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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伤后骨髓炎的处理原则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骨科 刘国辉教授 编号 : #81209#
20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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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高能量损伤导致的开放性骨折的增加,创伤后骨髓炎发病率也越来越高。骨髓炎一旦发生,若处理不当则迁延难愈,给患者和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但是关于创伤后骨髓炎的处理办法尚存在不少争议。作者总结了目前关于创伤后骨髓炎抗生素的应用、伤口清创、内植物保留与否以及创口闭合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和经验。
          对于骨髓炎急性期,通常是全身应用抗生素6周。有内植物者一般都要取出,有局部脓肿形成者需行钻孔或开窗减压并行脓液引流,比如近年来流行的负压封闭引流技术。
          对于骨髓炎慢性期,在全身使用抗生素6周的某础上,可以联合局部抗生素的应用;对于关节内骨折未愈合及内固定物稳定的患者可保留内固定,余一般需移除内固定;伤口清创要彻底充分,近年来冲洗—抽吸一体化扩髓器的应用,在保证了彻底清创的同时,降低了感染扩散的风险;彻底清创造成骨缺损的,可以采用自体骨、异体骨或组织工程化骨替代物进行移植,恢复骨的完整性;多次反复清创造成皮肤软组织缺损的,可以行皮瓣移植填充闭合创口。
          尽管创伤后骨髓炎的处理在抗生素的选择和应用时限、局部抗生素应用载体的改进、骨移植来源等方面还存在进一步研究的空间,但是对目前的处理原则有基本的了解和掌握能更好地应对创伤后骨髓炎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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