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俏杰, 施慧鹏, 张巍, 罗从风, 张长青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骨科
目的 观察股骨远端锁定钢板用于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探讨复杂不稳定型股骨粗隆间骨折的治疗方法选择。
方法 回顾性分析我院骨科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收治的股骨粗隆间骨折病例710例,其中39例采用倒置股骨远端锁定钢板治疗,39例中采用倒置股骨远端微创内固定系统(LISS-DF,AO)15例,采用股骨远端关节周围多轴锁定钢板(POLYAX,Depuy)24例。
结果 39例患者平均年龄55.4岁(11 ~ 85岁),平均随访时间11.5月(5 ~ 22月),按照AO股骨粗隆间骨折分型,A1型3例,A2型21例,A3型15例,平均骨折愈合时间 14.8周(10~36周),并发症方面,骨折延迟愈合(>6月)2例,髋内翻畸形愈合3例,内植物(螺钉)断裂1例。
结论 股骨远端锁定钢板倒置内固定是治疗复杂不稳定型股骨粗隆间骨折的有效方法,但不宜作为常规方法。髓内固定系统仍应作为不稳定型粗隆间骨折的首选治疗方法,但在使用时应注意选择正确的进针点和操作技术以避免术中外侧壁医源性骨折的发生。倒置股骨远端锁定钢板可作为髓内系统固定术中失败时有效的挽救性手段,尤其是对于术前股骨近端外侧壁失去完整性的病例,可常规将股骨远端锁定钢板作为备用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