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记者:
我们国家卫计委曾经发文说禁止医生私自远程治疗,但是我们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有一些医生认为远程医疗实际上给很多老百姓带来很多的实惠,我们是否会考虑把这个规定进一步细化,而不是搞“一刀切”。另外,之前我们委里相关的负责人透露,我国目前的儿科资源非常的匮乏,之前我们也听说过儿科医生的情况也不是很乐观,所以想了解目前的医疗资源和儿科医生大概是什么样的现状,我们有没有想过通过一些措施来改变这样的一些情况?第三个问题是关于医疗纠纷,应该说是医患纠纷,之前上海的医院曾经发生过医生在对他实施暴力的家长说不再给这个孩子看病,然后就有别的医院的医生又公开的罢工,委里对这样的情况有什么样的看法,有没有想过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使医患之间的感情能够好一些,而不是医患之间存在纠纷。谢谢。2014-09-11 10:16:24
宋树立:
第一个问题和第二个问题请李处长做简要回应。2014-09-11 10:17:54
李大川:
谢谢。依托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解决基层和边远地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 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对此都提出明确的要求。近年来,中央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建立起了部分医院之间远程医疗的联系,发挥了很好的效果。但是随着远程医疗服务的广泛应用,国家层面需要对远程医疗的管理规范、实施程序、责任认定、监督管理做出明确的规定。2014-09-11 10:18:12
李大川:
原卫生部在1999年的时候曾经发布过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这个通知规范的内容只是远程会诊管理,随着技术的进步,远程医疗服务的范围已经有了很大的扩展,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监护等新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得到比较广泛的应用,原来的管理要求已经不再适应当前远程医疗服务发展的实际要求,需要进行新的规范。
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了《有关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这里对远程医疗服务工作提出了一些要求,做了一些部署。这个要求应该说充分体现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信息技术在医疗领域应用重要性的认识,信息技术应用对于提高医疗服务的便捷性,方便患者就医的确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医疗服务是一个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一项服务,医疗服务的各个要素包括人员、机构、技术、医疗服务相依托的设备、器材,这些都需要进行严格的规范管理。这是医疗服务的对象的特殊性和医学规律的特别性所决定的,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我们国家在这方面也做了很多规定。比如我们国家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之后才能开展诊疗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能开展诊疗活动。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满足几个条件,第一是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第二是达到医疗机构的技术标准,第三是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等等。《执业医师法》也要求医师在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之前,必须要亲自诊察和调查,没有经过医师的亲自诊察不能做出处理决定。这种诊察活动包括了视、触、叩、听等各种活动,对于医疗机构之间开展远程会诊服务,我们要求医疗机构作为责任主体,这是因为如果患者仅仅通过网上的问诊,仅仅通过患者提供的一些资料就作出诊断和处理存在着医疗安全这方面的风险。为了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同时也保证医患双方的权益,我们规定医师一定是在所在医疗机构里面,通过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设施向其他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法律责任主体也是医师所在的医疗机构。这是我们对远程医疗服务进行规范的根本考虑。2014-09-11 10:20:41
李大川:
当然您也提到很多医护人员提出来远程医疗也有一些地方,一刀切是不是适合?我们也注意到这个情况,在我们发布的有关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的通知里面也提到,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可以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反映,我们会搜集群众和各地的意见和建议,适时来修订完善有关远程医疗服务管理的规定,做到既能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也能够充分利用好信息技术在医疗服务中的积极作用。谢谢。
宋树立:
谢谢李处长的回答。第三个问题请姚司长做个回应。 2014-09-11 10:37:37
姚宏文:
刚才问到的关于医患关系的问题,我们这里有两点要明确:第一,打砸医院伤害医务人员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应当由有关部门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第二,我们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的能力。要以救死扶伤为天职,全心全意的为患者服务,不断地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这里我重点结合科学就医这个主题强调的是公众应当正确的理解医学的局限性,理性的对待诊疗的结果。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地发展,医学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已经成为一门相对完善和精细的自然学科。然而人体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有机体,我们对它的认识还远远没有到达终点,有相当一部分的疾病的病因尚未完全搞清楚,因而也很难完全治愈。我们必须认识到疾病的发生是由于个体生活的方式、遗传、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所导致的。其治疗不仅仅是医院和医生的事情,患者自身的健康素养,自我管理的能力,以及对相关医学知识的了解,往往更加重要。
因此,病人包括病人的家属在就诊的过程中,应当遵从医嘱,积极的配合治疗,理性的对待诊疗的结果,不要盲目的把疾病引发的不良后果简单的归咎于医护人员的责任和技术水平。医学不是万能的,医生也不是神,如果对诊疗结果有异议,或者认为医护人员有过失,应通过正当的渠道和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不能采取扰乱医疗秩序或者是伤害医务人员这些违法行为。当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重建医患之间的信任,让大家知道,医患是利益共同体,还需要医疗卫生部门、医务人员、患者、社会包括广大新闻媒体的共同的努力,这也是我们这一次开展科学就医主题宣传活动的很重要的目的。谢谢。2014-09-11 10:38:03
李大川:
我们也做了很多技术方面的规范,针对现在临床上用药最多的种类,我们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目前正在修订。同时我们针对临床上用得最多的抗菌药物开展了三年的专项整治,集中精力以抗菌药物作为切入点加强合理用药的管理。整体上这些年我们国家合理用药的水平有了比较大的进步。我们目前还没有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覆盖全国各个医疗机构的不合理用药的监测数据系统。我们有几个监测网,一个是全国临床用药的监测网,这个监测网是统计我们药物的使用情况,由于不合理用药导致的情况目前还不在我们监测的范围内。我们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一些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这些信息平台主要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情况调整国家在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政策,不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2014-09-11 10:48:59
李大川:
刚才讲到我们国家医疗机构很多,医务人员也很多,医务人员在合理用药方面面临的挑战也非常多,包括疾病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药物也在不断推陈出新,要求一个医务人员掌握所有的药物的合理使用的确是比较困难的。我们现在一方面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合理用药的能力;第二方面是加强我们临床药师队伍的建设,通过临床药师对临床医师用药方面的指导和评价,帮助临床医师来合理使用药物,共同提高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水平;第三个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合理用药方面的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建立起来合理用药管理的内部机制,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更多的管理专家参加到合理用药管理当中来,不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总之,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是一个长期任务,我们将按照我们既定的工作设计继续开展工作,不断改善这方面的情况。谢谢!2014-09-11 10:52:17
(本文节选卫计委官网“2014年9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