减少68.46元,下降15.21%;次均药品费用从344.42元降至241.02元,减少103.4元,下降30.02%。 
  • 71418
    13:05
           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和北京市卫生局最新完成的一项卫生经济学研究显示,2011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已达到2.45万亿元,比2010年净增近5000亿元。  雷海潮、肖龙华等研究人员建立了我国卫生总费用的快速推算方法,通过分析我国各级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济收支数据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比重的变化规律,即可提早推算出全国卫生总费用的水平。  根据这一推算结果,2011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已经达到5.2%,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之前的2008年高了0.6个百分点,人均卫生总费用达到1820元。研究结果表明,2009年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卫生总费用呈现较快增长态势,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无论在卫生总费用规模和人均水平方面仍有较大差距,且在我国卫生总费用构成中个人支付比例仍然偏高。这提示,今后我国卫生经济政策应当以提高公共投入来适当扩大规模总量,同时注重调整费用结构,不断降低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 71417
    12:52
           医改后大牌医生年薪能达百万?  北京某公立医院教授正高级别年薪能达100万以上?近日,自称北京一家著名医疗机构的医生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消息:惊爆北京医改试点重大成果,按照某医院新任院长改革措施,教授正高级别年薪100万以上easy(容易)。护士后勤辅助科室收入翻番……”  “钱从哪来?”  看到这条消息后,记者第一时间向这家医院的院长求证,这位院长表示:“我是第一回听到专家年薪百万元的说法。目前北京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提出实施绩效考核,只谈到了院长年薪制,并未谈到专家年薪制。”“年薪百万元是好事,关键是钱从哪来?”这位院长说。  价值回归还是天方夜谭?  在网上,这则微博引起了很多人热议。有人认为是“向价值回归”,有人则表示是“天方夜谭”。有患者表示,“要真是这样也好,免得患者挨宰……”还有网友则观点相反:“医改的内容就是加薪?”“"钱途"有了,医患矛盾就能缓解?”“即使是真相,能惠及几个医生?那些基层医生,那些辛苦的住院医生,他们一个月能拿几个钱……”  试点医院工资有望上调  目前北京市正在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记者了解到,正在试点医药分开的友谊医院的医务人员工资会有所增加:一方面60%的医事服务费将用于分配给为病人服务的相关医务人员;此外,政府还会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绩效考核。不过,这种“阳光下的增加”对于不同的医生来说感受肯定不一样:如果一名医生在医药分开之前有回扣等“灰色收入”,医药分开后即便绩效工资提升,可能实际收入还抵不上原来的收入;但是如果一名医生原来拿不到灰色收入,就会感到收入有所提高。不过,即便收入增加也达不到年薪百万。  医生收入多少才合理?  医生拿多少收入才合理?在刚刚闭幕的首都卫生发展研讨会上,有专家表示,根据经济合作发展组织成员国的普遍经验,医务人员的收入相当于社会平均收入的3倍左右。因此,这位专家建议要显著提高我国卫生人员的收入水平,在分配上向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人员倾斜,不宜以创收能力作为分配依据。 
  • 71407
    11:01
          福田检方披露“5·14”专案细节,滨海医院牵涉其中未能幸免  27日上午,福田区政法系统上半年工作总结通报会上,与以往照本宣科式的念稿汇报不同,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将各自工作制作成专题短片现场播放,当场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代表等“考官”的评判、质询,收到了良好的互动效果。在这场通报会上,福田检方披露称,引发全市震动“5·14”专案中,涉及医务人员近百人,医院设备科、药剂科是重灾区。  1/4案件由“电眼”协破  区政协委员谢频就福田辖区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向福田公安分局发问。该局一位副局长汇报说,目前福田辖区拥有政府建设的高清探头3700个,社会自建的探头103000个,平均每平方公里1350个。这些星罗棋布的“电眼”神探,在帮助警方侦破案件等方面,正发挥越来越强大的作用。仅今年上半年,全区利用探头侦破案件628宗,抓获各类违法人员777人。在全区侦破的所有案件中,平均每4宗就有一宗是通过探头侦破的,每6名获网违法人员中,有一人是被这些探头“抓获”的。  而通报会最精彩之处,是福田政法系统各部门与市民“考官”的互动环节,甚至还出现了你争我抢的踊跃局面。  滨海医院卷入“反贪风暴”  不久前,发生在我市医药购销领域的“5·14”专案引起各界强烈关注。鲜为人知的是,其震源始自福田。福田区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在通报会介绍称:“5·14”专案始自位于福田辖区的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傅某某涉嫌受贿案。福田检方在4月份控制傅某某等4名管理人员和3名行贿人后,通过深挖扩线,发现大量线索。这一情况及时上报,引起市委市政府极大关注。随之,一场席卷全市医疗系统的“反贪风暴”拉开帷幕。这场“风暴”涉及全市13家医院,其中不乏北大深圳医院、南山医院等三甲医院,让人吃惊的是,就连新开业不久、由香港管理运营的滨海医院在此次“反贪风暴”中竟然也未能幸免。  这位负责人介绍,“5·14”专案涉及医务人员近百人,医院设备科、药剂科是重灾区,窝案、串案特征十分明显,往往是“查出一人牵出一串,查处一案带出一窝”,且行贿人行贿由传统的“一对一”演变成“接力式”。  