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骨不连二次手术原方案固定的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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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骨不连二次手术原方案固定的合理性分析

第一作者:金军伟 编号 : #126909#
201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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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军伟   赵刚


目的: 分析二次手术采用原方案固定治疗股骨骨不连的合理性。


方法: 回顾性分析自2009年1月至2014年7月收治的股骨骨折术后骨不连并行原方案固定患者19例,男14例,女5例;年龄18~75岁,平均(43.63±3.95)岁;首次内固定:钢板11例,交锁髓内钉8例,其中3例股骨远端逆行髓内钉。萎缩性骨不连13例,肥大性骨不连6例。观察二次手术后骨折愈合时间和骨折愈合后髋关节Harris评分和膝关节活动度。


结果: 所有患者二次术后均得到随访,时间6~30个月,平均(18.67±7.59)个月。患者二次术后均获得骨性愈合,影像学愈合时间7~29个月,平均(15.78±4.97)个月。髋关节Harris评分由术前(62.37±19.48)分提高到骨折愈合后(87.42±8.86)分;膝关节活动度由术前(52.16±20.10)°提高到骨折愈合后(96.32±22.10)°。


结论: 使用原固定方案治疗股骨骨折术后骨不连可获得较好的临床愈合率,其理论上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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