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昆明市工商局联合发布《昆明市违法药品(非药品)广告警示》,公示“固肾生发丸”、“参味补肾合剂”、“痛风舒片”等64个违法药品与非药品广告。
据悉,这64个广告违法原因涉及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广告中夸大功能主治,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
为维护大众健康,昆明市局联合工商局对违法广告产品的通用名称、广告标注名称、生产企业、刊登媒介名称及时间、违法原因等内容进行公示,并对违法广告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