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23年5月第38卷第5期
作者:吕联池、陈长青、范纯泉、林灿斌、袁长粮
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是指由于骨质疏松导致脊柱骨密度下降,椎体在轻微外力甚至没有明显外力的情况下发生骨折。如何正确诊断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并予以分型,然后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成为临床医师工作的重点。临床上脊柱骨折常用分类方法有AOSpine分型和TLICS分型,但是这些分型并不是针对骨质疏松性脊柱骨折而提出的。随后有学者提出骨质疏松性脊柱骨折分型,如Genant半定量法分级系、EVOSG分型、OTLICS分型、OF分型,但是目前还没有一种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分类方法获得广泛认可。临床上采用不合适的骨折分型指导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治疗可能导致患者症状不能缓解甚至发生再骨折。本研究旨在分析OTLICS分型、OF分型指导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治疗方式选择的可行性,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纳入标准:①符合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诊断标准,骨密度T值<-2.5SD;②临床资料
完整且随访时间>1年。排除标准:①严重暴力导致的脊柱骨折;②因药物或自身原因导致的继发性骨质疏松性骨折;③患有严重的感染性或免疫性疾病。回顾性分析自2019-01—2020-01诊治的208例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男57例,女151例;年龄62~100岁,中位年龄76.5岁。胸椎骨折51例,腰椎骨折157例。由2名研究者通过OTLICS系统和OF系统相关培训后对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进患者行OTLICS评分及OF评分。根据OTLICS系统评分:12例OTLICS评分<4分,38例OTLICS评分为4分,158例OTLICS评分>4分(其中153例按推荐方法治疗,5例未按推荐方法治疗)。根据OF系统评分:35例OF评分<6分,154例OF评分为6分,19例OF评分>6分(其中14例按推荐方法治疗,5例未按推荐方法治疗)。
1.2 治疗方法
OTLICS系统主要考虑椎体骨折的伤椎形态、伤椎MRI信号变化、患者骨密度和临床表现。OTLICS评分<4分推荐非手术治疗,OTLICS评分为4分时按患者身体情况和意愿进行非手术治疗或手术治疗(经皮椎体成形术或经皮椎体后凸成形术);OTLICS评分>4分者进行手术治疗(经皮椎体成形术或经皮椎体后凸成形术),若合并神经损伤则进行开放手术治疗(切开复位减压、钉道强化内固定,或附加伤椎骨水泥成形术)。OF分型标准:1型,椎体无明显变形,仅MRI提示水肿信号;2型,椎体后壁轻微受累,椎体高度压缩≤1/5;3型,椎体后壁明显受累,椎体高度压缩>1/5;4型,椎体结构不完整、椎体塌陷;5型,牵张或旋转损伤导致骨折,合并后纵韧带复合体损伤。OF评分<6分应选择非手术治疗,OF评分为6分时可根据患者身体情况和意愿进行非手术治疗或手术治疗(经皮椎体成形术或经皮椎体后凸成形术);OF评分>6分进行手术治疗,OF分型为2型或3型者进行经皮椎体成形术或经皮椎体后凸成形术治疗,OF分型为4型或5型者进行长节段切开复位减压内固定,或行骨水泥增强内固定术(图1、2)。
1.3 观察指标与统计学方法
比较不同OTLICS评分以及OF评分患者治疗前后疼痛VAS评分、ODI指数及并发症发生情况。采用SPSS26.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符合正态分布且方差齐的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两独立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或Fisher确切概率法,检验水准均为α=0.05。
2结果
OTLICS评分<4分患者治疗前疼痛VAS评分为(7.1±1.1)分,治疗后VAS评分降低为(2.9±1.0)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4.015,P=0.001)。OTLICS评分<4分患者治疗前ODI指数为(66.2±1.5)%,治疗后ODI指数降低为(44.3±1.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6.352,P=0.001)。OTLICS评分为4分患者治疗前疼痛VAS评分为(7.3±0.9)分,治疗后VAS评分降低为(4.7±1.4)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2.191,P=0.001)。OTLICS评分为4分患者治疗前ODI指数为(70.2±10.5)%,治疗后ODI指数降低为(41.8±6.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2.755,P=0.001)。
OTLICS评分>4分按推荐方法治疗患者术前疼痛VAS评分为(7.5±0.1)分,术后VAS评分降低为(3.0±0.1)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5.395,P=0.001)。OTLICS评分>4分按推荐方法治疗患者术前ODI指数为(75.1±0.7)%,术后ODI指数降低为(42.2±0.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33.735,P=0.001)。OTLICS评分>4分未按推荐方法治疗患者术前疼痛VAS评分为(8.0±0.5)分,术后VAS评分降低为(4.2±0.2)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9.225,P=0.001)。OTLICS评分>4分未按推荐方法治疗的患者术前ODI指数为(84.4±4.5)%,术后ODI指数降低为(63.1±6.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4.556,P=0.006)。OTLICS评分>4分患者中,按推荐方法治疗组的疼痛VAS评分(t=-2.439,P=0.016)、ODI指数(t=-5.314,P=0.001)改善程度高于未按推荐方法治疗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OTLICS评分>4分患者中,按推荐方法治疗组10例(6.5%)再手术治疗,未按推荐方法治疗组3例(60.0%)再手术治疗,未按推荐方法治疗组再手术率高于按推荐方法治疗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4)。
