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试点参合病人“先看病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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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试点参合病人“先看病后付费”

来源:健康报 编号 : #68546#
20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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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72岁的彭奶奶从农村来到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看病,得知住院时不必先付费,带钱不多的她才放了心。她是该院实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的第一名患者。这是九江市为新农合患者推出的惠民措施。

  从6月11日开始,九江市卫生局按照“分级、分类、稳步推进”的原则,在1家三甲医院和2家二甲医院开展“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凡符合条件的患者到试点医院住院时,不用预缴住院押金,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出院结算时只需一次性支付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一次性难以付清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的病人,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后,原则上可延期或分期1年还款。超过1年者,经院长审批同意后,延期还款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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