热点回应  福田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强:  华强北“空铺空屋”并非全是坏事  通报会现场,晶报记者就华强北“三打两建”情况,向福田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强“发问”。王强回应说,华强北由于毗邻皇岗、福田两个口岸,因此成为不法之徒走私贩私的聚散地。为此,福田区在全省“三打两建”基础上增加了“打击走私”内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办走私案件56宗,沉重打击了走私贩私者的气焰。王强说,目前网络上有人在热炒华强北商铺和房屋空置率增加,发出“华强北是否在走向衰落”的疑问,其实,华强北许多出租屋是走私货品的仓库,一些店铺在兜售假货、山寨货,在“三打两建”的严厉声势下,许多不法经营者被挤出了华强北。从这个意义上讲,华强北部分店铺和出租房出现空置并非全是坏事。  王强说,福田区在“三打两建”中不光强调“打”、“建”,还提出“扶”,即“扶真扶优扶品牌”。这些空置的空间,为优质企业、品牌企业提供了发展空间,同时也为华强北升级转型提供了一次契机。  
  • 71400
    10:38
          为贯彻落实全国医改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精神,部署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卫生部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2年7月30日在北京召开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刘振秋,中央编办、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马晓伟在讲话中指出,过去一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各级领导干部对医改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共识逐步凝聚。公立医院改革在面上不断拓展,各地陆续启动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大城市大型公立医院的改革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完成。公立医院改革在点上不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分配制度改革、“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等方面取得突破。同时,各地以支付方式改革为切入点,医疗保障体系与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发展的协同性不断增强。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以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改革成效进一步惠及群众。  马晓伟强调,要充分发挥试点城市的改革排头兵作用,深刻认识当前公立医院改革的形势,全面把握“十二五”期间改革任务,推动改革不断拓展和深化。一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对“十二五”医改的总体要求。要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抓住医保、医药、医疗三个重点环节,实行“三轮驱动”。要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和风险还比较突出的问题,加强大病保障,利用好基本医保资金解决群众看大病贵的问题,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大病诊治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好大病的服务保障工作。二要深刻认识医改新形势下对公立医院改革提出的新要求。以促进医疗服务体系整体化发展为抓手,解决城乡、地区和区域之间不协调的问题;推动医疗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协调发展,解决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医药产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统筹改革与发展任务,解决医保、医疗和医药三方面改革发展均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不适应的问题。三要正确理解试点城市在“十二五”期间公立医院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试点城市是政策创新的排头兵、改革成效的观察哨、改革拓展的联络员,在未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过程中担负着重要的作用。  马晓伟指出,2012年是公立医院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开”的第一年,改革的拓展和深化要在三个层面予以实现:一是按照《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落实好县级医院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二是加大试点城市体制机制改革探索的力度。要以“四个分开”为核心,转换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要理顺政府与公立医院的关系,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要充分发挥医保作用,控制医药费用。三是在全国面上进一步开展便民惠民工作,组织好公立医院的大病保障工作,让群众得实惠。  马晓伟要求,各地要抓住机遇,把握重点,做好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一是以支付方式改革为切入点,破除以药补医。二是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对公立医院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各项便民惠民措施,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五是完善服务体系,建立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多元办医体系。