OF评分<6分患者治疗前疼痛VAS评分为(7.1±0.1)分,治疗后VAS评分降低为(2.4±0.3)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6.000,P=0.001)。OF评分<6分患者治疗前ODI指数为(72.9±1.2)%,治疗后ODI指数降低为(42.6±1.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5.447,P=0.001)。OF评分为6分患者治疗前疼痛VAS评分为(7.5±0.1)分,治疗后VAS评分降低为(2.9±0.1)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3.839,P=0.001)。OF评分为6分患者治疗前ODI指数为(73.9±0.8)%,治疗后ODI指数降低为(42.2±0.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32.274,P=0.001)。OF评分>6分按推荐方法治疗患者术前疼痛VAS评分为(7.6±1.1)分,术后VAS评分降低为(5.1±1.3)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8.500,P=0.001)。
OF评分>6分按推荐方法治疗患者术前ODI指数为(72.3±9.3)%,术后ODI指数降低为(43.3±13.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7.653,P=0.001)。OF评分>6分未按推荐方法治疗患者术前疼痛VAS评分为(8.4±0.9)分,术后VAS评分降低为(5.2±0.4)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8.552,P=0.001)。
OF评分>6分未按推荐方法治疗患者术前ODI指数为(89.4±2.4)%,术后ODI指数降低为(61.7±16.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3.919,P=0.017)。OF评分>6分患者中,按推荐方法治疗组与未按推荐方法治疗组术后疼痛VAS评分改善程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1.909,P=0.073),但是按推荐方法治疗组术后ODI指数改善程度高于未按推荐方法治疗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7.297,P=0.001)。OF评分>6分患者中,按推荐方法治疗组3例(21.4%)再手术治疗,未按推荐方法治疗组4例(80.0%)再手术治疗,未按推荐方法治疗组再手术率高于按推荐方法治疗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38)。
3讨论
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如果未及时治疗,可能出现骨折椎体进一步塌陷而加重患者的症状,而不合理的治疗常常导致疼痛不能缓解、椎体骨折愈合时间延迟甚至出现更严重的并发症。为了提高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治疗效果,一种行之有效的分型方法用于指导治疗方法选择显得尤为重要。OTLICS分型及OF分型越来越受临床重视,杨明坤等研究认为OTLICS分型和OF分型应用于临床评估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的可重复性及可性度较好,可以被临床医师熟练掌握并用于指导临床治疗方案的选择。OTLICS分型最初由郝定均团队于2013年根据患者的伤椎形态学、骨密度、MRI结果、疼痛VAS评分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分值(0~8分)指导具体治疗方案的选择。Schnake教授团队进行前瞻性多中心研究提出了以骨折典型形态和生物力学稳定性为主要内容的OF分型,并且以OF分型为基础再根据其他影响因素提出OF评分体系,给出了相应的治疗建议。
OTLICS评分系统主要考虑骨密度、伤椎形态学、伤椎MRI信号变化和患者临床表现。OF分型主要根据骨折形态学、骨密度、进行性骨折、镇痛下疼痛VAS评分、镇痛下活动情况、神经症状及健康参数等7个方面予以评分。这两种评分系统同时考虑了骨折形态学、骨密度、患者疼痛体验对分型的影响,但是也存在差异。OTLICS评分系统中形态学只做了简单的区分,即压缩骨折和爆裂骨折,而OF评分系统对骨折椎体形态进行详细分型。OTLICS评分系统中骨密度以-2.5SD、-3.5SD为界分为3个等级,而OF评分系统以-3.0SD为界分为2个等级。OTLICS评分系统中疼痛方面主要反映患者治疗前的疼痛VAS评分,而OF评分系统主要反映镇痛后VAS评分。与OTLICS评分系统相比,OF评分系统还考虑了患者骨折进展情况、神经症状及健康参数。OTLICS评分>4分的患者中根据是否有神经症状决定手术方式,无神经症状者进行经皮椎体成形术或经皮椎体后凸成形术治疗,若有神经损伤症状则行开放手术,但是没有给出具体手术方案。OF评分>6分的患者中根据OF分型决定手术方式,为具体手术方案选择提供良好的参考,若OF分型为2型或3型进行经皮椎体成形术或经皮椎体后凸成形术治疗,OF分型为4型或5型则进行骨水泥增强内固定或长节段切开复位内固定。
本研究结果显示,大部分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患者的治疗方案符合OTLICS评分系统的建议(99.6%)以及OF评分系统的建议(88.0%),而且治疗后患者的疼痛VAS评分和ODI指数都有明显改善,表明这两种评分系统临床应用的可行性良好。不管是采用OTLICS评分系统还是OF评分系统,未按推荐方法治疗组再手术率高于按推荐方法治疗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OTLICS评分系统中12例建议非手术治疗,而OF评分系统中35例建议非手术治疗,表明OF评分系统更偏向于非手术治疗。OTLICS评分系统中仅38例建议采用非手术治疗或经皮椎体成形术治疗,而158例明确选择采用手术治疗;而OF评分系统中154例采用非手术治疗或经皮椎体成形术治疗,仅19例明确选择手术治疗,再次表明OF评分系统更偏向于非手术治疗。虽然OTLICS评分系统对于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患者治疗方案选择较OF评分系统更激进,但是治疗结果不一定更好。
引自:吕联池,陈长青,范纯泉等.OTLICS评分系统与OF评分系统在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治疗方案选择中的应用价值[J].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23,38(05):49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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