六是多管齐下,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会议期间,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镇江市、陕西省宝鸡市等代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甘肃省庆阳市代表省级试点地区介绍了当地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做法和经验。  来自各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卫生局主要负责同志、医改办相关工作负责同志,试点城市所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分管同志、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医改办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各省级试点地区卫生局主要负责同志,试点地区所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管(政)处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结束后,与会代表赴北京友谊医院现场考察了该院实施医药分开、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和优化门急诊流程、方便患者就医等方面的情况。 
  • 71387
    16:42
        援引权威的“医改三年总结报告”的结论来描述,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从社会满意度来看,城乡医疗保障的美誉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也正是由于这种渐进性、初步性的医保状况的存在,人们很难接受过于乐观的结论。这样的社会心态,应该不难理解的。    近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贵阳表示,我国基本医保已覆盖96%的人群,已跨入具有全民医保制度国家行列。陈竺部长的这一表态被媒体报道之后,在网上引起了一边倒的批评。不少人从亲身经历出发,对现行医保制度表达了不满情绪。    中国有着特殊的社会现实,中国的医保制度注定要以“中国式解决做法”。只要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首要目标,把人民满意度作为检验制度建设的重要尺度,医疗体制改革就能找到正确的方向。    客观来看,陈竺部长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成果的介绍是真实而公允的。比如,三年来公共卫生投入达到创纪录的1.5万亿,高达96%的国民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所覆盖,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一些和环境因素相关的疾病得到控制等。从坊间舆论看,也很少有人对以上数据表示怀疑,批评的声音则主要集中在“跨入全民医保国家行列”这一结论上。全民医保究竟意味着什么,我国医疗卫生制度的三年跨越又有哪些具体表现,似乎是人们的一个普遍疑问。    说到全民医保,人们很容易想到那些高福利国家。比如,在伦敦奥运会的开幕式上,英国导演就用童话般的艺术手法,表现了英国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美妙之处。从诸多资料看,英国、瑞典、芬兰等国家所实行的全民医保制度,既有法律的全方位保障,又有制度、文化和资源的现实依托,“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模式让公民享受到了免费程度最高的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在这些全民医保国家似乎得到了最好的呈现。   如果把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与上述传统的全民医保国家做简单类比,结论当然是令人沮丧的。我国的医疗保障覆盖面虽然高,但现实中自费病人却居高不下,公民个人须负担的费用比例也比较高。基本药物制度虽逐步确立,但治疗疾病必须要用、却又未纳入医保的药物还相当多。城市与乡村在医疗服务方面差距明显,公民的均等化医疗保障有待完善。医疗资源配置不理想,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仍然存在,因病返贫的例子屡见不鲜。援引权威的“医改三年总结报告”的结论来描述,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从社会满意度来看,城乡医疗保障的美誉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也正是由于这种渐进性、初步性的医保状况的存在,人们很难接受过于乐观的结论。这样的社会心态,应该不难理解的。    在一个人口众多、医疗卫生事业基础薄弱的国家,建立一个覆盖广泛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是相当艰难的。很多人囿于自身的眼界和认知局限,看得到个体的就医经验,却看不到制度变革的巨大成就,想像得出别国医疗制度的完美之处,却看不到我国医保事业面临的现实困难,由此而生发的种种责难,并不能视为对医疗体制改革的公正评价。但从另一个方面看,公众满意度恰恰又是检验医改成果的一个重要指标。好看的数字不能替代尴尬的个人体验,笼统的描述不能掩盖复杂的现状。只有听得见那些刺耳的声音,观察得到那些不符合制度想像的就医遭遇,乃至深入检讨“刻章救妻”等极端案例的根源,才能对我们的改革成就做出全面的评价。从制度转身的复杂性来考量,三年的医疗改革要想破除二十多年的体制积弊,也决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我们确实不应该沾沾自喜,确实不应该太过乐观。    中国有着特殊的社会现实,中国的医保制度注定要以“中国式解决做法”、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道路,这是毋庸置疑的。正因如此,我们不必过于在意是否已经“跨入”了某个行列,也无须做僵化的横向制度比较。只要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首要目标,把人民满意度作为检验制度建设的重要尺度,医疗体制改革就能找到正确的方向。 
  • 71386
    16:39
        新医改以来,连年有人呼吁放开医疗市场。随着“新36条”细则的出台,中国的高端医疗服务改革的声音也是呼之欲出。在各方资本都看好的情况下,如何服务高端群体,成为摆在资本界面前的一道大课题。    马丁太太一家从美国来到上海,居住环境转变,家人出现呼吸系统问题和过敏症状,但在普通医院问诊过程中,很多信息由于翻译的缘故被丢失。长时间就诊排队和没有后续的医务人员跟进,也另她头痛。她和女儿来到一家位于幽静花园式酒店内的私人医疗中心。登记时,服务人员露出灿烂的微笑,医疗中心还为病人准备了有机饮料……    “我终于找到了一名医生,问诊的时间超过了5分钟,”马丁太太欣慰地说:“从前台接待人员到医生,再到保险专员,我真正体会到被呵护的感觉。在问诊后的第二天,我的私人医生和护士还发信息来跟进我女儿治疗后的状况。这样的医疗服务才是我真正想要的。”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发达地区,高端医疗产业规划已写入未来重点发展的产业名录。    今年3月14日,国务院颁布《“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紧接着发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两份政策文件都明确:社会力量办医将被加大力度推进。瞄准高端医院、专科医院      “短期来看,社会力量(民营资本和外国资本)大规模进入普通医疗并不现实,而高端医疗毫无疑问将会成为突破口,”九鼎医疗基金负责人禹勃告诉记者,“在医疗领域,高端人群需求非常旺盛,中国医疗产业还没有实现分级,而这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日趋成熟,此外,病种清晰的专科连锁医院的投资将有机会。”      “我们感受到中国政府在医疗改革和开放上的决心,五六年前我们要拿到高端医疗的许可执照还非常困难,现在我们不但拿到了,还把业务额经营得很高,这说明我们当初的选择是对的。”WA臻景医疗副董事长德里克(Derek Muhs)告诉记者。     加拿大籍企业家德里克曾有世界范围开发和投资房地产及私人医疗中心的经历。经过8年调查并咨询了麦肯锡之后,2011年2月,总投资2000万美元的WA臻景医疗中心在上海兴国宾馆花园正式开幕。这是一家符合世界一流五星级要求,拥有世界先进的医疗系统、人性化的服务和质量以及提供奢华享受的医疗中心。        “社会资本进入医院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做高端,二是做专科,并做成连锁。”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司长张宗久告诉记者,“原有医疗系统不能满足的需求,这对投资来说是一个机遇,原来审批机构比较严,现在对于社会资本办医的一些审批,在组织规划方面已有了一定空间。”放开高端医疗在政府部门看来是医疗改革重要突破口,市场需求存在,也并没有动摇公立医疗的根基,就没有理由不开放。      今年6月3日,财富品质研究院和瑞士LFS抗衰老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富豪健康白皮书》显示,虽然比其他人更重视健康,但中国富豪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约68%处于亚健康状态,但只有12%的中国富豪有过抗衰老治疗经历,比例远远低于韩国和日本。让富豪们留在国内看病      “高端医疗产业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日趋成熟,投资者能够获得很高的回报,又能够促进医疗水平和药品质量的提高,而颇为丰厚的税收是政府政策支持的原因之一。”德里克告诉记者。        中国的现实情况有些令人担忧,有研究统计显示,中国富豪普遍认为国外医疗条件比中国好,81%认为国外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高于中国。      上海某知名旅游社项目经理薛先生告诉记者:“越来越多富裕人士开始接触高端医疗旅游。如日本精密体检之旅,就把癌症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旅游线路结合在一起,为患者赢得了宝贵的治疗时间及获得治愈的机会。”     相比去美国、日本、韩国寻求高端医疗服务,把国外先进技术和最好的医生引入中国对于富裕人群来说可能是更为理想的选择。去年,WA臻景医疗和WA再生医学集团开始与美国南加州大学医学院进行合作,包括癌症的预防、治疗和研究也列入其中。今年4月,臻景生物技术集团宣布推出癌细胞治疗项目,主要针对治疗转移性黑色素瘤、卵巢癌和肝癌。多方资本抢滩高端医疗       中国已有的医疗基础设备、相对较低的医疗服务价格、专业的从业人员以及丰富的旅游资源也引来多方资本涌入高端医疗。中国的高端盈利性全科诊所和医院由于规模较大,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广州三个大城市。目前这三个城市已有数十个高端医疗品牌,近90%的高端全科诊所和医院采取合资/合作的经营方式,一些品牌已采用连锁经营的方式。         今年6月30日,卫生部和上海市部署合作项目,上海医改方案中明确提出建设的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正式开工建设。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告诉记者:“我们力争2020年建成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国内顶尖、亚洲一流、国际水准’的综合性国际医学中心,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高端医疗服务新需求。”      除政府资本之外,今年6月26日,台湾联新国际医疗集团在上海宣布,旗下上海禾新医院正式投入使用。投资额在1.5亿元人民币的禾新医院也是国内首家外资独资医疗机构。此前,外资要想参与境内医疗机构主要参照2000年由卫生部等监管部门制定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合资、合作两种形态开放了办医的资质来执行。      目前,全国约有3000万人群需要高端医疗服务。据上海市卫生局保守估计,上海高端医疗服务市场容量在106亿元以上,各大医院特需服务加上中外合资医院的收入每年不足40亿元。       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境外资本、政府资本、民营资本逐步开拓中国广袤的高端医疗市场。德里克告诉记者:“中国有将近14亿的人口,只要其中有百分之一的富裕人群需要高端医疗,那就是1400万人的巨大市场,这是各方资金投入该产业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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